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枫叶街位于东区或是南区,莱纳尔侦探的想法根本不可能实现,那里的人只会挥舞拳头甚至拿出武器,高呼「臭条子滚出弗洛利加」。
但幸运的是,这里是北区,枫叶街的住户都是遵循秩序的高素质公民,并且各个胆识过硬,罗宾ꔷ考特尼的尸体才刚被挪走,他们竟然都大着胆子走了进来。
按照周祈自小看的那些警匪电影、电视剧得来的经验,刚刚发生命案的现场似乎不应该任由一群无关的人走来走去,这样会严重破坏现场痕迹,干扰侦破工作的正常进行。
但莱纳尔先生对这一切毫不在乎,几个警探拿他没有办法,互相对视几眼后,按照他的指示,将罗宾房间中所有可以坐的陈设都移了过来。
“昨天晚上,你们应该有听到或者看到些什么吧,还请各位仔细回忆。无论多么小的细节,都讲给我这位助手听。”
雇主一边说,一边从风衣外套的另一侧拿出烟盒。不仅自己拿了根叼在嘴里,还要给房间里包括周祈在内的每个人都散一根。
不算大的客厅立刻烟雾缭绕,烟草燃烧的气味与尸体残余的血腥味混杂在一起,共同刺激着周祈敏锐的感官。
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闯进来,或许会以为他们这是在开什么暗黑版茶话会。
周祈将属于自己的那根纸烟夹在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同时翻开警探递给他的笔记本,面对那群绅士淑女,竭力保持微笑。
“先生们、女士们,可以开始了,谁先来?”
“我!我!”
一个留着橘红色小卷、穿着格纹睡衣的夫人率先举起了手,“我先来,警官先生,我住在考特尼的隔壁,今天早上就是我报的警。”
“我清楚记得,昨天晚上发生了一件怪事。”
卷发夫人一边抽烟,一边回忆,“我平时九点半就上床休息了,以前是看半个小时的书,有了收音机之后,我都会听着弗洛利加电台的节目入睡。”
“昨晚,我才刚睡着没多久,窗外突然亮起一道非常刺眼的,呃……好像是绿色的光,起初我还以为是路过的车灯。但我的孩子们也在这个时候疯狂地叫了起来。”
周祈打断她,“孩子们?”
“哦,是我养的六只柯基犬。”卷发夫人露出和蔼的笑容,法令纹凸显了出来,“它们平时的性格很温顺,就像小天使一样,不会就这么无缘无故开始狂叫,我、我心里觉得反常,就想出门去看看。”
“我披上外套从卧室出来,刚要打开入户门时,外面传来两声枪响,还有、还有玻璃打碎的声音和……和女人的尖叫声。”
“当时我以为是东区或者南区的人闯到枫叶街这边抢劫来了,急忙带着我的孩子们重新回了卧室,没敢再出去,再之后……再之后外面就没有动静了。”
周祈一边记录她的话,一边问她,“那您当时怎么没有报警?”
“我打了!但是电话一直占线,打不通,我没有别的办法,也不敢出去看,就、就继续睡了。”
“占线?”
周祈挑了挑眉,警察局的电话线路应该很充裕,怎么会出现占线的情况?
疑惑之时,坐着的众人纷纷发出几声意味不明的嗤笑,“一定是珍妮丝是又在和她的小情人打电话!”
周祈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去,一位穿着深蓝色长袖连衣裙的金发女士慌张地左右看了看,脸颊已经红成了一颗熟透的柿子。
“我、我用的自己家的电话,自己交的电话费,没有触犯法律吧?”
旁边有人向周祈解释,“考特尼家挨着的几套房子之前都属于同一个主人,共用一条电话线路,只要有一个人使用电话,其他人就都用不了。”
“原来是这样。”
周祈点了点头,随后看向那位名叫「珍妮丝」的年轻女士,“珍妮丝女士,那个时候您还没有休息对吗?有没有注意到什么特殊情况?”
