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之前一个月的积累,在都灵城西郊,罗兰的手抄书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
罗兰休养这个星期,来找他抄书的人仍旧络绎不绝,甚至有心急的人,直接来圆塔来找他,希望罗兰能尽快复工,加急抄写。
所以,罗兰开工当天,不顾莉莉的劝阻,硬是从早上8点一直抄到下午5点,足足抄了7万多字,虽然累的手都要断了,但之前积攒的单子也基本清空,且为圆塔增添了50枚银马克。
顺便,罗兰将抄书价格从50铜比索千字,提升到了80比索千字。
价格一升,求抄书的人就少了不少,但仍旧有不差钱的,综合算下来,罗兰每天花3小时时间抄书,进账反而比之前更多。
抄书第二天,罗兰在圆塔中的生活进入了正轨。
上午跟着咯坎迪学习法术,下午花3小时学雕塑,晚上3小时抄书,睡觉前,在思维实验室又练10小时的法术,然后是10小时的雕塑,再然后就是睡觉。
一天时间,忙碌而充实。
至于莉莉,则充当罗兰的全职助手,
她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每隔2天就催促罗兰洗澡、换洗衣物,每隔一星期给他剪指甲,每隔半个月就找理发匠来圆塔里帮两个男人理一次发。
总之,罗兰一改过去有些邋遢的形象,干净整洁不少。
还有抄书的生计,莉莉更是花十二分的心力去经营,接生意,议价,做罗兰的抄书助手,反正除了抄书之外的一切,莉莉全都包了。
罗兰需要做的,就是午后时分,坐在新买的书桌前,拿上灌满墨水的羽毛笔,在铺平的纸张上认真写字就行。
每天晚上,莉莉的工作就是数钱,钱币叮当作响的声音,让她感觉十分地安心。
对了,还有佣兵肯斯特。
罗兰偶尔会和他联系,两人还曾在西郊一家小酒馆一起喝过一次酒。肯斯特恢复了精神,在都灵城四处找活干。
但他不认字,只会打架斗狠,开始的时候,着实碰了不少壁,罗兰接济了他好几次,每次都给上三四枚银马克,保证这家伙不在都灵城饿死。
扑腾了一个多月,肯斯特才在一家带走私性质的贸易公司中找到一个安保的活计,生活才有了一些起色,至少不用罗兰接济了。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三个月就过去了。
寒冬退去,迎来鸟语花香的暖春。
这天晚上,莉莉如往常一般,在阁楼里认真清点着钱币,点着点着,她忽然惊喜地叫了一声,抬头就喊:“罗兰~罗兰~”
罗兰也在阁楼,正在思维实验室里专注地练习雕塑技艺,被声音吓了一大跳,急忙退出思维实验室:“莉莉,怎么了?”
一睁眼,就见莉莉正跪坐在他铺盖前。
昏暗的鲸油灯光线下,莉莉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熠熠生辉,现在已是暖春,她身上仅穿了一件单薄的睡裙,不仅美丽身材曲线毕露,胸口还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在灯光映照下,发出迷人的白色柔光,就好像两块甜美的白色奶油面包。
罗兰只看了一眼,心跳就开始加速,他急忙垂下目光。
莉莉似乎没发觉罗兰的异样,她满脸喜色,将手中抱着的钱箱往罗兰身前一放,笑道:“罗兰,你猜我们这个月赚了多少钱?”
罗兰松了口气,他还以为出啥事了呢。
他知道这个月抄书生意挺好,虽然抄书价格已经提到1马克千字,但名气起来了,找他抄书的人不减反增。总之,赚了很多钱,但具体赚多少,因为他一直专注术法和雕塑,没怎么去关心。
见莉莉这么兴奋,他自然不会驳对方的兴致,笑着猜道:“怎么也有5枚金克朗吧?”
“不,不对,你再猜。”莉莉连连摇头。
昏暗的灯火下,莉莉声音娇嫩,充满小女儿的娇媚,说不出的动人。罗兰觉得一颗心怦怦乱跳,胡乱猜道:“那是6枚?”
莉莉没察觉到罗兰的异样,她激动地脸颊红扑扑地,急不可待地要和罗兰分享喜悦,她打开钱箱盖子:“这个月,赚的钱已经超过8克朗呢。加上前两个月的,我们总共攒下了15枚金克朗!”
简陋的木钱箱里,整齐地码放着一叠叠银马克,在灯火中闪耀着可爱至极的光芒,让人看了就觉得心中异常踏实。
罗兰心中也充满喜悦,他真没想到,依靠抄书竟能攒下这么多钱。15枚金克朗,放地球那就是45万人民币啊。
单凭他抄书的这份收入,如果不追求法术,完全足够他过上富足的好日子,如果抄书生意一直这么好,再积攒几年,攒上数百枚金克朗也不是什么难事。
到时候,就如洛坎迪所说,他娶莉莉为妻,夫妻举案齐眉,抄抄书、凿凿石头,种种花、养养孩子,这辈子绝对会过得相当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