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器向来为江湖名门正派所不齿,李寻欢竟将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功夫练成了所有人都躲不开。不知道这样的一个人,曾经是如何的叱咤风云,万众仰望,又是如何的美人在怀,应者云集。阿飞意识到他曾经梦想过的能给李寻欢的最好的生活,其实眼前这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
技不如人,便连捉住此人做禁 脔都做不到,徒惹人笑。
事已至此,阿飞无话可说。
李寻欢骗他也好,没骗他也好,李寻欢伤他也好,不忍伤他也好,终究跟自己是两种人。李寻欢生来高贵,人品高贵,性情高贵,连武功都是高贵的,阿飞拼尽此生所有力气也是追不上的。
阿飞没问过李寻欢生平经历和家世背景,他不必再问也知道了,一个拥有这般武功的人绝不可能是无名之辈,无比渴望成名的阿飞才意识到李寻欢应该早已成名。
那么,一无所有的阿飞,还能给李寻欢什么呢?
远远比不上李寻欢的阿飞,还能用什么来请求李寻欢留下陪自己一辈子呢?
阿飞拄着剑一步一步向李寻欢踱去,李寻欢眼睁睁看着阿飞一步一步向自己踱来。
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
李寻欢没有给自己止血,鲜血慢慢凝结,流得慢了些,衣襟上的红花蔓延开来,开得如火如荼,肆意妖娆,配上李寻欢因失血而雪白的脸,有一种残酷的美感。
阿飞到此刻仍然觉得李寻欢很美,美得一碰就会碎,他拥有那么霸道厉害举世无双的武功,一旦收起刀,斯斯文文地立在这,又变成一朵静静开放的花了。文弱书生式的脆弱儒雅和江湖浪子般的沧桑寂寞,在这人身上和谐统一,无论什么情况下,他都具有他人难及的风致气度。
阿飞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他已经出了一招,也明明白白知道是李寻欢手下留情,就不可能再出第二招,他走到李寻欢面前,一甩手把剑扔了,然后伸出右手食指沾了一点李寻欢胸前的血液,舔了舔。
他忽然笑了。
他以前是一个不会笑的小孩子,李寻欢教会他笑,他曾对李寻欢笑过很多次,唯独这次,他笑得特别奇特,李寻欢说不出来他的笑容里蕴含的到底是什么。
他对李寻欢说道:
“原来你真的宁可死在我剑下,也不愿意留下来,我以为你对我也有情,原来是我错。”
五年了,我才明白,原来,原来如此。
☆、第二十章
太阳慢慢爬上山头,万丈阳光洒下,照耀着李寻欢胸前血染的衣襟。人在难过时老天未必下雨,反而会用光明普照大地,因为人在老天眼里便如蝼蚁一般,天道本无情。
阿飞用李寻欢教给他的点穴功夫为李寻欢止了血,撕下衣角想给李寻欢包扎,又怕李寻欢嫌弃,便将衣角递过去。
李寻欢自己包好,他也没什么心思打理,随便缠了两下而已。
一天之前,阿飞还与李寻欢做了那么亲密的事,一天之后,阿飞刺了李寻欢一剑,连给李寻欢包扎伤口都不敢了。
世事无常,莫过于此。
想来这便是人生。
十六岁的阿飞似乎一夜长大。
阿飞素来是一个干脆的人,又是他主动开口。
“你走吧。”
他说。
李寻欢惊诧地看着他。
“快走。”
他又说。
李寻欢咳了起来,因为剑伤的缘故,刚刚被他用内力压下去的咳嗽止不住了,用比以往每一次都强烈的势头袭来,李寻欢不由得弯下腰,转开视线,此刻他实在无法再直视阿飞那双眼。
“你不走我不知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李寻欢大口大口喘气,快把自己咳窒息了。如果是以前,阿飞见他这样咳早就急成什么样,李寻欢那时觉得阿飞大惊小怪,这时又怀念起那个大惊小怪的阿飞。
人总是这样,拥有一件事物时不能看透这件事物的价值,总要到失去之后才能真正客观评判它的重要程度。
路是自己选的。
李寻欢不后悔。
“你不肯杀我,我却会对你动手,我怕早晚有一天我杀了你再自杀,我不希望你死在我手里,你的身子骨虽不好,但离开我应该还能好好活几十年,所以你赶紧走吧。”
李寻欢右手捂住嘴巴,尽力止咳,他想他应该说点什么,但咳嗽让他什么都说不出。
“不管怎样,仍然感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这些年有你陪伴,我很开心。这世上没有规定说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就一定要同样喜欢他的,这件事本来就是我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