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哥,但万人迷(39)

2025-10-28 评论

  “我遗憾于自己习惯的懦弱。”

  他此时才愿意承认,

  他是个如此懦弱的人。

  父母婚姻的不幸让他固执己见坚持是因为两人性格同样的糟糕,于是他故意的忽略了隐藏在无数争端里的漠然,从小就制定好了对未来伴侣的标准要求。

  一定要是温柔的,一定要是负责的。

  一定要是好掌控的。

  于是有了中学那个短暂的男友,还有大学对宋云澜所谓的“一见钟情”。

  直到,

  直到他看见了江偃书。

  过往的一切仿佛都被打碎,重组。

  他本能地追寻着他的脚步,但另一面又将他割裂开来,他将自己团成复杂的蛛网,熟练的只是等待猎物自投罗网。

  却只是他搞错了身份和对象。

  他想要的“猎物”只是走动间掀起一阵无足轻重的风,就轻易将他织好的的网全部撕碎。

  于是他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无知,

  和懦弱。

  心中空白的片面形象逐渐变得充实,江偃书很难说他对这样的人无感。

  但也许就像他说的,

  他的确懦弱。

  而他讨厌这样的人。

  ……

  低度数的酒精没办法麻痹人的大脑和感知,却能够恰到好处的放大人类的情绪和无处宣发的爱意。所有人都毫不顾忌围坐在一起,吃着烧烤,慢慢喝着果汁味儿的酒。

  轻轻的声音缓缓诉说着过去的一点遗憾,哪怕是没能赢过一个小游戏,又或者在另一个人面前落了下风——

  没有人会因为这样渺小幼稚的想法而对此嘲笑。

  直到现在,他们才像是真正认识了一般,

  也许只有今晚,

  也许只在此刻。

  但他们再不在意周围安静的镜头,也不在意对面人情敌的身份。

  他们把酒杯拥在一处,待到四散开来。

  只有凉酒入肚。

  ……

  “我……喜欢……”

  模糊的情话被轻缓海风吹散,让人听不清最后落下的声调指向哪里。

  或许有人听清了。

  但这无关紧要。

  ……

  -真好……

  -有一群同样优秀的人能够聚在一起,喝酒吃东西,说话平缓毫不粗鲁,每一个人都尊重着其他人的小小遗憾……

  -真的太好了,导演你好事做尽了,请到的人都这么优秀又温柔……我真的哭死。

  -完全不像那些人……所以说喝酒其实完全不会让人丧失理智,真正有涵养的人即使醉昏了头,也依旧会下意识保持自己的品格。

  -每一个人都很好,每一个人都很温柔。

  -起码现在,他们不是情敌,而是朋友。

  -遗憾是有的,但快乐同样存在,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这样。(坚信。)

  -哈哈哈哈虽然但是,他们互相悄摸摸攻击对方还有暗戳戳嫉妒别人和江江在一起的样子也真的好好笑啊哈哈哈哈哈……

  -好的,等酒醒后咱又是一条好汉!

  -现在是朋友,醒后又是qing敌是这样吗?(狗头)

  -真的你们真的够了……刚开始煽情呢我……结果你们一句话把我拉到现实……

  -好啦……起码今晚会是个平安夜。

  -……

  -都晚安哦。

  -……

  -好梦。

  -……

  ……

  夜幕变得更加深刻的时候,一座座帐篷里的灯亮起又熄灭。帐篷被拉上,海风止于此刻,里面依旧温暖如春。

  ……

  一点熹微晨光把沙滩映成珊瑚黄色。

  半圆的天光在海面荡出一整个浑圆的耀日。

  ……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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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真的,昨天一天实在让人激动的紧……这章应该算是加更?

  总感觉今晚不爬起来更新都睡不好觉……

  好啦,在这里祈祷明天的高数能够及格不挂科!(阿门)(虔诚祈祷)

 

 

第27章 恋综《再见前任》

  《再见前任》的拍摄总周期为一周。

  也就是说, 明天就是表白日了。

  脱离了酒精的微醺,所有人后知后觉对方实在不是能做朋友的关系。

  昨晚气氛正好又喝上了头和伦对吹了三瓶的程绪:……

  出走的理智回归,死去的记忆开始攻击自己。

  程绪躺在帐篷里, 脚趾蜷缩,缓缓用被子把自己从头到脚裹住,试图闷死自己, 或者让自己失忆忘记昨天做的蠢事。

  但是——

  他又突然傻笑起来。

  嘿嘿嘿……江……江江昨天晚上是不是亲口承认喜欢自己了?

  还说过要和他一直在一起?

  他一把掀开被子!

  肯定是这样!

  ……

  昨晚……

  程绪和伦对江偃书喜欢什么样的人这一话题展开了深刻的讨论, 并且两人都坚信江偃书肯定更加偏爱自己这种类型。谈话上头两个人掏过桌上的酒就开始喝,喝完一瓶就对着对方说一句“江/江江肯定更喜欢我!”

  江偃书懒得理他们两个。

  于是酒量都差的离谱的两个人就在这种幼稚的争论游戏中双双醉倒。

  程绪还行, 他还没有彻底躺下。

  红意从脖颈一直延伸到耳际, 他高高扬起嘴角, 似乎为了自己赢得了这场“对局”而感到十足得意。

  过了一会儿, 眨眨眼睛,突然站起来,疾走两步挤开坐在江偃书旁边的孟尉时,“扑通”一声,往下一跪。

  然后手臂穿过江偃书膝盖,抱住了他的腿。

  江偃书想推开这个醉鬼。

  但是程绪低着头, 那头明亮的金发垂下, 下颚轻轻抵在他的膝头,身体颤抖着。

  黑灰色工装裤陡然晕开一点潮湿,又极快的朝里面沉浸, 他的皮肤好像也被灼烫了一瞬。

  他伸出去的手僵住,然后,抬起。

  缓缓落在了他的头顶。

  程绪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或许只是一时的情绪上头,他好不容易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抬头却看见他真正想证明的人歪着头,在笑着和别人说什么。

  一下都没有看他。

  他好像被抛弃了。

  一瞬间巨大的悲伤涌上心头,他眼眶酸涩,却站起来。

  那他自己找回去。

  他想。

  他手拿票紧紧搂着江偃书的腿,鼻尖抵进腿缝,直到周围充盈着的,只有江偃书身上热烈的香气。

  “好瘦……”怀里抱着的腿上实在摸不到什么肉,他心痛,觉得这样对身体实在不好。

  他头昏脑胀,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但是……好喜欢……”

  他鼻尖耸动,主动往头上那只手上贴近。“你多摸摸我……”

  说话更是颠三倒四,完全没有重点的糊涂话。

  “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很乖的……”

  “其他人叫的都没我好……我刚刚还赢了的……”

  “你不喜欢我了……我是你的小狗……你不喜欢我……为什么……”

  江偃书被他这样委屈的话惹的笑起来,他不和醉鬼计较,虽然不知道这家伙在说什么鬼话,但他现在挺想逗逗他的。

  反正挺可爱的。

  “我什么时候不喜欢你了?”

  他漫不经心拨弄掌心底下的柔软金发,“你说你是我的小狗?”

  他刚刚也喝了酒,声音很沉,带着细细的嘶哑。

  程绪被这声音蛊惑着点头,一连叫了好几声。

  他耳廓红到滴血,没有抬头,只是每叫一声,便膝盖上前,更朝前进了几分。

  在挺直鼻梁将将贴上小腹时,他的脸被一只手盖住,

  再难上前。

  他放弃了,转而伸出舌头,去舔温热的掌心,还有柔软的细细指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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