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原来我还有个叫朱正廷的恋人啊。
不对,所以说为什么正廷哥是我恋人啊,我失忆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多少事啊。
但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的话,看起来也有点可爱了。
不得不说不管是远观还是近看,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但朱正廷依旧兀自美着,好看得像仙子一样,连哭起来都那么好看。
我这是何德何能才能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啊。
虽然说不出口,但真的有点高兴。
“我们……进展到哪一步了啊。”
我试图安慰他,终于让他的情绪稍微平稳了一点之后才厚着脸皮问,毕竟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丝毫作为情侣相处的记忆,要是已经进展到不得不对他负责的地步可不太妙。
“我们订婚了,就在昨天。”
他摘下了左手的订婚戒指,内侧的确是和名字的缩写。
“你的在这。”
说着,朱正廷又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对应的另一枚戒指。
我接过戒指,那里面的确是他名字的缩写。
看来我们真是恋人啊。
“抱歉,让你担心了。现在的我对我们的以前一无所知,记忆还停留在十年之前,所以……”无法作为合格的恋人与你相处。
“没关系,我们重新开始。”然而朱正廷却打断了我。
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他的表情反倒是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
但现实容不得我追问和细想。听说我醒了,病房里逐渐有其他一大堆我脸熟但又不认识的,自称我的家人朋友的人来探望,因为人数实在太多,我很难一一记清。
也是从他们口中听说,之所以现在躺在医院是因为我昨晚因为订婚太兴奋睡不着,本吃点安眠药助眠。结果因为不熟悉剂量吃得太多,导致差点在订婚当晚表演个当场去世。
因为是丢进咖啡里把药送服进去的,就连当时同处一室的朱正廷都没发现我吃药吃多了。要不是自家恋人聪明敏锐,我现在可能已经去见马克思了。
好险好险,这次事故差点坑死了朱正廷,也差点坑了两家人——据说两个人当时光是说服双方家长就差点豁出两条命去,更别提公然出柜订婚要冲破多大的阻力了。
如果我突然在这个时候因为本能避免的事故死掉,的确死得太不是时候。
而现在的我虽然出院了,却因为失忆一直没恢复,姑且暂时还是个被朱正廷包养的小白脸。
总觉得这样作为恋人是拖累了他,姑且还是努力看看能不能恢复记忆或者做点什么,成为能配得上他的人吧。
PS:我这白捡来的恋人太可爱了,虽然比我还大一岁,但怎么看都可爱得像只兔子一样。想欺负又舍不得,哎,好像已经渐渐爱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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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羽禛就这样满心欢喜的用二流子一样的调侃语气在日记本上写下了自己从醒来到现在的所见所闻,然后想着把这个本子藏好。
却在翻箱倒柜间在客厅某个不起眼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个白色药瓶。
巴比妥。
为什么家里会有这种东西?而且还要藏起来?
看上去就像故意不想被他发现一样。
然而还没等他多做思考,便传来了刺耳的电铃声响。
是门铃声。
朴羽禛连忙拉上抽屉赶去开门。他看着门镜,门外的人影却让他感到莫名的不安与不详。
那是一个戴着墨镜、帽子和白色口罩,全身捂得严严实实,完全辨别不出身份的人。
“谁?”他问道。
“Justin.”那人扯下口罩,却露出了有点熟悉的,已经长成了青年模样的面容。
原来捂得活像个通缉犯的Justin只是因为明星身份要躲着跟拍的狗仔和各路私生饭而已,让他白受了一次惊吓。
“咖啡还是茶?”
收下伴手礼的朴羽禛赶紧招待难得一聚的小朋友。
“咖啡。”Justin也把自己丢在沙发上,毫不见外。
“你们订婚后我还没到你家参观过呢,。早先比赛的时候你和磊子就是美食来源。好不容易休假,当然要蹭个饭怀念一下当年再走。”
青年如大猫般在沙发上放松着自己,因为伸懒腰而露出一点白嫩嫩的肚皮——瘪的,想来是饿着肚子跑过来的。
“好啊,不过你要等会了,正廷下班回来应该会顺路买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