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蝶还沉浸在刚才的电话中,这时候门上的铃铛响了,余温看过去,却见对方是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进门推了推眼镜,“包两束花,送朋友,我自己挑。”
余温礼貌的走过去,还是简单的介绍了两句品种,男人低头在篮子里吭哧的挑着,随时递给余温,没几分钟,余温就抱了满怀的鲜花。
蝶蝶刚想上前帮忙,没想到余温却随手将满怀的鲜花丢在柜子上,“先生,您把我晚上要清理的全部挑走了,您朋友会生气的,还是重新选一下吧。”
“没……没事,就要那些,钱就按原本的价格算。”男人站起身来,有点心虚的样子。
蝶蝶也看出了不对,男人一身价格不菲的西装,看起来像是大公司的领导,一点也不像傻子。
他弯着身,藏在西装里的工牌掉了出来,垂在胸口,余温看见公司的名字,不由得叹了口气,“是邢先生让你来的吗?他不用这么刻意的照顾我生意,这些枯花他拿回去也没用。”
男人尴尬的将工牌塞回到西服下面,“跟您交个底,是那位迟先生的意思,我们办公室的人都来买过花,在你这里都混了脸熟,只能我来了,实在不行我们将钱转给您,大家都别费事了,您看行吗?”
余温都气笑了,“多久了?”
“您刚开店就开始了,您选址本来就不好,邢先生怕您亏钱,一直帮着迟导照顾您。”男人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其实那些花没浪费,都从公司搬到邢家了,养的特别好。”
蝶蝶在一旁满脸无奈,“你们两个是小孩子吗?真的很幼稚,看来没有迟先生,你的花店一直在亏损呢。”
余温随手扯了一张小卡过来,拿着钢笔在上面写着,“我给你包起来,卡片也要给迟书那混蛋看。”
………………
警校附近的公寓楼,房租高的离谱,站在家里,却能看见刻苦训练的学生,一个个挥洒着汗水,成为国之栋梁。
盛闻顺着外廊走,却见最后一个房间的晾衣架上,晒着孩子的衣服,还有属于余京南的制服。
远远地,盛闻听见余京南的声音,“这孩子得改改名字,怎么就余余了,太随意了。”
“我觉得挺好的啊,像条小鱼一样四处游,一辈子无拘无束的。”宋露的声音里满是温柔,“这孩子生下来特别闹腾,就算用被子包起来,也跟一条鱼一样滋溜出来,这名字很符合他的性格。”
“不好听,一点阳刚之气也没有。”余京南有点大男子主义了,语气里却还是柔和的,“这孩子随我,我小时候就经常被欺负,在家里连玩具都不敢要,小时候穷怕了,以后这孩子要什么我都给,得惯着养。”
公寓的隔音并不好,而且窗户也开着,盛闻过去,敲了敲门。
余京南受惊一样的弹跳起来,果然是体力好,几步走过来打开门,见盛闻在这里,有些意外,“您怎么知道我住这里了?”
“孩子呢?”盛闻往屋里看了两眼,却见一个小小的孩子正坐在地上玩着玩具,看见盛闻,似乎有些惧怕,跑到宋露的身后,抱着妈妈的大腿。
宋露刚想训斥儿子没规矩,但转念一想,连她自己都有些畏惧盛闻,更何况这么大点的孩子呢。
“余余啊,在这。”余京南已经有了为人父的稳重,将孩子从宋露的身后拎过来,直接推到盛闻的面前,“叫伯伯。”
盛闻愣了一下,这个称呼似乎对他很是遥远,但转念一想,他这个年纪,孩子也应该打酱油了。
孩子奶奶的声音叫了一声“伯伯”澄澈的眼睛黑白分明。
盛闻蹲下神,还是比孩子高出很多,带着凉意的手摸着孩子的脸颊,这孩子的眉眼中有着余温的影子,那是一种骨子里的自卑感,跟成长的环境有关。
这孩子更像余京南,唯独额头是余温的样子,太过窄,老人说生的这样,是没有福气的。
余京南站在一旁炫耀着,“姐夫,你看我儿子生的多漂亮,比我白,小时候我黑的跟炭一样,我爸妈都嫌我。”
他刚说完,却见孩子的脖子上多了一块玉观音,他虽然不识货,但那观音的成色一看就价值不菲,孩子也很喜欢,拿着小手摆弄着。
“不行,太贵重了。”余京南海真不是客气,直接想要过来将玉观音给摘下去。
盛闻拦住了他,“我小时候带的,保平安的,我爷爷说得传给重孙的,反正这一辈子也用不上了,给这孩子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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