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归剑入鞘_作者:鱼香肉丝(5)

2017-02-07 鱼香肉丝

“九刀划过咽喉……脸部曾被重殴……”
“事实上,五枚门齿不知所踪……”Anderson觉得这房间真是冷到了见鬼的地步,忍不住抱着胳膊搓了搓立起来的汗毛,cha嘴汇报了一句验尸结果。
“Shut up,Anderson,说了你很吵!”
“我只是说一声……”Anderson头一回不怎么在意对方恶劣的态度――好吧,至少这个怪胎还在活着说人话――天知道他都快分不清那边两位哪个才是尸体了,那怪胎脸白得跟死人一样!
John则gān脆调转目光不愿意再看――Sherlock正掰开女尸的嘴,详细观察门齿脱落的qíng况――感谢上帝,那应该是在观察,而不是他想要吻它。
“Well,如果是同一人,”一两分钟后Sherlock终于得到了他全部想要的东西,利落地翻身下来,站直身子,脱掉验尸手套扔到一边,“那么不得不说,他一直在寻找,并且最终找到了。”
“如果?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Sherlock,痛快点!”Lestrade也终于松了口气,重新开始顺畅地呼吸。
“第一具是穿刺至死而第二具是割喉剖腹,用刀方法变了,但实际上,”Sherlock扯平西装,比了一个持刀的手势,“穿刺之伤亦带有细微的拖曳痕迹,第一刀还没有,第十刀也同样,直到二十几刀后这种拖曳痕迹才越来越明显,这说明什么?说明凶手在调整和寻找,寻找着最能让他获得满足感的方法,而他显然找到了,于是我们有了第二具尸体,正如你们所见,他把他的‘第一次’保留给一具完整的、尚未千疮百孔的尸体,一刀剖腹,毫不犹豫。”
“这只是你的猜测,要知道……”
“用用你的眼,Anderson!你难道就没看到那些拖曳之痕吗?在捅下最末几刀的时候,凶手显然已经意识到他真正想要的是把她剖开,可惜已经晚了,她已经不再完整,”Sherlock语速飞快地指出法医官未曾留意的疏漏之处,“是的,他犹豫过,但最终放弃了,决定把这种做法保留到下一次,这就是为什么在捅下最后一刀时,伤口尾端的拖曳痕迹如此明显!”
“……”Anderson哑口无言地望着Sherlock Holmes――不是因为对方面上一如既往讨人厌的倨傲神气――上帝作证,他是真没看出来!到底明显在哪儿了?那是三十九刀!都快被捅成筛子了!
当然,作为一个专业的法医,他能辨认出凶手的入刀方向与伤口的深浅变化,可是他真没看出什么“明显的拖曳之痕”!因为他没有趴在一具被捅成筛子的尸体上,用该死的放大镜一毫米一毫米地去研究每一道伤口的习惯!
“那是由于你还不够专业。”Sherlock像是读到了对方的念头,冷淡地讽刺了他一句。
如果“专业”的代价是后半辈子都在jīng神病院里过完的话,Anderson梗着脖子想,是的,他确实不够“专业”,不过倒也难得识趣地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
“所以……你能确定凶手是同一个人?”Lestrade从旁提问,提示自己还在等一个最后的结论。
“80%,”Sherlock冲他假笑了一下,随即大步流星地朝门口走去,“John,跟我去现场看看,趁这场雾还没散。”

第二章

事实上John始终不能理解Sherlock为什么那么讨厌坐警车――他有好多习惯他都不能理解,不过这也没妨碍他已经跟他在同一个屋檐底下住了十几个月――于是此刻他们正像以前许多次那样,并肩坐在一辆出租车的后座,穿过一场下得不怎么是时候的大雾,驶往一个凶案现场。
John觉得车厢里有点挤。当然位子足够宽敞,但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是他先上车,再等Sherlock钻进来,John都会觉得坐得有点挤。
这事儿是这样:如果是Sherlock先上车,John自然会规规矩矩地坐到车座的另一边,让两人中间空出正常的一英尺的距离。但如果qíng况反过来,Sherlock却不管那套,敏捷又冒失地钻进车里,像只被宠坏了的猫一样砰一声跳到后座中间,摆出一副整个后车厢都是他的地盘的架势,也不管John被他挤到了窗边。
John曾经以为这是Sherlock的自我中心主意作祟,跟他爱支使人的毛病一样,无非是往“室友七宗罪”上再添一笔。不过后来John也有点看出来了,这没准只是因为他开始习惯了离自己近一点――实际上不止是在坐车时,一起走路时两人的距离也在不知不觉中拉近了,摆动臂膀间手有时会不小心撞到一块儿。又比如在公寓里,有两次John煮完咖啡,端着咖啡壶一返身,就看室友举着个空杯子无声无息地站在自己身后,近到他差点把滚烫的咖啡壶直接塞进他怀里,让John不得不无可奈何地警告他:“有点眼力见儿,Sherlock,起码在厨房里时别这么突然靠过来,我可不想看到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最后是被一把咖啡壶烫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