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理说不通哇!”
“难道,丹迪拉雅就喜欢罗兰这样的健壮的男人?那也不对啊,当年雄狮公爵也曾经动过心。公爵年轻时,体格如公牛一般健壮,也没见丹迪拉雅对他有好脸色呀。”
“算了算了,不想了不想了。或许这世上男女,就像钥匙和锁。罗兰这个钥匙,正好对上了丹迪拉雅的锁。”
满心感慨中,洛坎迪回到了罗兰给他租的公寓院门口。
刚到院门口,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食物香气从院子里飘出来,一下将洛坎迪肚子里的馋虫勾了起来。
现在已经是下午快一点多了,洛坎迪在学院里东奔西跑了一上午,午餐都都还没吃。
“哎呀,好香~好香~”
洛坎迪走进院子,就见院子一角,换了一身家常衣服的莉莉正蹲在一个小火炉旁边,正忙着熬汤。
也许是因为太过忙碌的缘故,莉莉头发有些散乱,发间还挂着一片生火用的枯树叶,脸颊微微泛红,额头上密布汗珠,活脱脱就是一个家庭主妇的模样。
她见到洛坎迪,微笑道:“叔叔,你回来的正好呢。炖肉浓汤就快好了。”
洛坎迪分明看到,侄女那双大眼睛中光彩熠熠,就好像整个人都在发光似的,和前段时间一比,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他问道:“你怎么一个人在这,罗兰呢?”
“在书房呢。他说他想到了一个非常妙的点子,一直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的,已经呆了快2小时了。我又看不懂,正好院子里有个闲置的火炉,我就给他做点好吃的。”
洛坎迪呵呵一笑,很是欣慰:“噢~对。罗兰就是这么个人,一想到法术,就好像发了疯似的。”
莉莉一听,撅嘴不高兴了,认真反驳道:“叔叔,你真是乱说。罗兰怎么会和疯子一样,他那叫专注!法师的专注!”
洛坎迪一愣,立即改口:“好好好,不是疯子,是专注~是专注!”
说完之后,他心中忍不住哀叹:‘完了,我这侄女没救了。看来,罗兰这把钥匙,能开的锁不止一把。’
原本,他是想委婉地提醒下莉莉,让她有些心理准备,最好能早点放弃了罗兰,免得日后伤心。
现在看来,没有这个必要了,肯定没用,他说了也等于白说。
这事怪罗兰吗?
也不怪他,丹迪拉雅都这样了,却依旧没和罗兰在一块,说明罗兰压根就没动心思,那小子满脑子里装的,全是法术!
“算了算了,年轻人自然有年轻人要走的路。老头我管不了那么多啦!”
罗兰是个守信的人,他早就做出承诺,会保证莉莉一生衣食无忧。
这样的世道中,能保证吃饱肚子,能有足够衣服穿,保证不挨冻,那就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
至于是不是莉莉将来会不会伤心难过,那属于精神方面的高级追求,吃饱了饭才有心思去想的问题。
他懒得为这种破事操心!
想通了这事,洛坎迪顿觉心情舒畅,他看院子旁有一张躺椅,便朝椅子上一躺,眼睛一眯,就觉得浑身说不出的舒畅。
当然,要是莉莉能快点熬好肉汤,让他早点填饱肚子,一切就圆满了。傍晚4点多。
罗兰吃完莉莉准备的美味午餐后,就背上琴盒,先一步朝明镜湖畔的金色礼堂赶过去。
今晚的晚会,丹迪拉雅的乐队有表演,他作为乐队的小提琴师,自然是要先一步赶过去做准备的。
因为邀请了大量宾客的缘故,学院里前所未有的热闹,湖畔大道的人流几乎有熙熙攘攘的感觉了。
罗兰暗暗咋舌:“好家伙,这得有好四五千人吧?这次晚会学院算是下了血本了。”
他一路紧赶慢赶,终于在5点前赶到了金色礼堂。
金色礼堂是一座宏伟的石制建筑,呈弯月形,礼堂内的观众席上有超过五千个的座位,场外还有一个巨大的沙滩广场,广场一路延伸出去,便是清澈的明镜湖。
罗兰赶到的时候,金色礼堂周围已经挤满了宾客。
这些客人各个衣着光鲜,谈吐得体。
罗兰粗略估计了下,发现其中有大约三成是来自王国各地的法师,剩下六七成中,有法师宾客携带的家眷、有王国的贵族名流、有出名的艺术大家、还有不少异族宾客。
因为晚会还没开始,客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金色礼堂外的广场上聊天。
在沙滩广场的中央布置了一个巨大的篝火堆,火焰熊熊燃烧着,热力四射。
在火堆旁边,则围着许多年轻男女,有的正在欢快地跳舞,有的在热烈交谈,有的则围在烤肉堆边享用美食。
还有不少年轻的恋人们,更是旁若无人的接吻,而周围的长者们看见了,也都宽容地笑着,并没有如平常时那样板着脸训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