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高手同人)捕风_作者:水翊汐(32)

  就是可怜了当年那满怀壮志与英雄梦的自己。

  “老程啊。”

  “做啥?”

  “我问你个龌龊问题。”

  “你平时就已经够龌龊了。”

  “不不,这比我平时还龌龊,龌龊多了——”

  “你他×的快问。”

  “你有没有想过睡周泽楷?”

  “……下流!”

  “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

  程君霓死不承认,那就是有。郑希声早就看穿了——呵,女人。

  郑希声后来也有过几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为爱鼓掌之类的事情也没少做,但是郑希声绝对是能对着皇天后土发誓:自己对于林卿,是一丝一毫的龌龊想法都不曾有过的。

  在郑希声心中,有一条线是泾渭分明的:灵是灵,肉是肉。代表神性之灵与代表兽性之肉是无法辩证统一的。林卿便是神性,便是灵,是光是暖是人间的四月天。这么多年了,他对她唯一的非分之想也只不过是揽着她的腰跃于天际,向全世界发表爱的宣言。更进一步、更深一层的事,郑希声不敢想,也不愿去想。

  在郑希声所遇见的芸芸众生之中,林卿都是不同的。她是超然于所有人之上的存在,高高在上,是个被虔诚地供奉的女神。她身上似是包容了郑希声童年时代所有关于爱与美的幻想,是郑希声对于无暇童年的一种按图索骥。

  ——这种想法是不是非常弗洛伊德?

  “我是从没想过要把林卿怎么样的。”郑希声一边转着方向盘,一边对程君霓说。

  “我知道我知道,林卿是您的女神嘛。”程君霓的附和倒带了一些揶揄,让郑希声有点不舒服。

  但是郑希声知道程君霓和林卿这种女人不是这样的,她们总是爱将灵和肉混淆在一起。她们爱一个人,便是爱他的身体、连同他的灵魂。她们不像郑希声,她们搞不清楚,便也永远无法理解林卿之地位于郑希声而言有多么特殊与重要。而且,女人决不会爱一个从心灵上便低贱于自己的男人。她们的爱总是要带有些崇拜的——就像程君霓和林卿那样崇拜着周泽楷。而崇拜着林卿的郑希声,从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唉……女人都是傻不拉几的。”

  “你才傻不拉几的呢。”程君霓反唇相讥。

  在得知周泽楷和林卿领证结婚的那天,郑希声一时冲动坐了六个小时的高铁从B市回了S市。刚一落地,便拨通了程君霓的电话。

  “老程啊,你有空伐?出来吃老酒伐?”

  “郑希声,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他×的在B市,搞七捻三搞什么搞。”

  “我回S市了呀,真的呀,不骗你的呀,你要不要喝酒啦?”

  程君霓那边的声音冷了下来,她不再用方言和郑希声戏谑了。郑希声知道的,一旦从方言切换回了普通话,那便意味着一种情感上的疏远和疏离:“出什么事了?”

  “林卿结婚了,”郑希声两手空空地挤过车站里闹哄哄的人群,声音莫名颤抖了起来——明明是早已经可以预见的结局啊,明明是他早就已经知道了啊……“和周泽楷。”

  郑希声清晰地记得,那天大晚上十点,郑希声在外滩情人墙边见到了程君霓。程君霓都多大年纪的人了,那天却仍然素面朝天地出了门。感谢上帝,她终于不再扎她那乱糟糟的马尾了:她给她的头发烫了个卷儿,安分地耷拉在她的肩头。那天她穿了件浅灰色的羽绒服,踩着一双薄荷绿的NB运动鞋。

  “哟呵,您老人家怎么还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还没对象呢吧。”

  “你小样别以为你在B市待了几年就真的会用京腔了,”程君霓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罐青岛扔给郑希声,“哪能想到约在这里啊,侬只乡下人!”

  “侬也乡下人!”郑希声咔哒一下拧开啤酒罐,仰头一口豪饮。

  他低下头,冲程君霓晃了晃手中已经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垃圾,还有伐?”

  程君霓朝郑希声了然地笑:“就晓得侬小赤佬还要吃。”说罢,又从口袋里扔了一瓶给郑希声。

  “痛快,爽气!今天杀杀搏搏吃一顿老酒!”

  “就是啤酒呀,你杀杀搏搏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