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奴隶似乎不能穿好衣服,也不能佩戴金银首饰,可他们在舞蹈,在哼歌,表现出异样的活力,本撒上空洒下奇异的光芒,让这地方、这些人,如奇幻电影中的黑暗精灵城一样诡谲而瑰丽。
我说:“看,他们过得很开心,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
拉米亚说:“他们就知道喝酒跳舞吗?”
我搂住拉米亚,笑道:“还有一种活动不能明说,但我们不如找个黑暗的小巷子....”
拉米亚对我进行了一次肾脏暴击,让濒临红血的我险些因公牺牲。
一群小孩子在玩比武游戏,手上拿着木剑或树枝,动作很灵活,其中有两个穿着华服,其余人则穿脏衣。
我说:“那两个是骑士的孩子,其余的都是奴隶或平民。”
其中一个贵族孩子高喊:“我,是无敌的剑盾会骑士神箭头阿德曼,你又是何人?”
小孩子们大声起哄,另一个贵族小孩子说:“我是黑棺剑圣,大名鼎鼎的鱼骨·朗基努斯。”
我喜出望外,大喊道:“这孩子有出息。”
拉米亚说:“看你这点出息。”
第一个贵族小孩说:“我听说过你的名字,你是我们的盟友,但我们终究还是要比试武艺,分出个高下的。”
第二个贵族小孩说:“不错,我剑圣朗基努斯不惧怕挑战。”
第一个小孩说:“那么,请接我一招‘合金弹头’!”他隔空刺出一剑,第二个小孩“啊”地大叫,说:“了不起,也接我一招‘圣枪破敌洞’。”说着挥剑遥遥击出。
拉米亚忍不住哈哈大笑,我心下愤愤,可也只能假笑。
第一个小孩说:“这一招对我没用!”
我忍不住说:“你耍赖,为什么没用?”
第一个小孩说:“因为我阿德曼比鱼骨要强。”
第二个小孩叹道:“是啊,黑棺剑圣虽然厉害,可终究比不上我们剑盾会的大英雄。”
我怒道:“什么狗屁?分明是我比较厉害,你们这群小屁孩懂个屁?就算瓦希莉莎来了,也得甘拜下风。”
我冲下场,抢了一个小孩的木剑,正准备使出念刃绝技,其他小孩哇哇大叫,吓得一哄而散。
拉米亚说:“你和小孩子一般见识什么?”
我牙痒痒地说道:“由此可见剑盾会不干好事儿,他们没把我的强大如实描绘给下一代听,如此用心,可谓险恶!” 来了几个剑盾会的士兵,朝我们温和有礼地硕说道:“朗基努斯公爵,朗基努斯公爵夫人,我们至高无上的权杖大人有情二位。”
权杖既是国王,是剑盾会的首领,九隐士全向他俯首听命,连瓦希莉莎、诺曼这些桀骜不驯之辈也不例外。但此人异常神秘,极少公开露面。九隐士或许见过他,可对他绝口不提,我们更没得到他的半点情报。
他是男是女?凭什么令这些英雄豪杰、奇人异士对他恭恭敬敬、言听计从?又为何连重要的盟友都不愿破例相见?现在又为何要见我们?
不过能见他也是好事。
我温文尔雅、万分得体地微笑道:“请立刻带我去见他。”
士兵们见我如此和蔼,皆露出惊讶之色,转身领路,走在我们前方。我从容而淡定的点点头,双手做了个轻描淡写的手势,跟随前行。
拉米亚低声说:“你别笑得那么猥琐,也别一个劲儿的搓手,会让人看笑话的。”
我哼了一声,说:“有大好事等着咱们。”
“什么大好事?”
我左右张望,见他们都没偷听,说:“邓恩不是死了吗?我猜,这个权杖国王,会不会让我继任邓恩的权力财富?”
拉米亚眉头皱得异常夸张,似乎觉得连疯子都不会像我这样想。
我追问道:“怎么样?会不会?”
“会你个头!”
我怒道:“我好心好意给你分析局势,你怎么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