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记事开始,我便跟几个兄弟一起,每天按部就班地学各种技能。除了正常的课业外,还得学经史子集什么的。琴棋书画属于陶冶性情的玩意儿,可以不精通甚至不学,但慕容家的武功是绝对不允许松懈的。
我一直就很是不解,这些个玩意儿学了有什么用?现在都快二十一新世纪了,武功再厉害,回头一颗花生米还不是照样要完蛋?!所以,比起那些个在我看来没什么用的东西,琴棋书画什么的显然更让我欢喜。
因为有个表现出众的大哥在前头吸引所有人的目光,我自然乐得清闲,就连每天要求早上四点起床练武功这事,我也是能偷懒则偷懒。
为此,大哥不止一次的摇着头甚是无奈地对我念叨着:“小五你总是这样,回头可怎么办呦。”
怎么办?其实我早就设想好了,等大哥拿到了那个“少主”之位,我就换个身份,去过普通人的生活去。反正凭着我琴棋书画上的天赋,再加上那点儿三脚猫功夫,自给自足应该不成问题。
现在想想,那时的我还真是天真得可爱,完全没能意识到若是自己没了培养的价值,那几个老家伙怎么可能不把垃圾给处理了?就算那些个老家伙肯放过我,想来我那亲娘也不乐意看到她家儿子这般没出息。
后来,大哥死了。
大哥,以及其他两个堂哥的死,与其说是意外,不如说是人为。只不过二表哥只怕最后都不会想到,他那个排行老八的嫡亲弟弟,会不顾骨肉亲情将他给弄残了。
更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的是,最终是我慕容小五拿到了那个“少主”之位。而且无论是排行,还是论武功,我都是名正言顺的。
没有人知道,在他们眼里总是不学无术,整日沉迷所谓的“琴棋书画”的慕容小五,除了轻功学的最溜外,还会一招传说中的“北冥神功”。之后,但凡有资格跟我竞争“少主”之位的堂表兄弟都让我给废物再利用了。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果然有后遗症。为了能在月圆之夜,压制住那些个还不属于我的内力对身体的冲击,我不得不开始漫长的“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每天四点准时起床,一遍又一遍,不耐其烦地打拳舞剑不说,还得每七天在放满各种药材的大缸里煮上一煮。
时间久了,身上难免带着股药味。不算难闻,但距离我想要的茶花香或者书香总归远了点。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几年,直到我将偷来的内力全部化成自己的。
底下伺候我的人总在谣传,当年那个温文尔雅的五少变了。我即便听到了,也只是淡然一笑,随后便让影将那些个在背后搬弄是非的人统统清除了。
我所居住的宸乾院里可不能有这些会让人抓住把柄的人。与其以后被对手拿捏住,不如我自己动手。最起码,这些个曾经伺候过我的人,还有一条小命在。
我或许真的变了,或许并没有变。正如我一如既往地喜欢不务正业,喜欢琴棋书画。但我心里一直都分得清主次,因为我想活下去!
唉,大哥要是没死就好了。聪明如大哥,他怎么就不能明白“木秀于林必摧之”这个道理咧。
没药是新来伺候我的小侍,长的很漂亮,是我那个一年到头难得见几次面,关心名牌首饰名牌包包更胜于关心自家儿子的亲娘,不晓得抽的哪门子风,强行安排过来的。
没药自然不可能没有问题,除了笨手笨脚外,还是我对手安插/进来的钉子。偏偏我还是将他留了下来。
可能我也抽风了那么一下吧。
因为喜欢,我对没药自然是不错的,很多时候都带在身边,宠着他纵容着他狐假虎威。
除了尚未被我碰过外,没药已经隐约坐稳了我身边第一人的位置。
然而,我是不会碰没药的。即便我再怎么喜欢长得漂亮的男孩子,也不可能去碰一个毒人。我向来惜命!
没药很喜欢看漫画,最近又迷上了那个《网球王子》。我便在有空时陪着他一道翻漫画看动画片。没药喜欢里头的主角,那个“小武士”越前龙马。
对此,我也只是笑笑。比起那个拽到不行的“小武士”,我更欣赏那些个配角,尤其心疼那个“神之子”。
在我看来,那个“小武士”除了有所谓的主角光环外,还有什么?最终能打赢立海大根本就是为了赢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