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是通往溟海城的必经之路,这个少年,名为林稚水。
大闹溟海城是不可能的,至少暂时不可能,林稚水是有必死的觉悟,但不代表他会去找死。
他选择尽自己所能,先救下陆县令女儿的这一波人族。
林稚水等了三天,就差把自己等成沙人时,终于在第四天的傍晚,发现妖族的囚车。
这个世界的妖族只有长翅膀的才能飞,其余则可以飞沙走石,日行千里,囚车被他们用锁链拉着,差不多是一路往前滑,轮子都没使上劲。
车子被大黑布遮住,里面有东西在哐哐砸木栏。空气中传来了腐肉的味道。或许是轮子巅倒石头,车一歪,从布里斜斜撞出一个黑皮球。
皮球在地上滚了两圈,停住不动。林稚水定睛一看,那哪是皮球,分明是死不瞑目的人头。
“晦气!”乌贼妖把长手臂一甩,将人头拍向路边。
小妖们啰叱:“洞主,可怜可怜小的,那人头也是点肉呢!”
林稚水忽然手脚冰凉。
如果有999尾虾,负责运送的乌贼路上偷偷吃掉一只,很容易蒙混过去。
乌贼妖呵斥:“快到溟海城了,谁都不许身上沾人肉的味儿,让交接的家伙起疑心,清点人头,老子就先把他的脑袋拧下来!”
“是……”声音蔫巴巴,没有半点精神。
乌贼妖神态又缓了下来:“本洞主也知道你们饿着肚子,等到了溟海城,给你们买几家人,开开胃。”
“我能吃下三个人!”
“我能吃五个!”
“如果都是小儿,我能吃他七八个!”
风里传来妖怪们的嚷声,林稚水恍若未闻,冷着脸开始整理已知信息。
陆县令给的情报——出于双方的心照不宣,妖族运送囚车的路线,发车时间和停止路段从未做出过改变,所以他才知道在哪里蹲守。
一如既往,这队妖族会选择在前方小树林歇脚,聊天解闷,他不能失去这次机会,否则囚车将直入溟海城,救人成功的几率下降至1%。
必须借着妖族们没想到会有人来破坏潜规则,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前方是小树林……
后方是一队队伍……
林稚水咀嚼着这套搭配,一股强烈的灵感突如其来迸发,促使他拿出纸笔,笔走龙蛇。
——《群怪押送两脚羊 吴用智鸠作孽妖》
小树林中,白雾渐起,一群斗笠压脸的汉子在雾中挑着酒桶,打头人半抬斗笠,露出一张长须白面。
第12章 柑橘配虾
已知信息一:妖怪们肚子饿。
已知信息二:可以吃下三个人,粗略算,能有300斤的肉。
和玫瑰色黄昏争艳的,是林稚水幽深的眼睛里,那抹腾窜的火舌。
不是喜欢吃肉吗?他今天,就让他们吃个够!
明火蔓延,将眼底席卷成赤色火海。
*
入了小树林,乌贼妖轻“咦”一声,“好重的虾味!”
——乌贼尤爱吃虾。
为了清理口腔里的人肉味儿,乌贼妖也着实好几顿没吃东西了,腹中饥饿,如今一闻到海鲜腥味,登时嗅着风里传来的味道,追了过去。
没走多远,就看到树林里或卧或躺,惬意着几个人。他们面前生着火堆,竹签子串虾在火里烤,虾子挺大,一只得有半斤。
虾壳子吐得满地都是。
身后是好几大个木桶子,缝里渗着凉凉寒意。
乌贼妖的视线在那几个人里一扫,用掂肉的目光打量。
细小干瘦,像只耗子,柴了。
白白净净,人族书生?肉松。
黑肉赤发,比妖还妖,丑了。
有俩留落腮胡子的,一个膀大腰圆,一个白肉脚,也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最后那三个光膀子,袒胸口,都是一身怪肉,看着就跟生铁似的,难嚼。
故意挑剔了个遍,乌贼妖才按耐下吃掉他们的冲动,“不能吃,不能吃,会被那狗鼻子闻到人肉味。”
乌贼妖看到他们,他们自然也看到了乌贼妖,惊叫着:“妖怪!”有的连滚带爬地跑,有的抱头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乌贼妖从鼻子里“嗤”了一声,张出八条腕,将那几个人拖到跟前。
人族果然是软脚虾,一身腱子肉白练了,没一个敢冲过来和他打。
再伸出两条腕,垒了木桶带走。
小妖们见到老大带着人回来,欢呼鼓舞:“是给我们加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