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将脸深深埋进掌心。
“噢….我的上帝啊…..”
伦丁居然哭了。
一开始只是无声流泪,接着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动静越来越大,最后竟然变成嚎啕大哭。
“你到底是谁….你究竟是什么人!是谁教了你这些….为什么….为什么我不会!凭什么是你这样的人…凭什么啊!!而且你还他妈是个兽医!!!不、不对….还好你他妈不是个厨师…..”
胖胖的手胡乱抹了一下脸,似乎觉得自己目前的行为无比丢人,伦丁动作粗暴地如同要将整张脸都撕开,可长时间的压抑,让他在如同被圣光洗礼过的味道面前彻底破防了。
伦丁是德纳姆镇人,他的父母是千千万万农夫中的两个,还是不那么成功的两个。
他从小就厌倦了铲大粪、拌饲料、打扫羊舍、被公羊踹,立志要走出去,死都不会做回农夫。
可农夫的孩子能接触到的职业没有多少,8岁起伦丁就跟着镇上一位厨师干活儿了。
他攒了13年的钱,终于攒够了前往威尔士郡学习的钱。
伦敦不是一个小镇孩子能肖想的,他只能抱住威尔士的老师死死不松手。
再回到德纳姆镇时,伦丁花光全部家当,拉起了两张桌子的小餐馆。
天知道他付出多少,才研究出香草煎鸡——他的招牌菜。
也是凭借这道菜,他才把狐狸与猎犬拉扯到如今的规模,还获得了伯爵的青睐。
前半生的心血全部扑在烹饪上,然而现在,一桌能轻松颠覆整个英格兰的味道就摆在他面前。
正因为一直是厨师,伦丁才明白今天这一顿有多么珍贵。
他无比嫉妒。
又无比震撼。
100英镑?简直是上帝的善良。
别说能做出一模一样的味道,就算他只能复原这桌十分之一的美味,他的酒馆一定能傲视整个约克夏郡!
到时候菲利普伯爵恐怕都得老老实实滚去排队!或者支付更高昂的价格来邀请他!
等等….伦丁倏地一愣。
如果是伯爵先生……愿意为此支付多少钱?
如果没记错,菲利普的庄园过不了多久就会举办秋日宴了,到时候不少贵族和上流人士都会接到邀请。
只有蠢货才会以为那只是个简单的宴会。
胖厨师终于止住了眼泪。
模糊中,他发现年轻兽医的脸在发光,如同天使降临。
伦丁第一次在人生中如此感谢上帝垂爱。
“我还没有被放弃,我还有机会,唯一的机会就在眼前,而我只花了仅仅100英镑。”他如此想着,眼眶差点再次湿润。
为了不暴露脸上的表情,伦丁把头埋进碗里,开始旁敲侧击套话。
“这乳猪肉真的太嫩了!”他拿捏着合适的语气,“这是你在哪家摊位上买的?我怎么每次买到的猪肉都比这个柴还硬?你不肯告诉我配方,原料的购买地总能说吧?”
“这不是买的。”林维伦嘴里都是薰衣草的味道,宁静优雅。
他说,“这是跛脚昆的乳猪,不过因为母猪生产时出了问题,他把乳猪交给了我。”
“噗!”伦丁在喷出来前用手挡住了嘴,眼睛瞪的像牛。
“你说什么?!”他愕然张大嘴巴,“你你你你的意思是…..这是——你的——顾客?”
林维伦闲散地晃动杯子,“所以好吃么?”
伦丁眼睛已经完全瞪圆了,“这可是你的顾客!你怎么能吃掉你的顾客?!拜托你他…..林格特先生,你你你你怎么能干这种事?!”
在胖厨师的印象里,兽医全是一群善心泛滥的家伙。路边的野猫舌头烫了他们都得扑上去给吹吹。
但林格特呢?
