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丁满说:“啥也不缺,目下就缺个儿夫郞。只是今日端午节,人家一家过节咱们去提亲也不像话,便等选个最近的好日子再去吧。”
方吴氏道:“戍儿你只管做好一件事就成,算娘求你。”
“何事啊娘?”
“把你屋里用不着的东西都收拾收拾,好歹是给隆哥儿腾出个能落脚的地方。你不收拾好,当心他以后来了也被你屋里那些东西吓跑。谁家秀才的屋子弄得跟野人住的似的?还有,你屋里的炕也得重新修修,柜子也得换上新的。你弄那么多石头和木头摆在屋里,别到时候再把上门的工人的牙给绊掉了。”
方戍心说有那么严重么?可想着以防万一,他还是决定听母亲的,好好收拾收拾。
然而真到弄起来的时候他发现,他哪样东西都舍不得丢。这个是七岁捡的,那个是九岁生日时做的,还有他坐的大石头是他和他的隆哥儿一起搬过的。
还有桌上那个笔架上的小木棍,那是隆哥儿他们村里的田道上拔来的……
这可都是些美好的记忆,叫他如何舍得丢?!
方戍决定不收拾了。他要等于庆隆嫁过来之后与他隆哥儿分享完再决定哪些要留,哪些要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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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方戍:与我夫郞一起做事,想想都美[害羞]
庆隆:……你自己干!给谁留活呢?![白眼]
方戍:今日也由我向姨姨们讨饭,求些营养液做聘礼[彩虹屁]
第29章
人一旦有了实实在在的期待, 日子就过得有了盼头。
方戍虽然没有把自己的屋子整理好,但他也没让自己闲着。他先是把自己的小金库倒腾了一遍——从小到大收到的压岁钱,还有他刚考上秀才那年带了一年学生教书的钱, 还有亲戚家里的地挂到他的名下免税, 给了他一些挂名利钱。倒也不很多, 但全盘算下来也有个二十八两银。
铜钱也有十来串, 合一起约有四贯。
他把这些分成两份。一份多的,他打算未来交给于庆隆打理。不过他也不能真的全都交出去,逢年过节他要给他的夫郎买些小节礼, 还要取一些孝敬父亲母亲, 所以多少得留出些才行。
他将炕上的席子拿开, 找到其中一块砖抠起来, 从里头取出一个又丑又硬的陶罐——这是以往去省城赶考时买回来的。因做失败了,也卖不出去, 有人要处理,他瞧见便一文钱买回来,这是他的聚宝罐。
他在里面铺了两层布, 把大部分钱收进里面, 重新盖好。
他这次拿了二两银。倒是没完全想清楚都拿来做什么用, 但是拿出一些,看若是家里有需要便贴补些也行。
母亲说要重新修一下炕, 而他想着给于庆隆弄两身新衣裳。
他到现在认识于庆隆这般久了,还没见于庆隆穿过一次不打补丁的衣裳。其实在乡下穿打补丁的衣裳才是正常, 他也有两身呢。就是不能一件完好的都没有,这样让他看着心里十分不好受。
“娘,隆哥儿与我说他针线活不大好,要不到时候我去买些衣料子, 您帮他缝两身新衣?”方戍与方吴氏商量道,“若是在成衣店里买总是贵了些,而且哥儿穿的样式做得都比较小,没他穿的那么大的尺寸卖。”
他在省城倒是见过,可那里人口多,人口一多个子高的哥儿自然也多些,有行市。这里不行,像他隆哥儿那般高的男孩子还是少见的。
方吴氏瞪儿子说:“人家都是娶回媳妇儿或者夫郞来孝敬娘,你倒好,你要给我找个爹啊?!”
方戍说:“我哪有?是您手艺好我才与您商量呢。再者说,隆哥儿他心地好,等他来了您就知道了,他一准儿会好好孝顺您。”
方吴氏心说我都没和他正经聊过几句,我哪知道?这阵子传言倒是听了不老少,几乎都是在说于庆隆有多厉害的。她心里也不是不犯愁,这贸然娶到家来,万一是个顶不好相处的夜叉可咋整?虽然她不是啥善茬,可两个都厉害的掐在一起那家里还不乱了套啦?
加上这儿子人还没娶回来呢,胳膊肘就开始要往夫郞那拐了。
人都说婆婆得给新媳妇儿或者儿夫郎立规矩,她这还没要立规矩呢,儿子倒先给她找活来。
“等他进了门子再说。”方吴氏道,“现下我又不知道得穿多大尺,我咋个弄?不过我倒听说他阿爹手艺也是顶好,那绣活可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还往镇上成衣铺子里送绣活呢。待你周姨去提亲时叫她帮忙带两匹布过去,想是他阿爹就能给他做。”
“那也成。娘您都让周姨带啥去?”
“一对大雁,两坛子酒,九百九十九钱。你都说了,那再加上一匹粗布,一匹细布吧。 ”
“寻常人家也是这般送的吗?”
“寻常人家至多只送一对大雁或者大鹅,有的人家还用鸡鸭代替呢。酒多半是没有的,家里光景好些的像咱们这般送九百九十九钱,差些的送九十九钱,更差些的,送九钱的都有。”
“那便好。”
“再说这又不是正式下聘。弄多了你周姨都没法儿拿。就这几样她都得多带个人去呢。”
“那您都备好了吗?”
“备好了,就等着两日后去于家。”
虽然还得等两天,但这已经是比原来约定的时间减少了八天了。方戍告诉自己做人应当懂得知足。他早上早起读书,白天摆弄于庆隆做给他的书签还有辘轳井,偶尔想想于庆隆来了之后他们一直在一起不分开会是什么样的光景。若是一切顺利,到了秋季时,于庆隆便是他的夫郞了。
他以后要每天都送他的隆哥儿去莫大夫家学习,再把他好好地带回家。
于庆隆这几天还真在学习,但他不是光去莫大夫家学医。他上午确实学医,但下午他还得跟白晚秋学如何做布鞋。
他开始一点也不想搞这个东西,但一直从不强求他的阿爹却在这件事上格外执着,非让他学会,说这是他们当地的习俗,定亲时未出嫁的哥儿要给自己的未婚夫君做一双鞋,一并让未婚夫君家的人带走,在对方家里来下聘的时候。
于庆隆没办法,只得老老实实跟着学。
白晚秋的手艺不错,已然是个成手,而且又非常有耐心。但于庆隆决定跟他学并不是因为他做得好与不好,而是他阿爹长期做针线活眼睛过劳,反正白晚秋正好也在给他二哥做鞋,那他跟谁学不是学?也不必让阿爹再教他这些累了眼睛。
方戍要是敢嫌弃他做得不好,大不了让方戍自己做。
“隆哥儿,你这不是做得很好?”白晚秋发现他教的每一步于庆隆都能很细致的完成,有些惊讶道,“为啥他们都说你针线活不行?这很行呀,你肯定是随了周叔的。”
“以往我一弄便有人说做得不好,时日久了便怕得不敢做了。现在做不做得好我也不放在心上,自然就好起来了吧。”
原主绝不是个笨人。只是每次做什么总会想到老太太跟三房那几个混账东西的打骂声,长时间的精神攻击弄得原主总是不自信,也不敢撒开手做事。但越是这些细致的活,做起来人越要放松才行。
白晚秋心疼地看了他一眼,既而好奇道:“我看你没几日便能做成一只了,可这是给谁做的?”
于庆隆想想:“给一个心地善良的‘狗皮膏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