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焦冻依然会时不时地做梦,却不再是噩梦了。梦里有穿越了亿万光年抵达他身边的满天星光,他伸出手去,就有星星落下来,亮闪闪的,然后变成她的模样。
那些时候少女着一身柔软纱裙,裙摆轻轻扬,她捉住他的指尖,唇边勾起一抹狡黠的笑,道:“我回来了哦。”
醒来时,他的枕巾总是潮湿。
下一个转变,出现在第六年。
那个时候,他已经二十一岁,刚刚过完人生中的第三个“七年”。
他的身边开始有各色各样的姑娘出现,或温婉端庄,或灵动飞扬,她们热爱生活,努力向前、向上,是所有人眼里的“好女孩”,会在周末时化着漂亮的妆穿着精致的衣衫在街头笑闹,也能在每一个寻常的日子里将生活的一切打点得细致妥帖,她们知分寸、懂进退,她们在各自的领域闪闪发光。
她们都喜欢他。
在拒绝了第三个女孩的交往请求后,轰焦冻重新翻出了高中时代用的那个旧手机——自那天后,他便不再用的那部手机。他该谢天谢地,这么漫长的岁月过去,它的零件还未有太大损坏。
然后他点开了那只存了一张图片的相册。
那个时候是傍晚,昏黄幽暗的光线从一侧的窗玻璃打进来,能隐约照清空气中的细小尘埃,他的手指颤抖,呼吸也急促——有多久了呢?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再也没见过她的模样呢?
青年本以为自己会对照片中的人感到陌生——要知道,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去刻意遗忘一个人,再度忆起时,总是会感觉微妙的。
可是没有。
他看着照片上因惊讶而微微睁大眼睛的少女,只觉眼眶发热发烫,他定定地注视着她的面容,一动不动,生怕下一刻便会有某种咸涩灼人的液体自眼眶滑落。
轰焦冻一点也不感到陌生。
他看着这张照片,他们唯一的一章合照——那甚至不能被称为“照片”——他一点也不感到陌生。
原来有种感情,早已融进血液、刻入骨髓,伴随着每一次呼吸与心跳。
他将那张照片传到了现在的手机里,再度设置成了桌面。再后来,每当有女孩借机与他拉近距离时,轰便会有意无意地,让她看到自己的手机。
“是高中时认识的。”
“我们没有在一起。”
“她去了很远的地方,我在等她回来。”
“……因为我很喜欢她。”
因为他在等她回来。
可是……她还会不会回来呢。
“今天的这个女孩,笑起来的样子真和你有些像,我差一点点就忍不住,要答应了。”
“……骗你的,她们都不是你,我不会答应的。”
“可是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轰看着手机上的那张照片,眼底泛出淡淡笑意。
……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像过去无数次一样,制止了街头一名罪犯,救下了那个惊慌失措的小孩。
那个时候,小女孩一手抓着沾了灰的兔偶娃娃,一手拉住他,像模像样地在他耳边小声说:“……她刚刚也和阳菜说,不要害怕哦。”
用六年的时间一层层粉饰出的高墙顷刻间被打成粉碎,太阳发热发红,夜幕星河低垂,有人伸出双翻云覆雨手,把大把光阴席卷而去,岁月洪荒里打开一看——
一切都只是须臾。
六年时间如过眼云烟匆匆而去,他再度跌回了曾经的梦魇,眼前的场景急速拉伸切换,他看见她站在体育祭的擂台上,错愕又气呼呼地道:“焦冻,你居然对我下那么重的手?!”
音犹在耳。
那些关于成长的、舍弃的、自欺欺人的依旧忘不了的东西,如此新鲜光亮、熠熠生辉,是丝毫未被岁月侵蚀的模样。
那个时候,轰焦冻便明白,他自以为的“放下”,自以为的“坚强”,原来都只是假象。
多年前埋在心头最柔软一处的那根针,那穿过针线的一端,原来一直握在她手上。
只需只言片语,就能令他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
黑发的姑娘已经睡着了,棉被之下的身体微微蜷缩着,眉宇间凝起浅浅沟壑。
[爱丽丝],这是她的个性,他记得,能力是创造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