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之下,我们只得告辞离开,去档案室找蔺潇潇帮忙查询档案。
“50年前?天哪!你们想什么呢!”蔺潇潇获悉我们要查的案件后,一脸懵逼地说道。
吴少东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是的,你这边有没有问题?”
蔺潇潇对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瘪着嘴回答:“好吧,你官大说什么都对~不过我一个人可不行,让你两个手下帮我一起找吧。”说完话,她还不忘指了指我和李如松。
“行!就按照你说的来办吧,我去你们局长那坐会儿,找到后第一时间通知我!”
吴少东丢下这句话后,看都懒得看我们一眼,直接拍拍屁股离开了档案室。
在他走后,蔺潇潇这个死丫头忽然露出狐狸般地笑容,指着档案室里堆积如山地卷宗说道:“两位大哥,你们慢慢找,不急的~姑娘我先去吃个午饭,很快就回来,拜拜啦~”
我俩面面相觑地看着她走出了房门,过了好一会儿才堪堪回过了神。
“大爷的蛋!老程哈,这咋整?”
看着满脸怨气地李如松,我嘴角抽搐了一下,硬挤出一句话,“能咋整?慢慢找呗!”
一个多小时后,我和李如松坐在档案室的沙发座上,打开了一封陈旧的档案袋,取出泛黄的文件后,首先看到的是抬头上几个有些化开的字——65.6.8弃尸案。
那个年代的案件调查,基本上都是通过人海战术进行的,卷宗上记录的内容非常繁杂。不过正因为它的繁杂,我们才更容易直观地了解当年的案件情况。
卷宗记录显示,案发时间为1965年6月8日早上5点,地点在沪市洪口区为民菜市场,报案人是菜市场管理员余大庆。
案发当天是他上早班,按照规定,他上班后就直接开始了巡视菜市场。当他巡视到市场卸货区垃圾回收处的时候,发现一只编织袋。在他印象中垃圾都会在菜市场关闭后清理掉,不可能还会存在漏网之鱼。
于是他好奇的将编织袋打开了,发现里面是一些煮过的碎骨,不过当时他并没有想太多,只认为是哪个肉档干的。
菜市场倾倒垃圾是有规定的,那个年代的人又比较看中那些条条框框的规矩,所以他就将编织袋带回里管理室,想等到菜市场营业后,把那个偷偷倒垃圾的人找出来。
上午6点半的时候,菜市场开始了正式营业。他急不可耐地提着编织袋跑到肉类档口,将每个摊主都问了一遍,不过却并没有人承认。
一怒之下,他直接将编织袋内的碎骨倒在地上,让他们自己找出是谁干的,如果找不出,就全部罚款。
这样一弄,那帮摊主直接炸开了锅,谁都不愿意承认是自己干的,随后他们就从相互推脱,很快发展成了斗殴。
余大庆眼见场面失控,赶紧跑到管理室拨打了报警电话。当地派出所赶到后,询问了事情始末,就将他和那帮摊主,连带着碎骨一同带回了所里。
这种事情并不难办,无非就是批评教育,然后写个保证书再放人。不过巧合的是,所里一名参加过棒子国战争的转业民警,在看到了那堆碎骨后,对众人严肃的说这是人骨。
所长问他能不能确认,那个民警拍着胸口保证不可能搞错。于是所长当即拍板将那帮人先拘起来,然后又派出民警将碎骨送到洪口分局鉴定。
分局法医很快就确定那些碎骨是人骨无疑,而且是两名被害人身上的,其中一人还是3岁左右的幼儿。除此之外,还在那些被炖煮过的人骨上,发现了被啃食过的痕迹。
分局领导得知尸检结论后,立刻将案件接手过来,并让派出所将余大庆和那帮摊主全部移交到分局刑警队。
通过两天两夜的突击审讯,那些人一个不落地被排除了嫌疑。分局无奈之下,只得发动大量警力,对碎骨发现地一定范围内发动地毯式调查。
连续忙碌了一个多星期,分局只是确定了死者是菜市场附近的居民,别的基本上可以说是一无所获。
看完卷宗后,李如松指着上面的被害人信息对我说:“老程哈,你看这里,被害人黄招弟和她女儿朱瑛,她们的社会关系调查有些单薄哈。除了她丈夫朱圆润外,连父母亲戚的记都没有。”
我将那页资料从他手里接过,仔细地看了一遍,同样有些狐疑,照道理被害人的社会关系调查不可能那么草率的。
而且除了这个问题,在对朱圆润的调查上也有很大欠缺,只是稍微问了下不在场证明,别的都是一些个人基础信息。
我将资料放下,对李如松说”“老李,你再看看别的嫌疑人调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