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子更是离谱,像灯笼一样的造型,裤腿只到大腿高处,边缘镶着一圈白色的花边。配套的白色长筒袜倒是很长,一直到大腿,袜口点缀了一圈蝴蝶结。
还有一个毛茸茸的小尾巴,圆圆的,大概是戴在身后的某个位置。
最上面压着一张卡片,姜乐陶歪歪扭扭的字迹:“初仔,这回没送错礼物了吧?”
马上要到他和邵霆越的相识纪念日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求婚纪念日、领证纪念日、婚礼纪念日……
黎初数都数不过来,有时候日历上标着红圈,他得想半天今天又是纪念什么。
邵霆越对此颇有微词,说他“没有心”。
“我第一次见你那天你忘了?”
黎初弱弱举手:“Daddy,是双层巴士那次还是酒吧那次?”
“都重要。”
黎初:“……”
他拿着那套衣服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心想这玩意儿还挺有意思的,到时候纪念日可以给二叔一个大大的惊喜。
不过得先上身试试合不合穿,反正二叔还没回来。
五分钟后。
黎初站在落地镜前有点后悔。
上衣是真的短,不用抬手也能露出一截腰。裤子就更不用说了,他都不好意思往镜子里看。白色的长筒袜倒是挺可爱的,袜口的蝴蝶结随着动作轻轻晃动。
他转过身想看看背后,结果那个毛茸茸的小尾巴怎么也戴不上去。
应该是扣在身后的某个位置。
他对着镜子努力了半天,手背过去够来够去,尾巴始终固定不住。
“怎么这么难弄……”
邵霆越站在门口,手掌扶着门把,黑眸渐渐深沉。
镜子里的少年皱着眉头,微微踮起脚,身体侧过去,手往身后不知鼓捣什么,脸颊因为用力泛起一点的绯色,上衣随着动作滑上去,露出一截细白的腰。
第70章 番外3
黎初正跟那个尾巴较劲,忽然一只手掌从身后伸过来。温热的掌心贴在他后腰上,接管了那个毛球。
然后轻轻一按,吧嗒一声,稳稳地扣在了少年挺翘的弧度上。毛球颇有弹性,轻软的绒毛随着空气微微摆动。
黎初抬起头,在镜子里对上男人漆黑深邃的眼睛。
作为港岛最年轻的软件公司创始人,同时能在各种科技论坛上侃侃而谈的少年,此刻磕磕巴巴地开口:“二、二叔……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今晚有个酒会吗?”
他尴尬得声音都在抖……谁懂在家穿这种衣服被抓包的心情!
邵霆越修长的手指捏了捏那个毛球,目光如有实质般望着黎初。
他今晚本来有个酒会。
一般的商业应酬他极少出席,但今晚的晚宴是港督亲自主持,几位太平绅士作陪,还有几个从伦敦过来的政要。这种重要场合,往常他都会亲自到场。
不过邵明谌接手邵氏集团部分业务后,他有意让他多在这些场合露面。今晚是个很好的锻炼机会。
港督那边也体谅邵霆越新婚燕尔,主动提出想见见邵家下一任接班人。
至于他的妻子是个男生这件事……
当金钱和权力到达一定的高度,许多事情就变得不再是问题。港岛最顶级的圈子里,至今没人敢在他面前置喙什么。
邵霆越把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了,然后慢慢地扯开领带:“不放心bb一个人在家,所以我让明谌去了。”
黎初抿了一下嘴巴,有什么不放心的……还把他当小孩子看。
“bb……自己在家玩什么呢?”男人一步步靠近,把他圈在衣帽间的角落里。
“我?刚收到的包裹,就拆出来随便试穿一下……”黎初耳朵收了收,还想说纪念日给二叔一个惊喜的。
邵霆越的垂眸看他,将他牢牢圈在自己怀里,余光瞥见盒子里还有一条闪亮细碎的链子,造型很独特。
“bb,这个是什么?”
