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把我恶心得要死。
从那以后,本作者再不看小妾上位的任何文。
我不管那些作者怎么洗白,也不管那些作者给男主安排了多少不得已,就是不想看。一句话,不得已就麻溜儿的别娶人家,不要给人家幻想。既然娶了,就好好对待。
至于这个案子的结局吧,也叫我特别想骂人。
法院当然没有支持分人家原配子女的财产,但是,那小三又出了个幺蛾子,说自己没有经济来源,养不了这个孩子,要把这孩子给原配养。
但,这里有一个点,原配一直是个家庭主妇,现今是儿女养着的。也就是说,小三把孩子推给原配,其实是推给原配子女。因为原配已经六十多了,能活几年真的不好说。
如果不养,人小三说了,还要继续去起诉。毕竟,人家小三还说了,她生的孩子是你们的亲妹妹啊,怎么能不养呢?你们这些哥哥姐姐有义务养啊,不能这么狠心啊。
然后法院的法官调解,怎么调解的呢,劝说原配和原配子女收养小三的那个女儿。反正就是看人家原配好说话,一通大道理。
结果呢。
那节目里说,最后原配和原配子女答应下来了,答应了,应了……
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原配和原配子女到底犯了什么错?
而且,那男人十来年不回家,他的子女们都挺不待见他的。这时候,还得养小三的女儿?膈应死人了好吗?
看完之后,我真的是一言难尽。
也就是从那以后,我再也不看任何小妾上位的文。只要发现题目或者文中有这类倾向,一律弃,文笔、剧情再好也不行。
实在是彻底被恶心到了,一看小妾这种字眼,就生理性厌恶,这么多年都没好。
更可气的是,这个案子踏马的是真实的,真的,的……
好想骂人。
不行,现在想起来还生气,我得缓缓。
(再加一句,那个案子基本上貌似是如此,只是看了好几年了,可能一些情节记得不大准。)
(所以,对于小妾上位的文,文笔、剧情再好,但我是死活看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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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呢,对于那些孩子,这个只能说,投胎是个技术活儿,孩子并无错。毕竟,能投胎成原配子女,没人愿意成为私生子不是。要怨还是怨渣爹和生下孩子的妈。
我反对的也只是小三,不是小三的孩子,这个声明一下。(其实这事也让人挺矛盾的。但,只能说,孩子无罪。)
(看了一下字数,快和正文一样长了。捂脸。)
所以说啊,生活永远比现实更狗血。
☆、第 43 章
贾敏喜气洋洋地把众人让进屋里,先按照此时的规矩,给了柳湘莲和秦可卿不菲的见面礼,又拉着迎春看了一回,勉励了王熙凤几句,最后才来在贾琏身边,哽咽道:“当年我走的时候,你才这么高,”拿手在腰间比划了一下,“一晃六七年,如今我再看你,倒需得仰着头了,可见成了大人了,我都比不上了。还记得你当年跟在我身后,吵着要那桂花的果子吃,吃得衣裳都脏了还不撒手。还说我家的比别人家的都好吃,要天天吃,一直吃到吃不动的那一天。那时我就担心,你这么馋,万一哪一日我不在了,你找谁要去?前两个月知道你要来,我就叫她们预备了许多你以前爱吃的零食,只是都是你以前爱吃的,这么多年,不知你的口味变了没有?”
这种情况,变了也得说没变啊。
贾敏热情地叫人端来果子,给几人让了座,将果子放在众人手边,满脸笑地叫人吃。此时,正好林黛玉午睡醒了,贾敏忙叫抱出来。不一时,一个看起来颇干净的奶娘抱着个才两岁的小姑娘进来。
小姑娘的头发尚未长长,只用红绳简单地扎了两个朝天辫,一双眼亮而又神,眉毛淡而不散,大约还未经历过原著中“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日子,脸色纯浄而好奇,额头平整无痕。唯一一点遗憾是,林妹妹年纪太小,此时还不怎么会说话。
即使她是神仙下凡,也得遵循自然规律。
只是既然是神仙,自然有不凡之处。比如,虽然才两岁,林妹妹已经会背十来首唐诗,四书五经中的一些句子也是能张口就来。别人怎么样贾琏不知道,但据他看,比他小时候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