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法不徇情_作者:生活入梦(485)

  周亦霏只得在餐厅里向师父询问上午庭审的情况。

  “刘律师请了一位心理专家来作证,证明江永建之所以侵犯多名女仔是出于‘爱’。江永建娶的老婆跟自己的面部骨骼比例一致,后来侵犯的多名女仔也是按照面部骨骼比例跟自己一致这一原则选择的。说明他是一个极度自恋的人,这种自恋达到了心理疾病的程度,所以在见到上述的受害者时控制不住自己。”

  “自恋?”周亦霏摇摇头,“真自恋的话不是更应该保护自己以及跟自己相似的人吗?”

  陈锦蓉笑了笑:“所以我就质疑了这个心理专家的所谓结论喽。”

  “师父一定把这个心理专家驳得哑口无言吧?”

  “话也不能这么讲,不过这个心理专家的确只见了江永建一次,所以他得出的结论不一定是真实的,法官裁定他的证词无效了。”

  “对了师父,下午我有一单小case要打,不能去看你打官司了。”周亦霏道。

  “要尽力。”陈锦蓉简单地叮嘱道。

  “我知道了师父。”

  很快到了一点钟,师徒两人分别进了不同的法庭。

  江子青是被告,案子先由原告方的店员May出庭作证。

  “10月1号下午三点钟左右,我在店里看店。因为十一是国庆,内地有很多人来游玩购物,当时店里的人很多,所以我们店员有点忙不过来,每个人要招呼两三个客人。被告从货架上拿了一件外衫到试衣间里换上出来在试衣镜前面照,我当时在帮另一个有点挑三拣四的客人选衣服,等我忙完那个客人之后再转头找被告时,发现她正穿着我们店里的衣服往外走。”

  “我即刻过去抓住她,她还想甩开我出门,我大声叫同事帮手才拦住了她。谁知她倒打一耙,说我们阻住她买叮叮糖。后来有一位跟被告一起的阿婶向我们求情,说被告不是故意地。我叫被告买下那件衫,我们店就不再追究。但是被告说,那件衫她不中意,不肯买。最后我叫了店长,店长就报了警。”

  原告律师又问了几个诸如“被告临出门前有没有向其它店员打招呼”的问题便结束了询问。

  轮到周亦霏盘问证人:“May,请问案发当天你们店里一共接待了多少位客人?”

  “我记不清了,反正就记得一直在忙。”

  “当天有几个店员为客人服务?”

  “十个导购,一个收银。”

  “请问你们店里有几个试衣间?”

  “4个。”

  “客人去试衣间换衣服的时候需不需要店员进去帮忙?”

  “不需要。”

  “也就是说,案发时候你们的十个店员,全部都在店面帮客人挑选服装?”

  “是。”

  “May,你刚才说,你们每个店员都要服务两三个客人是不是?”

  “是。”

  “请问同时服务两三个客人你的时间会怎么分配?”

  “是这样的,我先帮第一个客人选好衣服,让她去试衣间换衫,这个时间我帮第二个客人选衣服;等第二个客人选好衣服去试衣间,第一个客人已经换好衣服出来,我再继续为第一个客人服务。等第二个客人换好衣服从试衣间出来,第一个客人正好买单。”

  “买单是客人亲自到收银台买,还是你们店员拿他们的卡去代刷?”

  “客人自己去收银台买单。”

  周亦霏笑了:“May,你刚刚讲得同时服务两个客人的情况,在案发当天恐怕不能做到吧?”

  她不等May反驳就算了一笔账:“人人都知道换衣服需要花费一点时间,尤其是女人换衣服。按照你刚才的说法,案发当天你们店的十名店员每个人要服务两三个客人,也就是同时为二十到三十名客人服务。你们店有四个试衣间,只能同时容纳四个人换衣服,也就是说起码有六名客人需要在试衣间前排队等候,是不是?”

  May点了点头:“是。”

  “你们店收银的只有一个人,所以收银台那边一样要排队,是不是?”

  “是。”

  “你说每个人都要同时服务两三个客人的时候,有没有把在试衣间跟收银台排队的客人计算进去?”

  “……有。”May低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