黎初被男人身上沉沉的雪茄香包裹,脑袋有些晕乎,下意识看了一眼:“……是腰链,和衣服是配套的……”
邵霆越低笑了一声,手指蹭过他红透的耳朵:“原来是腰链。”
而另一只手掌没忍住再捏了下毛球。
少年抬眸看他,咬了一下唇,“你说话就说话,捏我尾巴做什么?还有……不是说宴会很重要?明谌去能行吗?”
“他身为邵家人,既然逐渐上手了工作,也是时候担当起应有的责任。”
邵霆越语气淡淡,注意少年已经洗了澡,身上的味道香香的,不由得手臂将人抱紧,贴近自己的身体。
“bb知不知道你这样很得意?”(可爱)
黎初的耳朵更红了,偷偷看了一眼镜子。
虽然有点羞耻,但确实挺可爱,就是长袜有点勒,他忍不住用手指调整了一下边缘,勒出来一圈白皙的浮、肉。
邵霆越的呼吸加重,黑眸更深了,把小朋友一把托起来抱回床:“那bb也应该知道……Daddy对你完全没有抵抗力。”
……
夜色渐深,海风从窗缝中透进来,带着庭院里白山茶的幽微香气。
浅水湾12号隐在夜色中,只有一点暖黄的灯光从主卧窗户透出来。
这间坐拥无敌海景房主卧被改造过。为了迁就黎初不爱穿鞋的毛病,原本老钱风的深色木地板铺了一层柔软舒适的名贵地毯。
一整片米色的长绒羊毛,踩上去像陷进云朵里,从床边一直铺到窗边。
唯一的缺点是容易被打湿,所以需要时时更换。
此刻,兔子短上衣和灯笼短裤落在了地毯上,少年扬起后颈,嘴里咬着那个毛茸茸的白色尾巴。
一截腰像月光般白得晃眼,细细的银链从腰侧垂下来,碎钻随着呼吸跃动,一闪一闪的像星星垂落。
一双手掌按着他的胯骨。
黎初眉心蹙起,垂着湿乎的眼皮看他,嘴里的毛球差点咬不住。
……
折腾到后半夜才平息。
黎初整个人窝在被子里,活脱脱就是一只被欺负狠了的小兔子。
邵霆越仔细帮他清理完,才躺下来把香香软软的小朋友捞进怀里抱紧入睡。
第二天中午,有人来换地毯。
黎初穿着睡衣,头发还乱糟糟的,站在卧室门口,小脸满满心虚。
他早上特意指挥邵霆越倒了杯水在上面,稍微拨弄了几下,让它看起来就像是“不小心打翻了水杯”。
应该……看不出来吧?
邵霆越站在他身后,看着他那副做贼心虚的小模样,眼底全是笑意。
明明在外面已经是能独当一面的公司老板,却因为一块地毯紧张得耳朵都红了,和当初刚来邵家时一模一样。
无论黎初怎么长大……留学、开公司、谈生意。在邵霆越心里,他永远都是最初见面的那个少年。
永远都要捧在手心。
……
婚礼一周年,他们去了北挪威看极光。
飞机降落在特罗姆瑟时,正是傍晚。这座拥有着绝美峡湾的小城,暮色是唯美的蓝调风格,一幢幢别墅的屋顶积着厚厚的雪,看起来就像是童话世界。
他们聘请了当地经验丰富的极光猎人,很可惜的是一连三天都是大暴雪,邵霆越担心小朋友的安全不允许他强行追极光。
到了第四天,雪终于停歇了大半。
黎初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毛线帽,围巾把半张脸都遮住了,只露出一双亮晶晶的桃花眼。他仰着头看天空,伸出戴着厚手套的手去接那些飘落的雪。
雪花落在肩上、发间、睫毛上,化成一点点冰凉的水汽。
邵霆越站在他身后,替他拢了拢被风吹开的围巾。
黎初接了半天,一片雪花落在手套上,他凑近了看,那奇形怪状的冰晶在昏暗光线里闪着细碎的光。
“好漂亮……”
听说世界上没有两片雪花是一模一样的,少年感叹着大自然的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