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泪根本流不完,淌在地上沾湿这套滑稽的喜服,脖子被金纹锢着,声音很是沙哑:“你若能念着咱们的旧情,就把我收服了吧,我不想,不想受这苦,我要痛快地……”
他未说完这话,又是无奈一笑,他同范闲之间,实在想不出什么可念的旧情,不过是你杀我我杀你的无聊交情,现在再提这些,实在是自己不自量力。
范闲红了眼,心脏随着他的话语被狠狠一揪,却强迫自己很快镇定下来。他抹了一把自己的脸,迅速整理好神态,二话不说把他抱了起来,开口时竟然也有些哽咽:“谁要收服你了,你这种捣蛋鬼自然得祸害留千年,我会救你,我们去找你的真身,回到他身上,就不痛了。”
脏衣篓能去哪里,范闲一想,只得碰碰运气,以全力抱着他往后院水塘跑。
喝喜酒的宾客都在聚客厅把酒言欢,新郎不忙着洞房,如此抱着新娘乱跑,竟然也无人注意。
为了救怀里的鬼魄,范闲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也不怕被人发现,扯开了嗓子喊李承泽的名字。无人回应,便一路磕磕绊绊,跑到后院找出自己丢失的外衫一抖,不见李承泽的真身。
他那颗忐忑不安的心越跳越快,快得要跳出他的胸膛。他无力抱着自己娇艳的鬼新娘,泪腺猛地一酸,以头磕地,像是要把自己撞死好同这新娘一起去了。
直到额头磕得鲜血直流,范闲才听到身后一声熟悉的嗤笑。
他转过身,来“人”更加是大方地干笑两声,毫不回避他的视线。
范闲额头的血是滚烫的,这下只觉得心脏也滚烫得快烧坏了。李承泽死后不久的日子里,他曾经也像今天,强烈地渴望见到李承泽,渴望到撞坏了桌椅,打碎了碗盘,满头是血求而不得。仆人都道是他疯了。他是疯了,只有疯子会以为被自己逼死的人还会愿意回来见他。
李承泽提着个巨大的酒坛子,明明是个厉鬼,脸却被酒熏得通红,看样子已经喝了不少,走路还一摇一晃的。
范闲愣愣地看他靠近,然后听他大声嘲讽,颇有要为他们贴个布告宣传的气势:“大喜日子,殉什么情呐,真是让我感动得要落泪了。”
话音落了,他还打了一个酒嗝,后知后觉道:“对不起,差点忘了,你们没有情投意合,哪来的殉情。咳,那你们在这儿瞎折腾什么啊。”
范闲见他那醉态,沸腾的心不可遏制烧得更旺了。他将抱在怀里的喜魄露出正脸,让李承泽出手救他。
李承泽喝到站都站不稳了,酒坛子一丢也陪范闲坐到地上,俯身去看他怀里的新娘子。这新娘子是真的好看,虽然有些傻里傻气,但活泼漂亮,打扮得也精致,可见为了这场喜宴花了不少心思。
喜魄已经疼得说不出话,一张小脸惨白,眼神迷离看了自己的正身一眼,完全放弃了反抗。他脖子上的金纹微微发亮,被一身火红的喜服一衬托,像是夜黑里点亮的一盏发烫小灯。
李承泽拍拍他已经疼到僵硬的脸,酒意上头,直截了当地小声骂着:“如你的愿,替你抢了新郎官,没想到会这么疼吧。怎么不长记性啊,上辈子玩得命都没了,这回还这样。玩什么不好,偏偏要玩小范大人,真傻。”
范闲虽已将这事的来龙去脉想得八九不离十,没想到李承泽这么坦荡的承认,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李承泽温柔地摸摸喜魄的脖颈,一阵烟雾缭绕、鬼泣鸦鸣后,范闲怀里的鬼新娘消失了,范闲知道,他回到该回去的地方了。
李承泽收了喜魄,心里莫名畅快,提着酒坛子又灌了自己半坛。
他生前也爱喝酒,但都是用酒樽细细品味,何曾这样狼饮过。醉得痛快了,他瘫倒在地上,醉眼朦胧,心道这也算是自己的喜酒,自己算半个东家,毫不吝啬地对范闲说道:“这酒是从他们家酒库拿的,上好的女儿红,小范大人要不要也来点。”
范闲仍然失魂落魄,凉意钻进了身躯,促使他动身说话。他知若是再不开口,往后怕是再也不能同李承泽说话了:“那个金印……”
李承泽喝酒的手顿住,脸色一变,眼神淡漠。
“那金印名为踏金印,是我向同僚所借。我本想压制你身上的鬼气,好让你能痛痛快快上街,不必躲在我袖中,没想到误伤了他。”他边观察李承泽的脸色边说着,既然这印已经被戳破,范闲索性把话摊开,让李承泽也爽快些。
能抑制鬼气的印自然不是凡物,李承泽不笨,想着方才自己喜魄被那东西折磨的样子,眼皮一跳脱口而出:“小范大人要对付我就直说,莫装好人。找这么个理由,你觉得我还会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