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的能力,被认为是女神的恩赐,任何不信仰女神的人都会被剥夺能力作为惩罚。
信仰至上的国度,没有任何人敢以此说谎。
“我……”玛格莎最后还是没有发誓,这从侧面自然也印证了她的罪行。
“‘玛格莎’重新选过,至于那个奴隶,拖到神庙门口就地诛杀吧。’”王给出了他的判决,我直觉他心情并不太好。
虽然说将奴隶在神庙门口处死像是为了平息神的怒火,但同样也可解读为对神的挑衅。
换我也会不爽。
敢于染指王权之人,却连以神之名起誓撒谎都不敢,对神权如此崇尚,王的威信远不如神。
“至于戴上面纱的莎姆哈特……”
在王说出对我的判决之前,我将头磕到地上,抢先开口:“我自请杖责十棍。”
我感觉到王的视线停留在我的身上,我低着头都能够想象出吉尔伽美什那双血眸中闪过的红光和不善,我就像是一只被猎人盯上的猎物,浑身胆寒。
我这样的举措,完全可以说是触犯了王的威严。
可我应该这么做。
双倍的惩罚,这是我身为“莎姆哈特”以身犯法应该的责任。
同样,也是为了沽名钓誉。
王不管是如何的性情,百姓都不会反抗;可如果要神妓无可替代,就只有得到足够的名望。
这点小心思,我也没指望躲过王的眼睛。
我认为吉尔伽美什并不会介意这一点。
他拥有足够的洞察力,并且把别人的贪念当做自己愉悦的方式。
“哼,那就再翻个倍,二十棍吧。”
我目睹着王自顾自的离去,有些诧异。
养伤的日子是我过得最滋润的那几天了。
同样是杖责,也分轻重缓急,像我还担着个“莎姆哈特”的身份,自然每一棍都是从轻处理。
有人笑话我居然顶撞了王,还因此受到厌弃——这几日我没有得到王的召见。
正所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我这么主动要求翻倍的,怎么看都是对王的顶撞。
我现在则是在想,吉尔伽美什这么做,究竟是因为我真的惹怒了他,还只是为了给别人做个样子?那个“别人”,包括我么?
我仍然留在了王宫,没有王的旨意,没有任何人敢轻举妄动。
有的时候塔娜也来看望我,还会顺道告诉我一些消息。
比如说越来越多的人不满王的残暴,神庙里为此祷告的人日渐增加。
而今天,我听到有一位猎人前来拜访王,说是有野人出现,希望得到王的允许,让他带走一位神妓。
“多谢,塔娜。”她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确是想要帮助我吧。
直到今日,我都无法看清楚塔娜这个人。
“我只是告诉了你,剩下的看你自己。”塔娜起身朝门口走去,哪怕这些天我和她已经有些熟悉,她对我还是平平。
不是为了谄媚我而告诉我这件事,那么又是为了什么?
我可不相信,什么纯粹的情感。
当侍女把我请到王殿的时候,我的脑海中还在不停翻滚着某些东西。
有些我从未看到过的画面翻涌着,我感觉自己的头有点疼痛。
“莎姆哈特,你可否愿意作为使者,跟着这位猎人前往森林,将那个号称本王半身的野人带回?”
王可还真是难得说这么长的话语。
拖着沉重的脑袋,我没想到自己居然还会注意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
心跳加速,因为自己回忆起了某些事,而面对这位王者的缘故么?
“——定不辱命。”
要去见他了呢,我唯一的朋友。
恩奇都。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我觉得我真的写不出一点cp感啊,到最后不会真的无cp吧。
塔娜的立场……你猜啊w
下一章写小恩!
八万字了哎嘿
诸位新年快乐么么哒!(づ ̄ 3 ̄)づ
希望各位都出自己想要的ssr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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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孤身前往无尽荒凉
*两单出闪闪还愿番外
*第三视角,主金闪闪w
*时间轴错综复杂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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