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向来以理服人(打这句的时候好像笑,觉得和方世玉他岳父的那句以德服人很像),怎可刑讯逼供,何况堂下乃一名女子那里受得了如此重型。”包拯回道。
“太师所言及是,本王亦赞同用刑,况皇上命本王与太师监申此案,我等自有用刑之权限,包拯你如此阻拦,难道意欲偏私不成。”襄阳王此言一出,包拯已感语塞,看了一眼展昭,展昭见包拯已是进退两难,面露难色,只得示意包拯“一切由大人做主。”包拯见此一手拿起桌案上的堂木用力拍下,口中言道:“杖刑二十。”
“人言开封府乃为民伸冤之地,今日却也用此屈打成招之法,展护卫,这就是你所守的一片青天吗?”展侠颖言间,撇了展昭一眼,那眼神充满忿恨不平与满心的失落。
正当差人欲行刑之际,堂外堂鼓响起,外面有人进来道:“禀大人,堂外有一名女子击鼓明冤,声言其有重大案□□奏明大人。”
“暂缓行刑,将那名女子带上堂来。”包拯闻听此言,立觉此人来的恰好,便借机阻止对展侠颖用刑。
此时进来一位身着蓝衣女子,进得大堂随看了一眼展侠颖道:“民女乃展侠颖之表妹,名唤沐秋雨,此番击鼓便是为我表姐平冤而来。“
“沐姑娘即出此言,可有证据。”包拯问道
“没错,我不仅有证据还有一位证人,不知大人能否传唤沐秋雨之随从将证人带将进来。”
“即是证人本府自当应允,传。”包拯吩咐差人传唤证人,不久有二人抬上一副担架,担架之上一人身盖白布,腹部已无起伏,可见此人已死。
“大胆,竟以死人来扰乱审案,难道这死人也可作证,笑话!”此时庞吉已面带怒颜,站起身来指着堂下的沐秋雨大声喝道。
“这位大人果然聪明,这便是我的证人,你们均说我表姐身染血污便是凶手,而此人便是那夜唯一一位见过我表姐的人,不信包大人可将我表姐血衣拿来验证便可。”
“展护卫,请将展侠颖姑娘血衣取来。”包拯吩咐之后,展昭将血衣取来交予沐秋雨,自己低下头看向展侠颖,见其平时一双灵动的双眸却是如此黯淡,想是对自己已失望至极。沐秋雨接过血衣,用双手展开,将裙摆之处对向包拯,言道:“此血迹若验证为逝者所留,是否可证明我师姐当日曾见过这位老者。“
“当然,只是此人已死,如何证明。”包拯露出不解之情。
“血液如同大人之浓墨,一旦粘附在纸张或衣物上便会留有一个湿痕,时间久之血液干涸所印之图案自会留在其上,而现在此血衣上所留的便是那老者之手掌纹路,人之掌纹各有不同,故如果此纹路与逝者掌纹相符,就可证明那夜此老者见过我表姐。”沐秋雨振振有词道。
包拯命马汉取墨汁涂于死者手掌,用宣纸印下,并取回血衣两者进行对比,果然其中一掌纹与血衣相符,公孙策连连点头,以示赞赏。他怎料到堂下女子年龄不过二十,确能精通此法。
“想必只是巧合吧,况堂下此人即与嫌犯早已相识,相互串供也未可知。”襄阳王见包拯似已相信,忙言道。
“王爷,本府自当名查。”包拯回道。
“原来这位便是王爷,我本是昨日进城欲与表姐会和,不料刚一入城便听闻此事,故一直忙于查找证据,今日才是我与表姐刚刚重逢之时,之前并未见过。至于这掌纹一事,若是王爷不信可让您随从一一按下手掌比对,若是各有不同便可证明民女所言非虚。您不信民女总该信服身边之人吧。”
“即使如此,王爷还请见谅,为求明察此案,包拯不得不得罪王爷了,张龙取纸张为王爷随从逐一查验。”
张龙取验之后一一比对发现所留之掌纹均无一相同,且具于血衣之纹路不同,襄阳王见此只得言道:“掌纹之事虽可确认是死者留下,却不能完全证明她并非杀人凶犯,听闻包拯你还有一证物为疑犯佩剑。”
“那么民女想知道,我表姐佩剑如何成为证物的?可有依据?”
“仵作曾验证李大人夫妇皆为一剑毙命,且依伤口可断定此人当时正处于死者正面,而站侠影姑娘剑上所留血痕,与尸首脖颈上所留伤口极为吻合。”公孙策答道,随将纯钧出鞘:“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