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不知何时停了。
群山被雨水洗刷得愈发青翠,树木伸直了腰,努力向上伸展躯干。雨后空气清新,寒意被大雨带走,太阳躲在云后,慢慢向山顶移动。
那只一直没动的蜘蛛突然动了一下,它翻了个身,向一棵树爬去。
李寻欢默默地看着它。
它大难不死,很快顺着粗壮的树干爬到树梢,吐出一条丝,用蛛脚挂在树枝上,随后下来,爬到另一个树枝上,把蛛丝挂在这条树枝上,这样翻来覆去几次之后,李寻欢看出来了:它在重新织网。
它失去了它的网,它一点也不气馁,网坏了,那就再织一张吧。
就这样。
就这样简单吗?
阿飞走了,那就再把他追回来吧。
李寻欢被自己的想法惊住。
他知道阿飞两年后十八岁时会入关,他如果在上辈子相遇地点等他,必会重逢。
就这么简单吗?
就这么简单。
为什么不试一试?
也许最后他们的结局不好,但无论如何都应该去尝试,难道因为担忧那些没发生的事,就不肯去把握现在吗?有些事不去做,永远不知道结局,做了至少还有一半成功可能,不做就一点可能都没有。
李寻欢忽然觉得一股气直冲头顶,好像天下何处皆可去得,天下何人皆可战得,一股纵横天下的豪情壮志猛然涌起,让他恨不得大声长啸才能抒发胸臆。
李寻欢摸出飞刀,右手一翻,刀刃发出雪白刀光,照亮了黑暗萎靡的人世间。
不怕,去做,不叫勇敢;怕,还去做,才叫勇敢。
如果有人因断袖讥讽侮辱阿飞……
那我倒要看看谁敢?
难道这个江湖,离开了一段时日,它就不姓李了么?
这辈子,上辈子,我李寻欢想做的事,还没有做不成的!
李寻欢看着手里的飞刀,眼神变得锐利而坚定。
阿飞,你等着我。
那一刹那,雨后蛰伏的太阳终于冲破云层,射出万丈光芒。李寻欢一身白衣似雪,站在群山脚下,残梅之旁,右手握刀,肃然挺立。阳光给他全身镶嵌一道金边,他像一尊神祗,沧桑,孤寂,而又顶天立地。
☆、第二十四章
时光匆匆,转眼两年过去,关外小镇近来颇有些不平静,客栈生意也冷清了许多。
这一天中午,客栈掌柜拨着算盘算账,伙计又喝醉了,趴在桌上大睡不起,两桌客人正在吃饭,从外面忽然进来四个人。
这四人皆穿颜色艳丽的杏黄色长杉,虎背熊腰,矫健高大,齐刷刷走进客栈,客栈里立即安静下来。
四个人走向吃饭的客人,从怀中摸出黄铜铸成的制钱,在每个客人头上放了一枚,大家看着四人奇怪的举动,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也无一人敢躲开。
诡异的安静,除了醉酒伙计的呼噜声,客栈里再无其他声音。
四人中的为首之人走向掌柜的,掌柜的吓得呆了,连逃跑都忘了,黄杉人将铜钱放在掌柜头顶,掌柜身体僵直,一动不敢动。
为首黄衫人道:“看你们这么识相,我们也不为难你们,只要每人交十两银子,便可取下头顶铜钱。”
掌柜哭丧一张脸道:“小店小本经营,哪里掏得出十两银子,求各位好汉高抬贵手,能不能宽限宽限。”说着话,掌柜的习惯性拱手作揖,没想到这动作一做,头顶的铜钱咕噜噜滚落下去,“当!”一声掉在地上。
掌柜的面无人色,其他人也一惊。
黄衫人皱眉道:“你不知道我们的规矩?”
掌柜结结巴巴说道:“知……知道……”
黄衫人道:“‘铜钱在头,人头在身;铜钱落地,人头落地’,既然知道,就不能坏了规矩。”黄衫人拔出腰刀,走向掌柜。
掌柜从柜台后冲出,嘴里喊着:“我跟你们拼了!”向着黄衫人直直冲撞过来。
黄衫人轻轻巧巧一闪,腰刀不停,仍然向掌柜砍去。
俩人离得极近,其他客人想救也来不及,眼看这一刀便要砍实,众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电光火石间,一道白光射中腰刀,将腰刀带得飞起,插入墙壁中。
黄衫人虎口震裂,鲜血淋漓,连退几步,满脸不敢置信之色,震惊无比地望着脱手的腰刀——那腰刀上插着的,是一柄消失江湖多年的三寸长的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