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但我就是忍不住难过。”
我们并非圣贤,也非大罗神仙,能做的不过是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可正因为同是生活中的普通人,有着最朴素的的喜乐哀愁,对于他人的苦痛与泪水才能够感同身受。
第23章 我应该同意吗?
曹君秀第一次知道边宇的存在是在来平市读高三的时候,那时候他们一家还不住澳海兰庭,而是在大桥区,离边宇现在住的西山苑开车半小时的距离。她是走读生,每天九点半下完晚自习回来还要继续写试卷复习各科目疑难点。
后半夜的小区阒静无声,夏天会有虫鸣蛙叫,有时候学累了,曹君秀会把手搭在桌面,下巴搁在小臂上,歪着头静静听这些专属于夏季的躁动。曹贵生很忙,经常不在家,即使回家也通常是在大家睡着以后。
他好像总是有很多应酬。
听于玫说,刚开始跟曹贵生出来闯荡的时候两个人碰到什么就干什么,没有男女你我之分,后来业务渐渐走上正轨才开始进行分工合作,曹贵生主要负责出去跑商机聊客户,她则在后面做业务承接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时间一长,在外面跑得久见得多了,生意场上难免招惹一些是是非非,于玫看过见过的也多,没有太当一回事。
——她也没有时间顾得上。
曹贵生是个俗人,只有初中文凭的他凭借着从地头田间带出来的一股牛劲一路打拼,从一无所有到买地皮,起高楼,建小区。二三十年的日夜拼搏换来如今的大好风光,从前他人口中的“阿贵”摇身一变成了如今的人人称赞争相巴结的“曹总”。
既然是个俗人,难免就会做些俗人会做的事,曹贵生也不例外,他喜欢一切华丽耀眼的事物,从穿衣打扮,生活饮食,到房屋装饰,到——女人。
时隔数年曹君秀仍旧记得第一次见到边宇的情景,她被于玫用亲情做借口,隔三差五打电话发信息让她辞去外地已有的工作,回来平市上班。
那是五年前的初夏,气候不像八月那么炎热,微风拂面似情人的爱抚,充满温情令人心醉。澳海兰庭是在她上大学期间购置的,她不怎么回来所以住的时间并不多,还没有到用餐时间,她便围着房子四周到处转,后来实在无事可做,看一眼时间还早,便出了前院,打开半人高未上锁的铁门往人行道上走去。
没走出几百米,一辆红色轿车从身旁疾驰而过,绿荫缤纷中格外扎眼,她不由得频频回头看。红色轿车没驶多久最后停在18号的车库前,曹君秀停住前进的脚步,起了些好奇心,原地顿了两秒决定不再往前走而是折返回去。
距离停车位置不到百米的距离,驾驶座上下来一个女人——一个染着一头红发,肤白长腿,打扮精致的女人。还没等她再走近看清女人的长相,旁边的副驾门此时也被打开,同样的长腿,只是穿着随性很多,看上去像是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年轻男子。
二人颇有默契,又或是生性冷淡,对不远处的曹君秀皆视若无睹,仿佛透明物一般。
曹君秀站在路边看着二人一前一后走上18号的门前台阶,推开她刚才随手闭合的铁门,消失在两侧盛开着鲜花的小径上。
曹君秀不知道曹贵生最后是怎么说服于玫的,即使时间已经过去四五年,曹君秀依旧记得那天半夜争吵和砸东西的声音,间或有女人的哭声,但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最后在她高考前几个星期彻底消失。
在曹君秀看来,曹贵生在感情上面的处理颇有一套,以致于在封建糟粕去除多年,与时俱进的现代社会仍能坐享齐人之福,甚至当着三个儿女的面也从不避讳对两个女人的关心与亲密。
这一切实在让曹君秀打心底作呕,每每看到此场景她都尽最大力量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只希望可以获得武林秘籍,习得强大的隐身术。
但今天是个例外——曹贵生跟边宇吵架了。
回曹家一起生活十年,也只有最初那两年跟曹贵生和于玫相处的多,两个人工作都很忙,她自己也要考升学,后来去外地读书工作,再回来也是没住多久就找了个由头搬了出去。
在曹君秀看来,父母二人关系说不上恩爱美满,但也算相敬如宾,闹得最僵得也不过是她回来的头两年两人因为边宇的事吵闹过。
曹君秀从没看见过曹贵生跟边宇因为什么事红脸,这或许是几人不经常见面的缘故,有什么二人也就私下解决了不会放在台面上来说。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乌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