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把酒问仙_作者:直白人家(83)

  按照东向燕的行程,他没在此处落脚,那么就一定是想办法混进连云寨了。

  顾惜朝眼底划过一丝冷光,令远处的东向燕背生寒意。

  大人,你可别叫属下把人抓到!不然……

  不然什么?东向燕反正是一点儿也不想知道。

  连云寨里的工作除去倒夜香,剩下的就是在厨房打杂,东向燕手里头正刷洗着萝卜,听了一耳朵大寨主戚少商的事迹,厨房大娘显然相当崇拜大寨主,话里话外都是可惜自己没个女儿,不然送给寨主做妾也是好的。

  东向燕不予置评的将洗好的萝卜端到灶台边,冲里头的打个招呼,就跑到水缸旁边盛了些水洗脸洗手。

  这份爱干净的劲儿,早让不少人瞄准了他,若不是他只是个倒夜香的,活计忒腌渍,早有人忍不住打听他有没有长辈,换言之,有定亲的人家了吗?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东向燕皮子白,人长的俊,干活又麻利,早不知招了多少人的眼。

  因为他看起来实在不像是普通人,倒和那些落魄的世家子弟差不多,然而阮明正观察了好半天,东向燕若不是用词十分讲究,单看他和那些粗人随口聊天打屁,话到兴起还抠抠脚的样子,那真是一位出身乡土的普通老百姓,顶多长了一张好脸。

  但是几次观察都没得出像样结论之后,阮明正心中存疑,有意去试探试探他,可时机不巧,大寨主回来后带了个“大当家的”,这让连云寨里的赛诸葛不得不暂时将目光从东向燕身上移开,好好审视一下这位被大寨主看好的弱质文人。

  在他放下对东向燕的关注的时候,他没看见,那个正在粗鲁的喝着酒的人眼里划过的一丝笑意。

  叶孤城不禁叹道:“你这样肯定会遭嫌弃的。”

  东向燕不以为然的晃晃酒瓶,“有人嫌弃我我又不会少两块肉。”

  叶孤城顿了顿,实在没忍住将自己一直以来都有的疑惑诉说出口。

  “你本凤子龙孙,出身不凡,为何……为何一点儿也不讲究?”

  须知白云城主出则有鲜花铺路,随身有四位剑婢捧剑,奉茶执行一切俗务,即是知己也是宿敌的西门吹雪更有自己的规矩,比如日落之后不见客,比如杀人之前必当沐浴焚香,比如打理自己之时,必找妓院里最漂亮的女人给自己修剪指甲,清洗头发。

  东向燕论地位甚至在他们之上,但是他看看喝着外面十文钱一坛的浊酒还津津有味的东向燕。

  非常怀疑此皮之下是否藏了一只妖孽。

  东向燕没好气道:“是了,是了,我没你们讲究行了吧?”

  其实东向燕比许多武林人要爱干净许多,这得益于多年以来的习惯和在皇宫里面度过的幼年时期,像是平时他就很注意双手和面上的整洁,一直清清爽爽干干净净,至于为何叶孤城会生出疑惑,那只能说他以及他们都太讲究了!

  东向燕深知有些人就爱摆排场,倒不是炫耀,而是符合身份,原本东向燕也有这个资格,甚至可以闹的更大,但他骄傲的认为,光自己一个就已经十足的有排场了,所以不需要过多的装裱分去爷身上的光彩。

  如此自恋的想法,叶孤城当然是不得而知,但这不妨碍他大多时候都会因此皱眉。

  哪怕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东向燕有时候都做的太离谱的,起码叶孤城不认为为了摆脱怀疑需要抠脚!

  东向燕不以为意的撇撇嘴,顶多事后洗手嘛,人生在世谁没抠过脚?没抠过脚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论从没抠过脚,人生不完整的早死叶孤城此时心理阴影的面积有多大?

  东向燕拍拍手,伸伸懒腰,话归正题:“我已经争取到大寨主洗澡时给他送水的工作,有必要的话我还可以留在里头服侍,戚少商并非真正的剑客,没有剑不离身的习惯,所以我完全可以趁机把剑偷走,然后换一把假货。”

  叶孤城面无表情:“我持保留意见。”

  “人生要有梦想啊,叶孤城,”东向燕摇头晃脑的感叹:“就因为你这样,死时才会是一个三十岁大叔。”

  叶孤城:“……”三十岁大叔怎么了?三十岁大叔招你惹你了?三十岁也不老好吗?正当而立正值壮年!

  叶孤城快被东向燕没头脑的话气笑了。

  东向燕又道:“算了,没人喜欢你我喜欢你,要好好呆在我身边哦,找不到你的话,这等为君路上,本宫可就真是孤家寡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