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法不徇情_作者:生活入梦(463)

  “同意。”

  “请问你有没有拜读过优悠女士出版的那本关于红酒的书?”

  “有。”

  “那本书里面所提到的关于红酒的知识是不是你们学习的理论知识?”

  “……是。”

  “这些理论知识是不是优悠女士跟你一起向师父学习的?”

  “是……。”

  “如果我说,优悠女士只不过是把师父教导的东西写成书出版了,并不是抄袭,你同不同意?”

  徐意志还没有回答,张律师黑着脸起身了:“反对!法官大人,证人给警方的口供里面已经很清楚的表示,死者所出版的书是根据他那本笔记上的内容所写的!我反对控方律师模糊这个关键信息,引导证人做出不实证供!”

  “反对有效,证人不必回答这个问题!”

  法官一锤定音,周亦霏立刻换了个方式继续提问:“徐先生,刚刚你跟辩方律师的问答中提到过,优悠女士在8月29号中午跟你一起吃午餐,并且给你了一张五十万的支票,作为多年前拿走你的笔记本的补偿,是不是?”

  “是。”

  “徐先生,你的笔记本里面记载的是师父教得内容跟你自己创造的配搭,是不是?”

  “是。”

  “你们师兄妹一起跟随师父学习,所以师父教导的内容优悠女士也一样知道,对不对?”

  “对。”

  “换句话讲,在你的笔记本上,有一部分内容是优悠女士已经知道的东西,是不是?”

  徐意志思考了一下,点了点头:“师父讲解理论知识的时候师妹也一起听了课,只不过我做了笔记而已,但是不能说师妹完全不记得那些理论知识了。”

  “你自创的内容在整本笔记里面占了多少?”

  “两成。”

  “优悠女士出版的书里面列举了很多种配搭,是不是全盘采用你自创的配搭?”

  “不是。”

  “你自创的配搭在整本书里面所占的比例有多少?”

  “……不多,按字数算不足百分之一,按所列举的配搭比例算也只占了百分之五左右。”

  “优悠女士出版的那本书一共列举了多少种配搭?”

  “一百种。”

  “也就是说,一百种配搭里面有五种配搭跟你笔记里面的一样?”

  “也不能说完全一模一样。”

  “请你解释一下。”

  “例如,我的笔记上的配搭可能只是一种酒跟一样主菜,师妹的书上就把这种酒跟主菜配搭给某一种心情的顾客,连用餐人的服饰、所用的香水也考虑了进去。”

  “也就是说,优悠女士只选用了你笔记上自创的五个最基础的配搭,之后给这些配搭进行了新的开发?”

  徐意志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可以这么说。”

  “优悠女士一书成名之后,在杂志上开设了专栏,你有没有关注过她专栏所写的文章,里面有没有再用到你笔记上的内容?”

  “没有。”

  “你怎么能这么肯定?”

  “师妹成名几年之后我才回来香港,有一天逛书店看到她写的书,向书店的人打听了师妹的事,把登载了她的文章的杂志全部都收集了一份,每一篇都看过了。”

  “看过优悠女士这么多文章之后,你有什么感觉?”

  “师妹虽然跟我走的是不同的路,但是也已经形成自己的风格了。”

  “请你解释一下。”

  “我帮人选酒,喜欢根据人的性情来选。”徐意志说着还看了一眼被告栏,“我同洛先生第一次见面,他让我把他当作客人,问我会给他选什么酒。我说他有心事,我会帮他选Pauillac。因为这种酒单宁的成分比较重,酒有一种苦涩的感觉,最适合有心事的人喝。”

  “如果是师妹帮人选酒的话,会看这个人当天用餐的目的,考虑红酒的价格跟客人的脸面,甚至乎会根据客人当天所用的香水来选,既是把红酒当成一种交际。”

  周亦霏问:“是不是可以这样总结:徐先生根据客人的内在选酒,优悠女士根据客人的外在选酒?”

  徐意志点了点头。

  “徐先生,我想请问一下,你当初写那本笔记的时候,有出版的打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