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法不徇情_作者:生活入梦(92)

  她翻开了第二页。

  第二页是一张医院的验伤报告,受害人是一名保安,他被人推倒在地,折断了尾椎骨,现在仍然在医院接受治疗。而加害人……是一个年逾八十的老妪?!

  周亦霏惊讶地抬起头来:“师父?”

  陈锦蓉很淡定地示意她继续往下看。

  第三页是保安委托律师起诉老妪故意伤人罪,并且要求阿婆赔偿他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一系列损失共计港币二十万元,还要保留继续追究的权利。

  第四页是阿婆的儿子、媳妇到大厦门前闹事、被其他保安驱赶的新闻。

  之后的内容更加是一个悲剧了。

  原来这栋大厦的一楼出租给了不同的商户,这些商户大部分都是因为出不起附近的如心大厦的租金,但是又想在这个地段做生意赚大钱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很拼命,全家上阵,就算请人也要花最少的代价请最少的人,而且每晚都开到很晚才收铺。

  这天有一家商铺的主人家提前离开,交代了看店的小妹要在这里等到其他铺子收铺,还要清点货物、核对账目之后才能离开。看店的小妹只有一个人,手脚就慢了点,等其他人都离开了还没清点完。

  这时候阿婆带着儿子、媳妇又来了。他们带来了几桶油漆,是打算趁着晚上没人看到,给大厦门前泼上油漆的。

  看到大厦里面还有人,而保安已经在值班室里睡大觉了,三个人一时恶从胆边生,打算挟持住这个看店的女仔,要挟大厦。而且他们也真的动了手。

  女仔又不是大厦的业主,当然不愿意被牵连进来,再三向阿婆一家解释。但是阿婆的儿子媳妇却不管不顾地认定了女仔。后来惊动了大厦的保安,阿婆趁机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告自己的那名保安撤诉、大厦以后也不再驱赶自己让自己能够继续在门前摆摊做生意。

  保安怎么可以答应这种事?遂偷偷地报了警。警方来人之后,阿婆三人恼羞成怒,将女仔当成了人质同警方谈判。这一拖就拖到了第二天的早上。

  这么巧这个女仔之前刚刚做过手术,出院才一个多星期,还需要按时吃药、定期复诊的。被阿婆三人挟持之后竟然错过了吃药的时间,很快就发病昏倒了。阿婆三人哪里在乎一个人质?还以为女仔熬不住困睡着了。

  另一边女仔的家长因为女儿一晚上都没回家,专门跑来看是怎么回事。来到之后才知道女儿被人挟持,急忙向警方透露了女儿的身体状况。警方的谈判人员这才要求阿婆查看人质的状况,发现女仔已经没了呼吸。

  女仔的父母只有这么一个女儿,知道她就这么没了,做母亲的当场昏倒,也都没有再醒来。

  这件案子就这么从占地经营变成了一单牵涉到两条人命的大案。

  周亦霏看完卷宗,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合上文件夹:“可惜那对无辜的母女。”

  “现在律政署要控告阿婆同她的儿子、媳妇一项谋杀罪、一项误杀罪、还有一项控制人身自由罪;之前那名受伤的保安也都同时表示会加控阿婆故意伤人致人重伤罪,他要求的赔偿数目从二十万提高到了一千万。”

  周亦霏惊讶起来:“二十万加到一千万?保安不会是想趁火打劫吧?”

  “你看你,作为一个律师,在没了解事情的真相之前,不应该讲出自己的看法的。”对于徒弟脱口而出的话陈锦蓉不赞同地摇摇头,“那名保安已经被医生证实所受的伤会影响到夫妻生活,很有可能失去生育能力。现在你觉得他要求一千万赔偿合理吗?”

  周亦霏只剩下“呵呵”了。

  “你还年轻,见过的事情少,不知道这个世上有好多事都是有因才有果的。”陈锦蓉趁机教育起萌新的徒弟来,“你看这个案子的第一个新闻报道,如果不知道内容的话,是不是好容易就会认为年轻力壮的保安在欺负一个上了年纪手无寸铁的阿婆呢?”

  “如果你没有看到后面的后续案件,会不会认为阿婆推倒保安令他受伤只是错手,而保安坚持告阿婆还要求赔偿有点小题大做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6月20号开新文,欢迎收藏~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3597180

  ☆、047

  “新闻媒体想要博人眼球, 所以会在标题、内容上做文章,故意引人往歪处想,然后再后续报道中反转来引导舆论。我们做律师的就必须要了解事实的真相, 而且是全部的真相, 然后才可以维护到法律的尊严。所以千万要小心, 不要人云亦云, 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断能力。”陈锦蓉语重心长地向周亦霏传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