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翡当初所在的班级是1班,程晋在3班,教室门都上了锁,只能借着门上的小窗看一眼,不过秦翡的座位在最后一排靠窗——传说中漫画男主最爱的位置,刚好可以从门上的视角看到,程晋站在后门,看着里面那张课桌,语气有些怀念:“我以前也没少站在这儿看你。”
“你当时喜欢盯着窗外转笔。”
秦翡也想起中学时代的习惯,手指动了动,不过他对程晋的话持怀疑态度:“你不是都直接大摇大摆进来吗?比进你们班还自然。”
程晋:“老师在的时候,还是没那么大摇大摆的。”
那时候程晋喜欢跑到秦翡班上和他一起上自习课,如果只论自习时间,他确实到秦翡班上比到自己班上还勤。
两人逛上了秦翡午休时爱待的那片天台,和B市老城区天台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教学楼的天台敞亮而干净,从这里可以俯瞰整片校园精心布局的建造和景致,与当年唯一显出差别的是,如今天台周围多了一圈玻璃围栏,显然是校方出于安全加强的考虑加上的。
高中时期的秦翡,受同学喜爱,却又独来独往,他不怎么去食堂,而更喜欢买了三明治、汉堡、紫菜包饭一类在天台吃,搭配新鲜果汁或者牛奶,吃完后就抱着记事本和ipad写写画画,程晋往往以为他在学习或者绘画,其实他在记录和归类分析搞基小说里的东西,所以中学时期的秦翡在学习之余,更青睐于一些独处的环境。
程晋:“你知道当初你在学校里的外号吗?”
秦翡:“什么?”
程晋:“神秘王子。”
秦翡:“……”
他心想这是什么羞耻挑战吗,不可能:“你在逗我吧……”
程晋一脸认真:“真的啊,不信你问其他老同学。”
秦翡有点要红温了:“这还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程晋:“不然怎么叫校园外号?”
秦翡深吸一口气,反问道:“那你叫什么?霸道王子?”
既然他有外号,程晋不可能没有,程晋可是圣艾利斯校草。
程晋:“……”
秦翡见他不说话……不会吧?说中了?霸道王子?这么土鳖?
那这么说他的神秘王子也是真的?
“还有什么王子?”
“呃。”程晋觉得有点烫嘴了,“温柔王子,阳光王子……”
秦翡真的红温了:“我们念的到底是圣艾利斯高中还是圣玛丽苏高中?!”
这跟他记忆中的校园回忆不一样!
程晋也觉得匪夷所思:“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秦翡:“我不知道啊!”
谁家好学校会有这种东西啊?!
在他的回忆里,他的高中生活安静美好又和谐,老师尽责同学和善,虽然有时会有一些同学聚在远处看着他笑,但都不会上前打扰,素质很高,不愧是贵族学校。
当然也有一些所谓贵族学校的经典现象,捧高踩低,小团体,瞧不起贫困优等生什么的,但没有夸张到影视小说里那种程度,比如全校都盯着一个人欺负,八百里开外冲上去开嘲讽……
一般也就是有交集时嘴贱一下,背后讲讲小话,秦翡遇到过的最严重的一次就是一个特优生记过了几个违规使用室内体育场的男生,风纪扣分那种记过,那个特优生是纪律委员,被几个男生围住,差点发生肢体冲突,那次秦翡刚好路过,还帮忙解了围。
而那几个人五人六的男生也挺给面子,秦翡说算了,本来以为要费点功夫,最坏的结果是2打N,没想到他们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还真就算了。
秦翡一直觉得是大家的基础素质使然。
难不成……
难不成其实是因为他是“王子”?!
