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王耀来到离雁塔广场不远的酒吧街,进了一家名为“老船长”的酒吧。中国的酒吧街总是设在古色古香的地方,不知什么原因。王耀现在在这家酒吧打工,负责调酒,调酒的手艺他是跟瓦修学的,那时候瓦修为了完成一个艰难的任务而在酒吧潜伏了两个星期,干的就是调酒的活儿,瓦修在成为杀手前就是个熟练的调酒师了。当时王耀向瓦修请教并不是闲得无聊,而是为了多一种掩藏身份的本领,只是没想到如今这却成了他谋生的道道。
换上工作服,王耀在吧台后面忙碌起来,首先是清洁,吧台的干净整洁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整个酒吧的形像;然后还要检查各类酒水饮料,确保饮品的供应;最后就等着顾客上门了。中国的酒吧里年轻人居多,没有21岁的饮酒限制,年轻人们又赶时髦,泡酒吧在他们看来是一件洋气有趣的事,所以每间酒吧都挤满了打扮入时的青年男女。然而,年轻人的消费能力普遍偏低,在吧台点昂贵酒水的人不多,所以王耀的工作也不算忙。
“喂,大叔,来一杯Blue Margarita和一杯French Kiss!”一个带着不屑和命令口吻的年轻男声。
王耀抬头一看,是一个纨绔子模样的男孩,也就20左右,怀里搂着一个大约15岁的小女孩,女孩穿着露脐的紧身白T恤和剪裁大胆的黑色短裙,像只小黑猫一样性感美丽。
“好的,请稍等。”王耀说着开始调酒,手法令人眼花缭乱。
“哇!好帅哦!”女孩开心地欢呼。
“少见多怪!”男孩不满,“这也就一业余水平,要是我开酒吧,根本不会雇这种生手!”他毫不顾忌被他评论的人就在他面前,显然早就横惯了。
“瞎说啦!你家那么有钱,哪用开什么酒吧嘛!”女孩用小粉拳捶男孩胸口娇嗔。
“知道就好,”男孩露出满意而骄傲的笑容,“注意点啊,别总看别的男人!”
“我哪有啊!”女孩噘起小嘴,“我是说大叔动作帅嘛!”她说着转向王耀:“大叔,你抛酒瓶好厉害啊!”
王耀微笑:“你男朋友说得对,我是个生手。”
男孩立刻得意了:“看吧?我就说嘛!我见过的调酒师多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王耀笑而不答,把两杯饮料放到台面上:“您的酒,请慢用。”
这时,酒吧里响起低沉忧郁的歌声,原来在王耀调酒的时候歌手已经来了,他此时正在酒吧中央的小舞台上抱着吉它自弹自唱。
“哇!歌手好帅啊!唱得也好好!”小女孩一下子来了精神,也不管男朋友了,径直跑到离歌手最近的地方坐下听,美丽的大眼睛里闪烁着爱慕。
“这死丫头!”男孩也离了吧台,端着酒大步走到女朋友身边坐下。
王耀闲下来,他用手撑着下巴,静静欣赏优美的歌声。他出神地看着歌手的背影,这是只属于年轻人的背影,骄傲的双肩尚未被艰辛的生活压垮,挺直的脊背里蕴藏着生命的活力。歌手唱得富有激情,不像很多酒吧歌手那样早已是麻木地唱着不知所云的东西,王耀很喜欢这位年轻歌手,每一次都会认真聆听他的歌。
凭着杀手的本能,王耀也仔细观察了酒吧里其他人的反应。挤在前面听歌的大都是女孩,她们像迷妹一样用热切的眼神看着歌手,不时用手机给他拍照,有的还跟着歌曲的节奏挥舞双手。男人们则大都心不在焉,该喝酒的喝酒,该玩手机的玩手机。角落里的一个栗色头发的外国男人引起了王耀的注意,这个外国人很认真地听歌,半眯着眼睛看着投入于演唱中的歌手,王耀不禁想起来4年前阿尔看着他的眼神,心头忽地一动,手指不自觉地捏紧了一只杯子。
数首歌过后,歌手站起来向观众致意,低下的小女孩尖叫起来,仿佛小型的明星演唱会现场。歌手转头向吧台的方向看过来,发现王耀正出神地望着他,他开心地笑了,长腿一抬跃下舞台,轻快地跑过来。
“耀哥,我今天唱得怎么样?”歌手帅气的脸上充满期待。
“特别好!”王耀笑着倒了一杯水递给他,“快喝了,嗓子都哑了。”
“不要紧,今晚不用赶场。”歌手拿起来一饮而尽。
王耀微笑着递上餐巾纸:“别喝那么急,都洒身上了!”
歌手把杯子一放,盯着酒柜两眼发亮:“真想来一杯,可是对嗓子不好,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