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一定是错觉。
黎曦捏着手指,逻辑清晰地对戴安娜·普林斯说了一遍自己的想法。
她先说了自己关于程序正义的看法,再缓缓地补充。
“一个奇怪的定律,一件听起来很困难、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如果我做了第一次,第二次就会变得很轻易,然后会有第三次、第四次、很多次……我会把它当做习以为常,当做理所应当,就如同完全忘却了这件事情有多么残忍一般,我把它当做日常的一部分,我可以眼睛眨也不眨地下手,就如同吃喝玩乐般轻松。”
黎曦看着戴安娜,声音很轻,仿佛就要融入进阳光里。
“谁能知道正义和犯罪的界限在哪里呢?特别是当我把杀人当做习以为常的时候。”
抛却英雄们正义的出发点,私闯民宅、破坏公物、暴力处事、扰乱社会秩序……从一点来看,英雄和罪犯没什么不同。
“一个炸毁了整座大厦的人该杀吗?”
“一个杀害了无辜市民的人该杀吗?”
“一个打骂老人的人该杀吗?我们在网上看到那些视频,也会气愤填膺,恨不得杀了他。但是,虽然他的行为可恶,却罪不至死。”
“那如果我刚好失去了亲人,正悲痛欲绝呢?如果我失去的亲人与那位老人年龄相仿呢?谁敢肯定地说,自己能不去痛下杀手?”
至少我不敢这么肯定。
黎曦想。
那太难了,在濒临崩溃的时候还能保持冷静。
“反正我拥有毁灭一座城市的能力,凌驾于律法之上,不会有人知道我是谁,没有人能控制我,我可以随心所欲,我可以打着正义的旗帜,做我愿意做的事情、我认为对的事情,反正警察也审判不了我,他们对我束手无策,我可以毫无顾忌。”
黎曦想起,自己年少时看的警匪片里经常看见这么一句话——我就算脱了这身警服不穿,也要杀了你!
听起来似乎没什么不对。
那如果一个法官说:我就算不做法官,也要判你死刑!
听起来就有些不对劲了是不是?觉得这个法官堕落了是不是?
“市民会怕我,从骨子里害怕我,面对一个做事全凭心情的人,他们如果栽在了我手里,就只能痛哭流涕地祈求我放过他们,寄希望于我一时的同情心和好心情。而且,他们可能无罪,可能也只是犯了些小罪。”
“从哥谭社会环境来看,哥谭不适合以暴制暴。”
还是那句话,蝙蝠侠可能不是最好的超级英雄,却一定是最适合拯救哥谭的英雄。
戴安娜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突然笑了,“确实是挺精彩、挺中立的言论。”
她咬重了“中立”这个词。
真的挺中立的。
真的。
就差直接说出,“蝙蝠侠做的没错,我赞同他”了。
黎曦:“……”
一定要咬文嚼字吗?请你无视它,谢谢。
我没有赞同蝙蝠侠的行为!没有!
黑历史,这绝逼是黑历史!
“亲爱的,你不会真的以为我赞同蝙蝠侠的看法吧?不,戴安娜,我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而已,倘若我赞同的话,就不会在该杀人的时候不手软了。”黎曦艰难地解释道。
有谁规定过赞同一个观点就必须要去以身作则吗?
没有。
两个人从陌生走至永恒,不就是因为自己喜欢、却没有的样子,对方都有吗?
戴安娜看着黎曦忧伤的样子,嘴角的弧度慢慢加深。
她一开始真的只是想听听黎曦对这件事的看法,但是现在……
她不知道布鲁斯到底有没有听见黎曦的这些话,毕竟距离是真的有点远。
如果听见了,他是什么反应?
如果没有听到……她很想让他听到。
黎曦是一个很好的姑娘,戴安娜很喜欢她。
若布鲁斯·韦恩真的如同她猜想的那样,对黎曦有些不同寻常的好感的话,就太好了。
当然,如若他们真的能在一起就更好了。
布鲁斯倚在墙壁上,头微微往花园的方向侧着,他看着虚空,目光没有着落点,愣怔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转身离开。
他恰巧路过这里,听到黎曦的声音之后,本来想走开的,但是忽然听到她们谈起“蝙蝠侠不杀人”这个话题之后,他却鬼使神差地停住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