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万万没想到,跟我打赌的男人英俊成熟,还开保时捷卡宴,于是暂时丧失了基本判断能力,连去哪里都没问,直接坐上了卡宴的副驾驶座。
傍晚的交通不太好,我们被堵在了暮归的车流里,男人一直很安静,侧脸被夕阳渲染得无比俊美。
“那个……”我回复了莫筱筠发来的第一条短信,清了清嗓子,打破沉默,“怎么称呼你?”
“欧凯华。欧洲的欧,凯旋的凯,”他转过头,意有所指地看着我,“你笔名里的那个华。”
他成功地让我脸红了。
当初开始写文,只是随意地从含有自己名字的诗句里取了一句“韶华如绮”,用“韶华若绮”作为自己的笔名。后来成了“网红”,本名被曝光,大家便习惯了称呼我的名字,或者亲昵地叫我若若。没想到随意而为的笔名竟被这个男人拿来做自我介绍,真是……
尴尬,更印象深刻。
“欧先生……”我再次开口。
“原来,你喜欢我称呼你方小姐?”他慢条斯理地说。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我挫败地说:“欧……凯华,我们现在去哪里?”
“吃晚饭。”
……完全不想再说话了。
天色暗下来之前,他把车停靠在一栋小洋房门前,绕到副驾驶座为我打开车门,然后将车钥匙和一百块小费交给门童。
通常这样的洋房餐厅档次都很高,我不禁为自己的穿着汗颜。为了不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行动受阻,我穿了白色的衬衣和灰色的针织小开衫,下身是深色的牛仔裤和白色休闲鞋,这是平日里最舒适的打扮,在这种情况下却随便得可以。
服务生好像认识他,径直将我们带到了三楼的一个包间。
环境私密雅致,装潢奢华低调,服务生训练有素,这地方一看就不一般,菜单上却没有写价格,太让人惶恐了。
“想吃什么?”欧凯华问我。
“呃……你点吧。”
“有忌口吗?”
“我不吃葱。”
他很快拿了主意,向服务生报了一大堆菜名。
“两个人吃,点得有点多了吧……”来之前我想好要请客,现在已经吓得钱包都快拿不住了。
“没关系,吃不下就剩着,第一次跟你吃饭,总不能怠慢你。”他说着,淡淡地笑了一下,勾魂夺魄,看得我眼晕。
“你常来这里?我看他们好像认识你。”
“这里是会员制,大都是常客,他们都记得。”
“哦……”我不动声色——其实是紧张得,心里有些小雀跃,传说中的会员制餐厅,我也算体验了一把。“你说你来S市,我以为你不住在这里。”
“我是S市人,但是公司在B市,所以在那里的时间更多。”他说话的语调不疾不徐,让人觉得沉稳可靠。
“诶?!那你是坐飞机过来的?”昨天他说他过来的时候,我以为他在附近的城市,顶多坐个火车。
“对。家人在这里,常常两边跑。”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经商。”
怪不得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
“我能问你的年纪吗?”
“我能说不能吗?”
“可以……”
“开玩笑的,三十出头。”
等于没说……不过他看着也就是三十岁的样子,大概也不会超过太多。
“那……结婚了吗?”
“单身。”他抬了抬左手,示意没有戒指,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看得我出神。
“哦……你关注我是因为……看过我的小说?”如果他说的一切都属实,那么眼前这个三十多岁事业有成的男人看言情小说的样子,我实在想象不出来。
他顿了一下,微微上扬的嘴角露出一丝不可察觉的窘迫:“三年前,你在网络上走红的时候,我觉得你很漂亮,所以就关注你了。”
竟然是纯颜粉吗……我心里竟然莫名踏实了一点,这是什么奇怪的心理>_<
“不过,我看过你最近的那本《遇见》,很有意思。”
说到我的小说,我便没那么拘谨:“我非常喜欢香港,喜欢那里的都市感,我觉得最好的爱情应该发生在那里。在香港旅行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皇后大道上,幻想自己遇见一个香港男人,听他说最好听的粤语,跟他一起在红磡看一场演唱会,然后在中环码头聊一整夜,所以回来就写了这篇《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