珍妮丝用手托着自己的脸,有些不情愿地点了点头,“我当时正在二楼,我自己的房间里,和男朋友通话。”
“但、但我的心思都在听筒那边,完全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我又没有办法一心二用!”
她揉了揉太阳穴,做出尽力回忆的样子,“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啊,我想起来了!我有看到一个酒水外送员。”
酒水外送员?
周祈没有说话,静静等着她往下说。
“当时我还和约瑟夫,也就是我的男朋友,我和他说,我看到了那名酒水外送员穿在夹克外套下面的红色亮片纱裙,她一定还有第二份工作,比如,脱衣舞娘什么的。”
珍妮丝低下头,声音小了很多,“再之后,我看到有两个男人从某栋房子的后院走了出来,拦下她的踏板车,并且好像还发生了一些……肢体冲突。”
“后面呢,发生了什么?”
“后面、后面……”珍妮丝的话开始变得断断续续,“后面约瑟夫让我不要看了,我就……我就从窗边离开了……”
“所以。”周祈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看,“你也听到了玻璃打碎的声音和那两声枪响?”
金发女士将头埋得更低,有气无力道:“对。”
不知道是谁嘲讽了一句,“珍妮丝,我猜你男朋友说的一定是「宝贝,别让那些东西脏了你的眼睛」,对吧?”
金发女士抬起头瞪了那人一眼,却也没有开口反驳。
周祈将两位女士说的话如实记录,自己在心里有了大概的推测。
那两个纠缠酒水外送员的男人应该就是罗宾之后的两名死者,而枪声或许是外送员为了自卫制造出的动静。
巨响惊扰了刚从维生黑匣中跑出来的、正在行凶的某种「野兽」,将它吸引了过来……
他侧过头,看向坐在餐桌旁的雇主。
“你看我干什么,继续啊。”
“好的。”
周祈急忙将头转了回来,重新集中在对面的先生和女士。
接下来发言的两位都是男士,但他们的证词相较于之前的两位来说,有价值的信息很少。
“我知道凶手是谁,我看到了。”一个有着酒糟鼻,满身酒气的中年男士站了出来,“罗宾ꔷ考特尼是被他圈养的那些怪胎给杀死的!”
好了,现在那些刺激的气味又多了一种……
周祈默默屏住呼吸,微笑着说,“请您详细说说。”
酒糟鼻挤开周祈旁边的人,砸进沙发里,还顺势揽住了周祈的肩膀,“警官,罗宾平时没有仇人,但他是个怪人,就喜欢那些长得奇奇怪怪、扭曲畸形的怪胎,还都是鳞人,啊!鳞人……”
周祈默默把他推远了一点。
“鳞人是最卑劣的种族,圣典里说的!一定是那些怪胎,一定是他们暗中商量着杀死考特尼,我亲眼看到了,真的。”
这位先生可能还没有醒酒,不仅酒气熏天,说话也是颠三倒四,和圣心协会里的那些阴谋论患者有的一拼。
“昨天,我从酒馆回来,路过考特尼家,看到有一个怪胎从他家里冲了出来,四脚着地,爬着走的东西,不是怪胎是什么?”
都不等周祈开口,被他挤开的警探率先质疑道:“有可能只是野猫,你喝醉了神志不清,看错了吧。”
“不可能!”酒糟鼻激动地大喊,“那一定是个人!我都看到了,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红皮肤、长头发,脸颊两侧还有鳞斑,不是鳞人是什么?”
红皮肤、长头发、四脚着地,还有张人脸?
周祈无法想象这会是什么样的怪物,围在沙发旁的其他人显然也不信,几乎都觉得是酒糟鼻的幻觉。
“警官,您别听这酒鬼胡说,要我说,凶手就是罗宾ꔷ考特尼那个死掉的妻子的弟弟。”
一个穿着黑灰色西装三件套的年轻先生站了出来,“我和那个叫埃德温的家伙认识,他和人合伙建的酒厂倒闭了,正四处借钱还债,肯定是他盯上了罗宾的财产,这才买凶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