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英雄以貌娶人[综]_作者:路人小透明(499)

  “心情不好又要怎么办呢,我想想……哦。”

  埃迪想到了:“你最喜欢的生肉,想吃么?”

  果然,做大哥的最了解自家小弟,食物的诱惑刚一出口,还在为守护埃迪大人的幸福和背叛法老王的信任承受煎熬的傻鹰猛地抬起头,鹰眼中锋芒狂闪,一下子生龙活虎:“……嘎!”

  虽然下一秒,它又瘪巴巴地倒回去了。但这个反应足够说明,用最爱的食物做药,是可以把卢卡斯的心病治好的。

  在卢卡斯还小,也还没有变成精灵的那段时间,它最爱的食物就是生肉。

  这也很正常,食肉与猎捕都是鹰的本性,更何况,卢卡斯还是法老王奥兹曼迪亚斯从千百只鹰隼中挑选出的最勇猛的雄鹰。

  它不挑食,不管是野牛还是野羊还是什么动物,只要是肉就敢吃。那个时候,埃迪从来都是放卢卡斯自己去寻找猎物,等它吃饱喝足还把爪子洗干净了之后,再晃晃悠悠地回来。

  而后来,这个自由猎捕的条件无法满足。

  一是因为时代在变化,人类居住的城市跟当初廖无人烟的荒野不同,没有野生动物让它抓。二是因为,成为精灵的卢卡斯没了食欲,就不去祸害也怪可怜的野猫野狗了。

  不过,没有食欲不代表爱好不在,卢卡斯还是很喜欢生肉的。

  知道这一点,埃迪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卢卡斯加餐。算算日子,距离上一次加餐,也有一个多月了。

  “你就在这儿乖乖睡着,我……和迦尔纳去给你弄吃的回来。”

  弄明白突然萎靡的卢卡斯大致是怎么回事之后,埃迪最后在鹰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就站起了身。

  他本来下意识地说了“我”,没有带上他人的习惯,但说了一半,中途忽然顿住,还是把迦尔纳的名字加了上去。

  至少这些时日,习惯或许得改一改。

  他现在是有伴侣的人,不再是以前的一人一鹰就能走天下的单身汉。按照埃迪的宗旨,自己走到哪里,如果情况允许,他的恋人也要在旁边跟着他才行。

  就骨子里的观念来说,埃迪实在是一个霸道的家伙。但同时,做他的伴侣,又能感到幸福,因为他无论何时,无论做什么,都会想着自己的恋人。

  目前仅仅是“喜欢”,男人就能做到这种程度,如果已经到了“爱”,那么,被他爱上的人——从始至终一心一意,他的心里都只会有他,容不下其余的半分存在。

  话说回来。

  加上迦尔纳的名字后,埃迪也不啰嗦,当即就要出门给卢卡斯弄生肉。

  按照他的思路,生肉嘛,也就是跑远点儿,去森山老林随便抓一头猎物回来,非常简单的事儿。

  然而,他刚将最新增加的习惯贯彻,把手伸出,要迦尔纳拉着他,他们再一起出去。眼角余光扫见的人影,却出现了一刹那的变化。

  迦尔纳就站在原地等着埃迪。

  可他的这个打扮,他的这个架势——

  埃迪的眼角先抽,然后是嘴角。上上下下,把换作常服、手腕上还像模像样挂了一个菜篮子的英灵打量了一遍,他终于问了:

  “你在干嘛?”

  “不是要出门购物吗?”迦尔纳反问他。

  埃迪还没跟上他的思路,诧异道:“购物?购什么物,我们不是要去——”

  “是的,去购买生肉。”迦尔纳替他回答了,但是,话音之中,好像多出了一个突兀的词。

  “我知道最近的超市在哪里。”

  “……啊?”

  “路线清楚,钱也带上了。埃迪,我们现在就去吗?”

  “…………啊。”

  “……”

  “……”

  “怎么了,埃迪?”

  “……没什么,走吧,超市。”

  没有多余的言语,强行让自己的思路和恋人同调之后,埃迪终于能和迦尔纳一起出门了。

  原定的计划是深山老林,勉强算是打猎,虽然狂野了一点儿,但也不失男人的浪漫。他还想着,可以借这个机会给迦尔纳略微展示一下自己的身手,说不定一时心痒,他们两人还能切磋切磋,小小地活动一番筋骨——

  现在不要想那么多了。

  目的地是普通人的日常必去之地,可以买到生活用品和新鲜食材的超市,设想的狂野不复存在,浪漫就更不要想了,不可能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