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远,被告是你什么人?”
“他是我姐夫。”
“根据被告给警方的口供,7月11号晚上十点钟,你跟被告的太太也就是你姐姐一起乘车回家,路上差点跟本案死者撞车,是不是?”
“是。”
“请你详细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形。”
陈志远陷入了回忆:“那天晚上大概9点钟左右,我跟家姐在尖沙咀吃完晚饭,家姐买了一条皮带给我,之后家姐就开车准备送我回家。差不多十点钟的时候经过一处小路,小路里面突然冲出一辆红色的车,家姐急忙踩了刹车。我即刻下车检查,两辆车差一点就会撞到了。”
“我就质问红色车上下来的女司机会不会开车,小路出大路要减速让行的。谁知那位女司机反过来指责我家姐的车上挂了太多东西挡住视线,说是家姐的责任。我本来还想再跟她理论的,不过家姐说没有撞到,车都没事,不如算了。家姐先把我送回家,她又自己开车回家了。谁知半夜家姐肚子痛,姐夫把她送到医院,但是已经太迟了……”
“那个女司机,就是本案的死者邱游丽缇!是她害死我家姐的!”
“请证人控制自己的情绪!”法官敲了敲锤。
“对不起。”
张律师仿若不经意地看了周亦霏一眼,又继续盘问:“死者指责你姐姐的车上挂了太多饰物遮挡视线,请问这一点你怎么解释?”
“我家姐已经开了五年车了,早就习惯了,就算挂上一两件饰物又怎么会影响到视线呢?”
“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周亦霏见张律师把自己向他指出的问题提前堵上了也不在意,反正自己已经找到其他证据了。她淡定地起身开始盘问:“陈志远,你今年多大?”
“我下个月就二十岁,目前正在读大学。”
“请你把7月11号的所有行踪全部都讲出来。”
“我刚刚不是讲过了?”
“当日你只有晚上见过你家姐吗?”
“不是。”
“那就把见到你姐姐的情形全部都说出来,包括时间跟地点。”
陈志远悻悻地又开始了回忆:“那天上午我同几个朋友突然想去兜风,就去姐姐家借姐夫的车。姐夫不在家,姐姐说他出去谈事了。姐姐想去逛街买东西,让我把她载到尖沙咀的一间餐厅,还叫我别忘了晚上7点再去接她。”
“晚上6点多我跟朋友分开就去尖沙咀接姐姐,我们两个在另一间餐厅一起吃了晚饭。我吃的太饱皮带突然断了,姐姐就带我去逛了一阵,买了一条新的皮带。之后就是我刚刚说过的,十点钟左右差点被死者开的车撞到。”
“你刚才说,7月11号你想跟朋友一起去兜风,所以借了被告的车来开?”
“对。”
“即是说你已经拿到驾照了是不是?”
“拿到两年了。”
“请问你有没有女朋友?”
“有。”陈志远脸色不变,他又是大学生,样子又生得不差,没有女朋友才奇怪。
“请问你跟你女朋友有没有发生过关系?”
“……有。”
“请问你女朋友有没有怀孕过?”
“没有!我们很小心的,每次都戴……”陈志远闭上了嘴。
“即是说,你家姐是你接触的第一个孕妇,是不是?”
“是。”
“所以你一点照顾孕妇的心理都没有,让你家姐这个有孕的人开车送你回家,而不是你开车送孕妇回家?”
陈志远愣了愣:“我……是家姐说我已经开了一下午,很累了,不给我开的。”
“中午你把你姐姐送到尖沙咀一间餐厅的时候,她手上有没有购物袋?”
“没有,只有一只手袋,装着她的手机同家里的钥匙,还有钱包。”
“你晚上七点钟再见到你姐姐的时候,她手里拎了几个购物袋?”
“……我记不清了……反正两只手都占满了。”
“你开车开了一下午,你姐姐逛街逛了一下午。你是二十岁的年轻大学生,你姐姐是怀孕五个月的孕妇,你觉得你的精力不如你姐姐充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