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色萨利大区有一间农场。之所以找上Sherlock是因为农场里出了命案。每个夜晚负责看管马厩的小伙子被发现死於非命——喉部遭砍,伤及气管。
「事qíng经过就是这样了,」Austin缓缓道,「那小伙子做事尽责、为人正直,实在想不出能有什麽原因。」
他们搭乘私人飞机前往Austin的农场——是的,他是位有钱人,过去名下还有间公司。自然田园是他的爱好,正是如此,他才决心搬来这里,开间农场,远离尘嚣。
「多说些关於案发现场周遭环境的细节。」
「那附近没住多少人,只是一片糙原。房子北面有座小山丘,翻过去会见到我的邻居,Colin。」
「距离多远?」
「脚程快的话,大约走二十分钟。」
「你对他有多少了解?」
「不是很多,我们几乎没有往来。」
Sherlock点头:「我会去拜访他的。」
「Mr. Holmes,拜托一定要帮助我,现在警方竟然认为我是凶手!就因为我是那天唯一待在农场里的人!」
「警察都不太可信,」侦探摆摆手,「但我已经接了你的案子,不需要他们了。」
——这家伙不管什麽时候都这麽狂妄自大。John有些好笑,就怕客户认为他是在chuī嘘。
着陆之後,他们跟着Austin走进门厅,主人大方地表示两人可以在这里留宿。他们安置好行李後才从後门前往马厩。
「我还是难以置信,」John小跑步跟上前头的侦探,「希腊!竟然是希腊。」
「这对你有什麽特殊意义吗?」
「很多人都会来这里度蜜月,感觉起来就是个梦幻的地方。而我现在竟然和你踏在这片土地上,这是最荒唐的。」
「那是你联想力太丰富。」Sherlock冷冷答道,目光在马厩门上打量。栓子栓得好好的,没有qiáng行闯入的痕迹,门上有案发时留下的血迹,感觉经历了一场激烈打斗。
「有想法了吗?」
「有四个。」
他们绕着建筑物走了一圈,一处栅栏明显地倾斜。Sherlock走了过去,小心在地上搜查着。突地,他扬起嘴角:「想必是凶手带出来的。」
「什麽?」
「这是一颗袖扣,镶钻的,由此可以判定凶手应该是梁上君子。你没注意到吗?这颗扣子和Austin挂在衣帽架上的那件大衣一模一样。」
「没注意。」
「不意外。现在,看看围篱有什麽异处。」
围篱是木制的,刷上白漆,应该是最近新刷的,但接近地面的部分却有鞋印。
「你的意思是——」
「凶手偷的东西肯定不只这个,那个钻石袖扣只是其中之一。他被那小伙子撞见了,qíng急之下杀了他,用的是刀子,想必有备而来。凶手翻过围篱逃逸,警方之所以找不到犯罪者是因为这里长满了糙,不容易留下足迹。走吧,John,我们去问问Austin他到底有多少颗钻石袖扣。」
据Austin所言,那袖扣来头不小,是祖传下来的,共有四颗,其中两颗在他最昂贵的大衣上。
「剩下的呢?」
「我有一个房间专门放置这些收藏品。」
「你最好去确定一下它们的qíng况,看看有没有什麽遭窃——」
「那是不可能的,我还让人整夜看守——」
「那就是守门人的问题了,」Sherlock耸肩,「开除他吧。」
当晚,他们很早就寝。客房在二楼,Sherlock占走了长廊头的那间之後就把John赶到长廊尾,他的说法是:「我思考的时候,离我越远越好。」
或许是早睡让John在半夜就醒了过来,这样健康的习惯在和Sherlock同居之後就无影无踪。他的喉咙乾涩,些许刺痛让John难受。他赤着双脚走出房间,却听见长廊另一边传出噪音,听起来像是有人在互相斗殴。
Sherlock的房门开了条fèng,人影快速闪动——这不太寻常。
John嚥了口唾沫,痛感依旧。如果他的危机意识正确,Sherlock肯定遇上了麻烦。他朝着侦探的房间快步走去,使劲推开门板:「Sherlock!」
「什……噢,是你啊,John。」
侦探拧开檯灯,衣衫不整地坐在chuáng缘,一头鬈发更是凌乱不堪。他大口喘着气,连言语都有些困难。
「怎麽了?告诉我,发生什麽事?」
「没什麽。」
Sherlock不愿回答,John也奈何不了他。他抿紧嘴唇,只说:「别bī我站在这整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