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傻啊?!你这一走,叫我和彬儿怎么活啊?!!”
“这位女士,您冷静点!”一名警c拉着她,目光有些不忍。
“你放开我!让我看他最后一眼!”李翠红双眼布满血丝,跪在长街头,跪在血泊边上,形容癫狂的吼道:“贼老天啊!你为什么?!为什么对老牛这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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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啊!你最后看我一眼好吗?我骂你,欺负你是爱你哇!”
……
生活有时候很残忍,在当初,骂他骂的最凶的是他老婆李翠红,现如今第一个赶到现场的是她,最伤心的也是她,当初他嘲笑她不识大体,不懂事儿,而事实证明,不懂事的是他不是她!
……
同一时间,城西郊区的一座寺庙里。
禹民顺正与一人站在寺庙外院的一棵槐树下。
槐树下有香案,有佛龛,而在禹民顺身边的男人看起来能有四十岁出头。
他是一个光头,身材一米七左右,身体略有有些发福,他左手带着大号的经寺庙高僧开光的佛珠手链,穿着藏青色的唐装,神情虔诚。
如果从外表看,这就是一个佛门信徒,虔诚的信徒,目光悠远而平静,尤其是在寺庙里的此时此刻,他的神情甚至能称得上慈和。
在他头顶上有一系列光环头衔,市政x委员,金海集团董事长,而在道上,他的名字让无数人听之敬畏。
他就是小马哥!马德华! 马德华一生的经历很传奇,十几岁出道,当过扒手,小偷,后来帮人打架,街头砍人,最落魄的时候曾被人追着跑,撵出了省外,最后据说还是靠着他老婆起了家。
有人说他是靠着老婆和老杜的关系,也有人说他是靠着对敌人狠,对自己狠的手段,更有人说他是省里的私生子。
传闻有很多版本,但甭管怎么说,狼吃肉,狗啃屎,这个人必然是有过人之处,否则一滩烂泥也到不了今天这个高度。
禹民顺微微落后半个身位的距离,站在马德华身后,脸上表情严肃,一言不发。
马德华敬了三炷香后,表情虔诚的望着城西某处,目光似乎能穿透十几里,看见了城西长街发生的血案。
他凝望许久,才叹了口气,侧头冲身边的禹民顺说道:“民顺啊,你说咱们这样干,真的好么?”
禹民顺沉默一会,而后摇头。
“民顺啊,我是怕,咱们死后要下十八层地狱啊。”马德华长舒口气,幽幽说道:“这些年,咱们步子走的快,公司是发展了,可咱们的手是越来越脏,洗不干净了啊,有时候,生活真可笑,到了市区,人人敬畏我,我是金海董事长,可同时我有是普光寺庙的一名信徒,我每年总要来这里几次,仔细听听佛经,研习佛法。”
“华哥,你又感慨了。”
“呵呵,是呗,年纪大了,总有些奇奇怪怪不实际的想法。”马德华略显自嘲地一笑,随即说道:“走吧,咱们下山。”
话音落,马德华就迈开步子,准备下山,可才走几步路,他一拍脑门又转身回来。
马德华来到槐树旁边的一个背面写着“马德华专属”字样的,约莫有一尺长,四指厚的蟾蜍面前。
这是个花岗石制成的蟾蜍,蟾蜍腹部镂空,嘴巴张开,底座和水泥粘在一起,蟾蜍表面有些风化沙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差点把这事儿忘记了。”
马德华轻声自语,随即探手入怀,从怀里摸出一粒能有龙眼大的佛珠,将佛珠丢进蟾蜍嘴里。
蟾蜍嘴里原先已有七八枚佛珠,而今……又多了一个。
另一头,当天晚上,刚从太平间出来,脸上还挂着泪痕,正准备回家的李翠红在路上就被人堵住。
来的是一位穿白寸衫黑西装的中年人,三十出头的年纪,脸盘板正,看着挺斯文的。
“你是谁?”
西装中年咧嘴一笑说道:“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冰,来自金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