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舞九重天_作者:莫子乔(53)

  “衙门那里,毕竟不比当面与钦差大人陈情。只望大热看在舍妹天真无知,又积极自首、配合调查的份上,饶恕她这一遭。我日后必定……”

  向晓久懒得听他说些个日后如何严加管教之类的废话:

  “饶恕是不可能的。海捕文书,钦命要犯,可不比寻常小偷小摸小打小闹的,抬抬手也就过去的事。”

  “但若是你说的悉数属实,她确实为恶不大,我能做主,单只是自首这一桩,就至少能保她不死,也不叫连累家族。”

  “若是还能提供有用线索,不叫红鞋子继续祸害无辜,也不是不能争取再从轻量刑。”

  也不知道欧阳情和薛冰联手寄出来的那封信里写着什么,叫那个号称母老虎的江轻霞居然一直乖巧柔顺地站在一边,便是看江重威那样低声下气恳求的模样,有几分自责几分愧疚,却连半点儿不忿都不敢有。

  也许真是知错了吧。

  可惜,纵然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却不是每一种伤害都能靠改正错误去挽回。

  不是每一种错,都能只要改正,就能被饶恕。

  江重威未必不知道这一点,只不过兄妹情深,到底不舍罢了。

  还是江轻霞看得明白,向晓久的话都说到这个地步,她虽也还是低头垂目的恭顺模样,却拦住了兄长不叫他继续无谓的求情,自己上前一步,直接跪下:

  “大人说得没错。有罪当罚,民女识人不清,甘愿受罚。只是线索一事……

  大姐,公孙兰的下落民女着实不敢肯定,只仿佛猜着,她很可能会从广州府出海远渡。

  至于其他人,二姐死了,四姐六妹七妹和我都还没见过的八妹,也都在您手里握着了,只剩一个三姐……”

  “我不确定三姐是否知道公孙兰的那些个化名,可她当年曾经救我一命,叫我免于受辱,这些年聚会的时候虽说都会带点儿手信,却也就是致人残废罢了,没听说有滥杀无辜的事……

  我,我不愿用她的线索,换您的从轻发落。”

  “您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好了!刺配流放我都认了!哪怕……”

  哪怕是教坊,左右她这些年也不只认识一个男人。

  再说了,至不济就是一死!

  其实江家兄妹不是兄妹,在原著里头原本是未婚夫妻,可惜江重威不能人道,只好把未婚妻认了妹妹,然后江轻霞还因此出家,可出家当了道姑又还要交朋友,陆小凤只是其中之一。

  其实我不太理解,如果真的打心眼里做兄妹,那为何要出家?就算不能人道,也有的是法子可以一块玩耍啊?

  既然出家了为何又还要找朋友?不是说非得从一而终,但出家不就要绝了红尘吗?绝不了红尘咱光明正大交朋友也不算啥吧?非要扯一块遮羞布?三清巨冤了好吧!

第三十二章

  向晓久得到的情报中,那三娘手下确实也没听说有多少人命。

  就是手段狠辣了点,连一言不合都不需要,常常受害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她,就莫名其妙地被取走身上零件。

  据说今年是鼻子,江湖民间,就多了七八十个丢了鼻子的男人。

  当然,并不是只有杀人才叫犯罪。

  只是事有轻重缓急。

  天策将士虽说会管些战场之外的琐事,却到底不是什么鸡鸣狗盗都要芘一遍的。

  比起公孙兰这种逃亡路上哄个老婆子做替身,都且还要送人家一篮子糖炒栗子的,三娘割些鼻子,确实也算不得什么。

  向晓久也懒得和江轻霞纠缠那三娘,只追问:

  “你上一次得到公孙兰的消息是什么时候?

  上一回见着本人又是什么时候?

  海捕之后,她找过你吗?都说的什么?

  海捕之前,她又需要你做些什么?”

  江重威在为妹妹讨饶求情之前,其实已经让江轻霞把她知道的、也愿意说的,都说了一遍了。

  江轻霞在公孙兰的事情上也还算拎得清,自觉该说的都说了。

  这会子向晓久还非要追问,问的又仿佛都是她已经交代过的问题,江轻霞也不敢有丝毫不耐。

  甚至都不敢起身,就着那么个跪伏在地的姿势,一个一个回答向晓久的问题。

  哪怕有时候明明是同一件事,向晓久非得换了七八种说法反反复复追问,江轻霞也恭恭敬敬地给答了七八回。

  果然不愧是有个兄长给人王府当了大总管的,这态度比之薛家又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