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便利店_作者:雪之羽时之风(164)

  但可能是他举得例子太过极端,阿伊莎根本没有相信他的鬼扯,反而把这当成了他的玩笑。

  其实,他说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真的啊……

  刷完碗后,路鹿等阿伊莎消了消食,就把她带到了浴室,教她怎样用淋浴。

  好说歹说,他才教会了她怎样调水温。

  把洗浴用品都给女孩准备好后,他关上了浴室的门,在外面闲等。

  其中他数次担心阿伊莎会不会洗着洗着晕倒,或者会烫到自己,好在,阿伊莎是个不笨的女孩,她顺顺当当的洗完澡,就被路鹿赶到床上休息了。

  只有一张床,如果阿伊莎再小几岁,说不定两个人还能将就挤一张床。

  但是印度8岁的女孩就能做新娘,路鹿保不准阿伊莎怎么想,就不敢这样做。

  而且普通的女孩11岁也知道事了,有条件最好男女隔开,所以路鹿就另找了一床被褥铺在地上搭了个地铺,将就了一个晚上,直到清晨才被闹钟声唤起。

  然后,他一睁眼就对上了阿伊莎愧疚的眼神。

  “对不起,大人,对不起,阿伊莎给您添麻烦了。”

  感谢神奇的便利店,即使到了白天,仍让他能听懂印度语,否则和这个异国女孩的交谈都成了问题。

  很明显,这个女孩是因为‘她睡在床上,路鹿却睡在地上’这件事愧疚。

  但路鹿这时候却没心思体谅阿伊莎的心情,而是对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地对她道:“这里不是你的世界,也不是印度,更没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样的种姓,总之,就是和你以前认识的世界不一样,这点你明白吗?”

  “我,我明白。”路鹿的态度让阿伊莎有些不安,她怯生生地看着路鹿,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所以,我们这里拐卖幼女是要判死刑的!像你这样好像受了什么残忍虐待的更是罪加一等!你一看就不是我的亲戚,更不是我的女儿,所以,请你尽量不要在房间里弄出声音,一旦被发现,我就要玩完了,你知道吗?”

  阿伊莎有些目瞪口呆。

  路鹿不等阿伊莎反应过来,接着道:“而且你的外貌一看就是印度人,又不会说中文,要是被当成偷渡的,被遣送回国就麻烦了。你又不能离开便利店,一旦出门就会被送回原来的地方。以你原先要被送到寺庙的样子,一旦回去,就又会回到原先的轨道上。”

  作者有话要说:  《生活大爆炸》里的raj说过:在印度 我们从不犯让穷人有理想的错误

  其实印度的上层人士都很'精明',底层民众最好认为自己是卑贱之人,认了命,不去努力改变命运,这样他们才能永永远远地是上等人,让底层的泥腿子争先恐后的当自己的仆人,狗,一辈子不能翻身。

  第八十六章

  “我不想回去。”想到回去就会被父母送去当庙妓, 阿伊莎一个劲地点头:“我不会弄出声音的。”

  得到阿伊莎的保证,路鹿才放心出门。

  因为阿伊莎的缘故,这天他起得很早。

  在出门买饭前,他先泡了杯麦片让阿伊莎先喝, 然后他去经常光顾的那家包子店买了一些小笼包,带回来给阿伊莎吃。

  “吃吧, 这是鸡肉馅的包子, 不是牛肉和猪肉。”路鹿道。

  印度人认为牛是神圣的动物,所以不吃牛肉, 这点他是知道的。

  而阿伊莎告诉他,她是首陀罗种姓。

  虽然这个种姓是所有种姓中最低的,但在首陀罗之下, 还有一个被所有种姓唾弃的等级存在——贱民。

  贱民是不可接触之人,是和粪便一样招人讨厌的存在。

  即使首陀罗这种‘卑贱’的人碰见贱民, 也要用井水洗刷自己,免得被他们玷污。

  而猪这种与粪便为伍的肮脏东西,据说只有贱民会吃。

  阿伊莎是首陀罗,为了洁净, 她可能也讨厌猪肉,所以保险起见,路鹿干脆只买了最安全的鸡肉, 免得女孩心里不舒服。

  经路鹿指导,用肥皂洗干净手后,阿伊莎拿起小笼包, 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夹了肉的包子,这对女孩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

  可能婆罗门老爷们不屑于吃这种妨碍修行之物,但肉这种东西,向来都是穷人朝思暮想的对象。

  至少阿伊莎,她从小到大只见过几回肉,而且这些肉全部都进了父亲和弟弟的肚子里,从来没有她和母亲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