伦丁脑海里只有他一刀宰掉猪崽的画面,而且——
伦丁环顾四周,后知后觉发现,这位兽医先生放血的技术实在太高超,下刀的位置根本没让血溅出来一点,全好好接到大盆里。
或许是自己的表情太过惊悚,对面的人竟然笑出了声。
“我照顾了它两个星期,”林维伦慢条斯理,“一只先天性心脏衰竭的猪崽,吃掉是一种尊重,否则就是谋杀。”
伦丁愣愣地看着他,表情像是第一次从妓.女床上爬下来的纯情小子。
“行了,看在英镑的面子上,”林维伦轻轻敲击桌面,伸出一根手指,“1个忠告:跛脚昆的猪肉甩集市上的几条街,他的品种足够吊打任何进口肉。进口肉除了廉价找不出任何优点,如果你还在意你的酒馆,最好放弃低廉的源头。”
“人们只愿意为能看得到的优质付钱,人们不是傻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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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们只愿意为看得到的优质付钱。”
“人们不是傻逼。”
伦丁握着刀叉,足足愣了几个世纪那么长。
他脑海里隐隐约约闪过些什么东西,可很快就被名为“自尊心”的玩意儿倾覆了。
“你知道什么?”胖厨师恶狠狠撕下一大块肉,“要想挣钱,必须要压缩成本!你去看看哪个店铺没有在压缩成本?酿酒厂连葡萄都不洗!铁矿厂的废气全靠工人呼吸净化!”
“我只是用了点比较便宜的原材料而已,难道人们不该为账单上足以承受的价格欢呼么?!”
林维伦好整以暇倚靠在椅背上,语气轻松,“那你为什么还坐在这里?为什么没在你的酒馆里忙来忙去?”
伦丁表情一僵。
……是啊,压缩成本,一味追求廉价原料的后果他已经尝到了。
病鸡事件仅仅过去一星期,他的酒馆就已经辞退了三个人,并且没有停止的趋势。
这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林维伦不在意对面人的头脑风暴,他也无意给别人描绘心灵鸡汤。
只是吃的太撑,又赚了不少,所以才有闲心多说两句。
再多的,就不在“善良”的范围内了。
刚巧这时,烤炉的热度终于停止。
低温慢烤的乳猪腿仿佛出土的巨大金块,散发着让人情动的味道。
林维伦起身,戴上隔热手套将托盘拿了出来。
那被烘烤过后的香气瞬间炸开,有不少孩子忍不住贴到墙根,被眼疾手快地护崽厨师赶走。
“这些都是我的,对不对?”伦丁在夏季最炎热的时候关紧门窗,紧张又警惕地盯着眼前人,野猫似的炸毛,“我付了….付了钱!”
“是的,确实如此。”林维伦已经吃饱了,原本他想把两条猪腿送到诊所去,不过看在100英镑的份儿上。
费里先生和阿尔玛太太应该不介意猪腿换成内脏。
然后,林维伦见识到了什么叫“搜刮”。
乳猪的脊身两人只干掉一半,剩下的一半被装进提篮,连长长的铁扦都被一起打包。
更别说承载猪腿的托盘和青梅果酒酱与蜜瓜盅了,如果不是烤炉实在太大,恐怕伦丁都会把滴上油滴的烤炉一起带走。
当然,还有厨房里的垃圾袋也加入了战利品行列。
“看在100英镑的份儿上。”林维伦闻了闻纸币上散发的油墨香,闲适地观赏胖厨师自愿帮忙打扫卫生。
他太明白胖厨师想干什么了,曾经的他也没少偷偷翻师傅的垃圾桶,只为了拼凑出隐匿的配料表。
不过哪有那么简单呢?“适量”是需要花费一生去攻克的难题。
他只知道自己明天可以去换一间新房子了。
事实就像林维伦预料的那样。
伦丁提着被棉布狠狠包裹的超大篮子走回酒馆。
他没有去看只有苍蝇光顾的大堂,径直走向后方的厨房。
酒馆已经没什么客人了,底下的学徒们和服务生凑到一起在仓库打牌,厨房里连洗碗工都没在。
不过这刚好方便了伦丁。
小心翼翼从篮子里取出一条乳猪腿放进烤炉温好,再将青梅酱分装,之后把剩下的猪腿与猪脊身装盘,开始一小口一小口仔细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