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我偏不!”
原文中仰慕孟大哥的轻水妹纸实在是没办法,对这个会在地上打滚求同眠的大小孩产生什么绮思,所以蝴蝶掉轩辕朗桃花,怪我咯,︿( ̄︶ ̄)︿
“轻水,都和你解释了!碎嘴的小姑娘!”
“静声。”原本还是个猫崽子挠人模样的轩辕朗听到这个声音一僵,一下子就乖得个鹌鹑一样,一脸谦恭地站好。
胡歌与他初见时,轩辕朗还是个炸毛的少年,两年前刚到长留,就吵着要和胡歌同一个班,住一个宿舍,朔风被他烦得受不了,一气之下将他教训了一顿,他虽然师从洛河东,却实实在在没有多少修仙的缘法,和洛河东走南闯北那么多年,也不比不得天生灵石的朔风,被朔风一招就放倒在地,好一会儿爬不起来,口中还一直不依不饶地嚷着,“我要和胡歌住一间宿舍!我要!”
偏偏这副狼狈样子被轻水意外看到。
从此,被轩辕朗逗弄到不行,轻水就常常搬出这件事。
经过了两年的修炼,少年倒是变得沉熟稳重多了,一身修为在同辈中也少有人及,不过仍然在朔风面前找不回场子就是了。
“朔风师兄好。”小轻水十分感激地,糯糯地唤了一声从远处走来的朔风。
朔风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伸手摸了摸妹纸的头发,覆着面具的脸传不出任何情绪,像是什么也没发生地走到胡歌的一侧闭目养神,耳根却微微发红,就像是因为摸到小萌物之后内心各种萌萌哒的荡漾一般。
胡歌笑了笑,也不点破朔风的小羞涩,朔风会帮轻水也是算是机缘巧合。
轻水练习驭剑时较之其他人天赋差了些,多花了四五日,也没能将剑托起来,半夜跑到后山练习,练了好久总算是将那把剑托了起来,还没来得及高兴,这剑就掉在了地上,任凭她再怎么动用灵力都不能将它移动分毫,妹纸气得眼圈都红了,拿起剑就丢了出去,正好落在从贪婪殿下来的朔风脚边,生生把他的袍子割去了下摆。
真是幸好,不是被割断了袖子。
轻水本来胆子就小,见自己扔出来的剑差点砸到人更是怕得要死,待她从月光中看着朔风那张带着古怪面具的脸,吓得直接坐到了地上,声音一颤一颤快要哭了出来:“这位…可是…长留的,师兄,~~~~(>_<)~~~~呜呜,这位枉死的师兄你千万别吃我,我不好吃,真的,你要是饿,我明天就买香烛给你吃,QAQ都怪我仙资不高,学不会御剑,不然就不会弄坏师兄的衣裳。”
朔风皱了皱眉:“静声。”
冰冷的声线和着夜风凉飕飕地钻进少女的耳朵里。
少女吓得直接抓住了朔风的袖子哭得更凶了。
朔风从来没有和这样的小姑凉相处过,袖子又被少女扯住,不能高贵冷艳的离开真是吐艳。
最后朔风还是认命蹲下来,哄了小姑娘好久,也真难为一个不知存在多少年的石头啊。
后来,轻水知道朔风是同辈那位仙资出众至极的师兄,很是不好意思地将他衣服补好送了回去,
不过,朔风都是对轻水有些不同于其他师兄妹。
轻水:“胡歌师兄,听说这次仙剑大会的榜首可以拜尊上为师。”
轩辕朗:“尊上都多少年没有收徒弟了,怎么突然想要收个弟子?这消息都不知道准不准?”
胡歌:“朔风从十一师兄那得到的消息,大体是世尊又逼迫尊上了,尊上不堪其扰这才松了口,
对吧,朔风。”
朔风看了一眼胡歌,和尊上更熟的不是你吗,抱着把琴恨不得天天上绝情殿学琴,日日都赖在绝情殿。
“师兄,你参加了?”
胡歌才不会觉得尴尬,自若道:“左右无事,大家都下场试试了,我向来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便也去试试了,万一一不小心就得了榜首,入了尊上的法眼,从此当上尊上首徒,走上仙途大道。”
众人默,这和运气有毛线关系,师兄你尊是不要脸。
“哼,大言不惭!投机取巧的蝇营狗苟之辈怎可入尊上门墙。”霓漫天冷哼一声,转头特高贵冷艳地对朔风说,“你给我等着,我一定会在仙剑大会上打败你,拜入尊上门墙。”
说完不屑地瞟了一眼其他人,下巴高高扬起就奔向了蓬莱众人所在的地方。
委实霸道总裁,中二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