程晋看他脸越来越红,好心建议:“是不是太晒了?我们下去吧。”
秦翡面色麻木地下楼了。
走在绿树成荫的校园小道里,突然觉得美丽的景色都不那么美丽了。
等穿过这片绿荫小道,就到了田径体育场,体育场外围有几处供学生练习跳远的沙地,和高低不一的单双杠。
这里也是一个熟悉的地方。
熟悉到曾无数次出现在程晋的梦里。
因为曾经的秦翡就坐在那根单杠上,吊晃着一条腿,用平静到宛如说今天天气不错的语气,说出了那句“你太喜欢我了”。
两人站在单杠前,都没说话,都想起了过去。
程晋不知道秦翡具体在想什么,但他率先打破了沉默:“我很后悔一件事情。”
“什么?”秦翡靠着单杠,在这沉静的气氛里突然有一点想抽烟,但这里是学校,不行。
程晋看着他,秦翡现在的姿态和那时已经很像,只不过那时是坐着,此时是靠着。同样一根单杠,同样的人,同样一片洒满夕阳余晖的天空。
秦翡也在看着程晋。
和当年那个少年相比,如今的程晋长得更高,眉眼更锋利,球衣变成了精心裁剪的衬衫,表情也不再那样要哭不哭,反而一时让秦翡看不透神色。
直到程晋突然上前。
他一手按扣在秦翡所倚的那根单杠,将秦翡围罩在了他的身体与单杠之间,夏日本就闷热,人体的温度,哪怕没有结实地紧挨,也可以通过空气,湿湿热热地黏着上人的皮肤。
四目对视之际,程晋的气息靠近至相融,微颤的嘴唇贴吻在秦翡的唇上。
“我很后悔……”
他轻声说着,声音低如在对自己告解:
“后悔当时……没有像这样吻你。”
第97章
嘴唇碰嘴唇这件事,今年以来,秦翡已经经历过三次了。
第一次是在雪山上和Lan,那是一个令人感到美好的,似幻似梦的吻,秦翡有时候回想起来,总不禁怀疑或许只是一场幻觉,一场源自那个夜晚的梦,梦外是雪坑与风雪交加的寒夜,梦里是金头发的精灵和绚丽温暖的彩色木屋。
第二次是和商世礼,在他吃橘子的时候,令人啼笑皆非的一个吻,伴随着得知商世礼依旧没有歇下给予家产之心的惊吓。
第三次就是现在。
程晋凑上来的时候,秦翡就猜到他要干什么了。
他没有躲开,因为如此近的距离,他看清程晋的睫毛颤抖了一下。
那个令人看不透神色的成年男人在这一瞬似乎消失了,秦翡又看到了当年站在这里的,穿着白色球衣的少年,那样意气风发地走近,又那样狼狈可怜地呆愣在原地。
虽然秦翡曾在心底里抱怨过程晋太黏人,但作为青少年时期里一抹萦绕着荷尔蒙色彩的记忆,不能不承认程晋是一个很好的初心动对象,他有着无可挑剔的外表,霸道臭屁——但在秦翡面前不过度,于是放在青春期也不失可爱的内在,再加上情绪价值充沛的表现,永远热情洋溢,永远不会让你的视线落空。
虽然他们最终差一层捅破窗户纸的名头,但是令无数人追寻与沉醉的热恋期是什么感觉,程晋已经让秦翡充分体验过了。
所以秦翡会大咧咧地代称程晋为前男友、初恋。
一方面是前高中暧昧对象这种说法有点绕,一方面也是秦翡确实觉得差不多,没捅破纯属情趣,享受暧昧期的心知肚明你来我往。
可以说,如果不是由于程晋的存在,秦翡不会在追求者越来越多的后来几年里,在普遍越发直接大胆、攻势汹涌的成年人交往里,对谈恋爱这件事兴趣寥寥。
别看程晋在恋爱里的表现有些傻,可作为一个能硬刚对标主角攻的人,哪怕让陈历修来打分,这世界上综合起来能完全胜过他的人又能有几个?
有强大的条件和魅力的人,往往很自我,甚至很自以为是,尤其当性别落于男性,绝大多数显露出来的表现都会如汤寅,他们或许会追求你,会扮演出低姿态,但本质还是认为他在“拿下”你,在展示自己不俗的魅力,在进行如陈历修一般的“攻略”,只不过最终的奖励不由系统来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