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还能摸摸安格尔,和安格尔一起玩,那也一定会很开心的。他想。
“我说得是不是有点多?啊,对了,这个手链得物归原主……”彼得急忙取下手上那串水晶手链,却被一双白得不太正常的手给阻止了。
手有些冷。
屋里的冷气好像开得太大了。
“不用了,送给你了。”阿斯托利亚微微地笑着。
“这怎么行!说好了回来就…”
“因为我也感觉到了喜悦。”
她补充道:“和彼得一起去参观博物馆,和彼得一起去参加开幕式,我也感到快乐。”
“真的。我从不说谎的。”
“收下吧,作为喜悦的礼物。”
她很多年都没感觉到喜悦了。
原来喜悦是这样渺小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昨天的那一更。
昨晚上写着写着就睡着了。
恭喜阿斯托利亚完成任务“日行一善”!
☆、Chapter 12. 欢迎回到哥谭
阿斯托利亚驱车去了一趟哥谭。
理由很简单,她委托卖掉房子的中介商突然打电话说房子的手续出了问题,需要本人到哥谭办理相关手续。
事实上,无论是美国人还是法国人,他们都讨厌和人在金钱上扯上瓜葛。
“我大概下午到哥谭。”
“好的,倪克斯小姐,希望您尽早到达哥谭,我们这边已经联系好买主。”
阿斯托利亚在哥谭的名声不坏,不然这里的义警蝙蝠侠早就将她制裁送去阿卡姆疯人院去——但也绝不算好,她在走之前从小丑眼皮子底下救走了被炸/药/炸/晕过去的杰森·托德,杰森的灵魂当时都被炸出了体外,她甚至来不及洗去小丑那晚上关于她的记忆。
小丑太聪明了,蝙蝠侠也很聪明,聪明到她甚至不敢冒着暴露的危险前往阿卡姆疯人院念一句“一忘皆空”。
也不知道杰森·托德现在怎么样了。
那天,看着他因为不愿和养父见面,甚至冲出了窗户,阿斯托利亚总会想起她自己和父亲争吵的时候。
所以她帮了他。
但地点是随机的,她也不知道把他传送到了哪里去。
最糟糕也不过是把他送到了阿卡姆疯人院和小丑凑到一起去。
希望他好运。
阿斯托利亚到哥谭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在高速路上堵了两个小时,据说是前面有一个戴红色头盔的机车男在追杀一群蒙着面的抢劫犯。
阿斯托利亚刚把车开进哥谭市,就看到一道黑影从空中摔倒在她的车盖上,“砰——”的一声又顺着车盖滑了下去。
她松开了脚踩的油门,刚准备解开安全带下车看看是什么东西,就看到一只血淋淋的手扒着她的车盖从地上爬了起来。
她只来得及看清那是个蒙着脸的男人,扛着一把机枪,他就被一辆从市内猛冲出来的酷炫机车给吓得爬到她的车盖上,并且踩着上了阿斯托利亚的车顶。
皮靴踩在车顶上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阿斯托利亚转过头去发现那个蒙面的人不停地跳跃和奔跑,他头也不会地在车顶上逃命。
骑着机车的是一个穿着黑色夹克衫和戴着红色头盔的人。
隔着夹克衫都能看到他健壮的肌肉线条,更别说被机车带过的风吹起夹克衫后,露出红色紧身衣所显露出来的结实强壮的肌肉。
她想到了隔壁家瘦小得不像十二岁男孩的彼得。
阿斯托利亚看着并没有减速迹象的机车,挑了挑眉。
蒙着脸的抢劫犯和戴着红色头盔的机车杀手都齐了。
不过这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还真有关系。
戴着红色头盔的男人看着坐在吉普驾驶座上面无表情的阿斯托利亚,加大了机车的马力。他握紧了机车头两侧的手柄,在离阿斯托利亚的车不远的地方,用力一提车的手握柄,机车的轮胎划过吉普车的挡风玻璃,在挡风玻璃上留下了轮胎的划痕,就这样连人带车一起上了阿斯托利亚车的车顶。
然后“嘣”的一声跃了下去,在马路上和不断在车顶上奔跑的蒙面男角力。
交通彻底瘫痪了。
不过在哥谭,这种情况发生得太多了,警察局立刻就派了警力过来,该疏散交通的疏散交通,该安慰民众的安慰民众。一切都显得那样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