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里斯的事之后我原指望莱姆斯能偶尔给我寄信,经过这一学期我已经放弃了这个念头,现在他总算告诉了我没能写信的原因。他几个月来一直生活在狼人群体中,希望能获取关于伏地魔的情报,并试图劝说其中一部分人倒向邓不利多。听上去和邓不利多去年交给海格的任务很像,海格从巨人聚居地回来时脸几乎被揍成了肉酱,但愿莱姆斯不会搞得这么惨。
“取得他们信任很难。我带着曾经在巫师中生活过的明显印记,而他们向来避开正常的社会,生活在边缘地带,偷东西吃——有时杀人。他们大都觉得在伏地魔统治下能过得更好。跟格雷伯克辩论是一件很困难——”
“格雷伯克是谁?”我问。
“你没听说过他吗?”卢平的双手在膝上痉挛地握紧了。“芬里尔格雷伯克或许是当今世上最凶残的狼人。他以咬伤和传染尽可能多的人为己任,想造出大批狼人来打败巫师。伏地魔允诺给他一些猎物作为酬劳。格雷伯克专攻小孩……他说趁小时候咬,然后把他们从父母身边带走,培养他们仇恨巫师。伏地魔威胁要把格雷伯克放出去咬人家的小孩,这威胁通常很有效。”
卢平停了一会儿,又说:“是格雷伯克咬的我。”
“什么?”我吃了一惊,“你是说在——在你小时候?”
“对。我父亲冒犯了他。我有很长时间一直不知道袭击我的狼人是谁。我甚至怜悯他,以为他是控制不住,那时我已经知道一个人变成狼是什么滋味。但格雷伯克并不是那样。满月时他靠近猎物,确保袭击得手。他完全是有预谋的。他就是伏地魔用来召集狼人的人。格雷伯克坚持认为我们狼人应该吸血,应该对正常人进行报复,我不敢说我那种理智的辩论对他有多少效果。”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格雷伯克的袭击导致莱姆斯不得不终身经受嗜血欲的折磨和旁人的孤立,此后他还在两场惨祸中失去了全部的朋友,但被生活施加重重厄运之后,他仍是个平和、坚定的好人。莱姆斯从不让自己的怒火蔓延到心灵之外的地方,这是他身上最令我敬佩的品质。
“你听说过有个叫混血王子的人吗?”我突然想起了这事。
“巫师没有王子。”卢平怔了一下,微笑道,“你想用这个称号吗?我以为‘救世之星’已经够了。”
“这跟我无关!”我抗议道,“混血王子是以前在霍格沃茨待过的人。我拿了他使用过的魔药课本。他在上面写满了咒语,我觉得是他发明的咒语。有一个是倒挂金钟——”
“哦,这个咒语在我上霍格沃茨的时候很流行。”卢平怀念地说,“我五年级的时候有几个月,经常有人被提着脚踝倒吊在空中,没法动弹。”
“那么闭耳塞听呢?”我装作不经意地问,“我在书上也看到了这个。这个咒语能让人听不见你在做什么。”
“闭耳塞听?呣,我没听说过。”卢平沉吟着,“那本书是什么时候的,哈利?”
“大概五十年前的。”
“那和我上学的年代相距很远了。魔咒的流行都是一阵一阵的,也许它过去流行过也说不定。”
赛蒂娜的最后一首歌播完了。没过多久,芙蓉决定模仿她唱《一锅火热的爱》,看到韦斯莱夫人的表情之后,大家都把这当做了上床睡觉的信号。我和罗恩爬到阁楼上,那儿被木板临时隔成了两半,我在其中一半里有张行军床。这个安排让我感觉韦斯莱夫人还没有完全放弃把我和罗恩凑在一块的念头,当然她也很喜欢赫敏,但相较之下她更热切地希望我能真正变成韦斯莱家的一份子。自我在火车站台上第一次遇见他们一家时起她便对我视如己出,这种坚持现下显得有些令人尴尬,但某种程度上也很让我感动。
罗恩则对此全无意识,我听到他倒在床上的动静,一分钟不到他就打起了鼾。我睡前习惯性地清空了思绪,但还是觉得自己历经了一连串模糊的梦境,里面充满鬼魅的阴影和被咬孩子的哭声。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几章主要走原著剧情,大家可以看看我在哪些地方做了微调x
☆、第二十一章
假期的最后几天,咒骂魔法部成了我们最喜欢的活动。魔法部长鲁弗斯斯克林杰圣诞当天亲自来到霍格沃茨,试图劝我成为魔法部的吉祥物,以宣传他们为巫师界和平付出的努力。我会把“当面嘲讽魔法部长”记入我的个人成就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