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初跟着容锦上了楼,居小二留在这里安慰陆如夏。
“夏夏,别哭了,小锦儿没别的意思,你别往心里去。”
“小二哥,你说姐姐是不是很讨厌我啊!”陆如夏越哭越伤心,小小的人儿,精致的五官,跟容锦很像,唯有眼睛一点也不一样。
容锦是标准的杏仁眼,而陆如夏的眼睛,却很大,双眼皮也很深邃,因为年纪还小,所以眸底的光泽也是十分清澈,透着亮,十分迷人。
虽然才十三岁不到,却已经出落成大姑娘的模样,因为家境很好,所以更显亭亭玉立。
“怎么会呢,你姐姐很在意你的,她很喜欢你这个妹妹,你是她唯一的亲人不是吗?如果她讨厌你,又怎么会在你每次来这里的时候都给你收拾好床铺,还带你到处去玩。她平日里舍不得买好吃的,但只要你一来,她都会给你买。你说她这样是不喜欢你吗?”
听他这样一说,陆如夏也觉得好像真的是这样,忍不住点了点头,抹了抹眼泪:“是啊,姐姐对我可好了,我最喜欢姐姐了,姐姐也喜欢我。”
“嗯,别哭了,听你姐姐的话,别让她为难。”
“好。”
这边陆如夏轻易就被居小二哄好了,而楼上的容锦,却躲在房间里,拿着爸爸的照片,整个人蜷缩在卧室里唯一的一张竹编藤椅上。
这是爸爸留给她唯一的东西,是爸爸手工做的,她躺了快十年了。
从七岁那年,爸爸离世到现在,整整十年了。
“小锦儿。”时初走进屋内,看着容锦,低声问她。
容锦摇,没有说话。
“别难过了。”时初走上前,轻轻揉了揉她的发,想要安慰她一些话,却不知道从何开口。
那件事,他也同样记忆深刻,容锦心底的痛,他多少明了,但却改变不了什么。
被他揉着脑袋,容锦有些晃神,突然就想到了爸爸,而后,脑海中一闪而过的,还有那个不知道姓名的男人。
“我没事哥,真的,我都忘记了。”容锦目光灼灼,透着亮光,但却有着一丝空洞感,她望着窗外,看向不知名的方向。
“哥,你帮我去看看夏夏,我刚才的话说的重了些,帮我安慰安慰她。”
“好。”
听到楼板的响动,确定时初已经离去,容锦才垂着头,将照片抱在胸前,呐呐的哽咽:“爸爸,你让我不要恨她,可是我如何能不恨?”
113 往事太过悲伤
想到爸爸,她就想到了十三年前的场景。
那时候,白素琴重病,需要一大比手术费,可是容锦爸爸容硕凑不到那么多钱。容硕四处借钱,把家里能卖的东西全都卖了,就连房子也拿出去做抵押了,却只是杯水车薪,根本没用。
后来,在白素琴不得不动手术的前夕,有一个女人找到了他,并且苦苦哀求。
那个女人的丈夫得了肾病,必须换肾才能活下来。
而她听说了容硕的事情,知道容硕急需用钱。
她愿意给容硕前,他要给她丈夫换肾。
在那个年代,换肾手术是大手术,而换肾手术,也不是有钱就能做的,因为还需要肾源。
没有谁轻易回去给不相干的人捐一个肾脏,毕竟,那有可能会没命的。
在人们的观念里,动手术,就是一件要命的事情。
所以那个女人承诺,只要他愿意捐出一个肾脏给自己的丈夫,她可以给他二十万。
二十万,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时候,简直是一比巨款,就像现在拥有两千万一样。
二十万不但可以赎回家里的房子,还可以交清白素琴的住院费,而且也有钱给白素琴动手术了。
白素琴的手术跟容硕的手术同时进行,因为容硕没办法照顾白素琴,还特意给她请了护工。
手术之后,容硕没有给自己买任何的补品,反而顿顿都给白素琴吃好的,她恢复的很好,很快就彻底好起来了。
但是容硕,因为手术之后没有休息好,只在躺了一星期,伤口断断续续发炎,身体越来越差。
那时候的容硕,已经是警局的一个小片警了,他原本的志向是成为特警或者重案组这样的地方工作。
可是因为要照顾白素琴,后来又因为身体的缘故,他不得不离开警队。
失去了铁饭碗工作的容硕已经遭到了白素琴的嫌弃,最最致命的问题却是,因为容硕身体的原因,也因为他捐了一个肾脏,所以他那方面的能力出现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