他扯着嗓子想叫喊,却一忍再忍。
墨玖看清了,冯尾红和林朝暮也看清了。
“是狗狗。”林朝暮确认说。
人群的惊呼声中,有人在感叹:“是苟一言,真的是苟一言,他是为顾听来的吗?”
苟一言简单披了一件黑色风衣,在冷到说话吐雾的天气里,跌出了一身的汗。
他身姿挺拔,气质被金钱堆砌出一股子贵气,再加上一张帅脸,惹得人群中的女性一阵尖叫。
然而他满脸焦急,目光不安地在人海中寻找着。
有人好心问:“你是找顾听吗?她现在应该还在后台,后援会的大粉还在后面呢。”
苟一言没听到。
他只想找到路彼彼。
他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时间,看完时间就确认了今天是顾听开演唱会的日子。
也就是说,圣诞节已经过了。
路行则已经死了。
路彼彼又哭了一次。
他又来晚了一步。
顾听开告别演唱会了。
路彼彼刚办完路行则的丧事,需要靠一场演唱会来缓解情绪。
然而他拒绝了她,还说那么伤人的话。
他后悔了。
如果知道那是路彼彼生前仅有的快乐,他不该拒绝的。
如果知道自己的后半生只能守着她的墓碑痛苦过日,他应该紧抱她的。
还好,路彼彼还没死。
没有车祸,也没有车祸前那场声嘶力竭的挽留。
只要路彼彼还在,一切都来得及。
他要找到她,要拥抱她,要告诉她自己再也不会走。
任它刮风下雨,亦或是天和日丽,他都不会走。
他焦急地在人群中找寻着。
不会错的,她今天请了假,来看顾听的演唱会了。她一定在这里。
墨玖在路彼彼旁边问:“他在找谁?找顾听的话不该跑到这儿来吧。”
路彼彼怔怔的看着人群中的无头苍蝇,艰难地吐出一句话。
“大概是来找我的吧。”
是吗?
她自己也怀疑。
她对苟一言太熟了,熟悉他的每一个表情和动作所代表的含义。
不知怎的,人群中的那个,即使相隔甚远,她也感觉到一股陌生感。
她犹豫着要不要上前。
而找红了眼的苟一言已经看了过来。
即使戴着口罩,只一眼,他认出她了。
那双眼依然是忧郁的。
他记得她流泪的样子,却早忘了她笑着的样子。
他的一颗心火急火燎,促使他的步子不断向前。
路彼彼心里“咯噔”了一下,不知怎么的,竟有点想退。
苟一言朝她奔来,没给她留退路的时间,张开手臂就将她狠狠地揉进怀里。
路彼彼被这突然的一抱弄懵逼了。比懵逼更甚的是,她感受到自己的骨骼被抱着她的人揉捏着,仿佛想把她揉进他的骨血,捏得她抽了几口凉气。
想挣脱,又挣脱不得。
她听到苟一言在她耳边呢喃。
“彼彼,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你个大头鬼!
他们分明早上才告别。
不对,现在最紧要的不是纠结这个。
她勉强从苟一言的怀中抬起头,对上四方不断闪烁地相机和手机拍照的闪光灯。
这这这......
要出大新闻的呀。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真想把顾听塑造成一个酷酷的女孩子,感情和生活态度都酷。
然而我笔力有限,最后呈现出来的形象就感觉有点模糊。
我太菜了,我好悲伤!但我真的好喜欢她。 苟一言这阵势并不像来拥抱路彼彼的, 倒像是来把她骨头捏散架以实行谋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