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凛之淡淡睨了他一眼,嘴里的葡萄味甜腻得过分,胡乱嚼了两下芋圆就咽了下去:“你不是很了解我吗?你猜。”
自从他回来,这小子天天不是上课学习就是在那里观察他,左看右看眼睛跟要给他照X光似的,以为他没发现吗?
方平正和路其修还在前面点单区琢磨点什么好,前者对着茉莉奶绿和抹茶奶绿犹豫不决, 后者在想自己加十五块钱的小料会不会让奶茶变得很像腊八粥。
至于张天雄,其实毕业后几个人也想约出来聚一聚,但他刚高考完就被个个喜气洋洋的家里人夹着出去天南海北旅游了, 至今还没回来。
什么?万木春?哦,本来就没打算带他。
陈半月一听就蔫巴下来了, 圆脑袋在桌子上左右轱辘了两下,抬起来喝了口自己的美式咖啡,又泄气似的趴回去:
“我之前觉得你应该会选数学物理那种研究学科类,老班他们都是那么觉得的,特别是老王, 他觉得你这么聪明的脑袋不去搞研究为国家做贡献简直太浪费了, 之前我回去看他聊起你, 他还说看出你对数学也只是表层兴趣,兴许跟物理相关的学科涉及更多,挑战更大,会更能吸引你一些……”
余凛之轻轻“嗯”了一声,把手机放下,捏了捏自己奶茶杯子,他略沉吟一刻,便安静地看着陈半月的眼睛,直觉这句话后面还应该有个后文转折:
“但是?”
“但是,”陈半月很有默契地接上他的尾调,同样不甘示弱地看着他:“我又觉得你可能不会干,不能先下这个结论。”
他用牙齿磨了磨自己上嘴唇,做出一个有点儿滑稽的神态,显得十分纠结:“你看着就像内种毫无世俗欲望的人,你知道吧?”
余凛之放下杯子,语气毫无波澜:“但是。”
“但是!”陈半月恨恨地看着他磨牙:“我知道你不是,行了吧。你根本就是一个穷惯了穷疯了满脑子都是赚钱的俗人,你这个装货!”
青年对这个“装货”的评价有点儿不满,弧度优美的眉尖儿微微蹙起,漂亮淡漠的双眸看过来,很是优雅地瞥了他一下子。就这么一个动作,陈半月都能听见隔壁桌那一对小姐妹夸张的抽气声,气得他又在嘴里酝酿了一个“装货”,左右腮帮子滚滚,听见余凛之的下一句话才把这个词咽回去。
“你确实很了解我啊。”
陈半月一听他这话就翘鼻子了,可下一秒看见他那说不上是赞许还是什么总之淡的让人心慌的眼神心里又有点发虚,本来想抬头的动作终止,又趴回去了:
“所以你到底想选什么专业?”
余凛之想了想,没再卖关子:
“我在想,选金融还是选计算机。”
“……我真没看错你,什么无欲无求,你是掉钱眼里了。”
“多正常啊,”余凛之头也没抬划拉手机,长睫在雪白的皮肤上落下片阴影:“我这么大个男人要赚钱养家的,有本事干嘛不挣钱。”
“哥们你这话很诡异你知道吗?”陈半月一脸见鬼的表情看着他,青年懒懒地抬了下眉作为回应,倒给他弄得有些词穷:
“话没毛病,怎么从你口说出来就这么怪这么诡异呢。”
什么“我这个大男人”“赚钱养家”,这类的词汇从那张嘴里吐出来根本就和余凛之完全不搭调啊!是配那张倾国倾城的脸还是配这人天天霜雪不化的死人表情啊?!你ooc了啊你知道吗?!
但陈半月到底还是陈半月,凭借着敏锐的直觉和识相的本领,他悻悻地把这句呐喊藏在了心里,选择性忽视了余凛之刚刚那个回答,往前挪了挪身子开始跟人嘀嘀咕咕:
“我觉得你适合选金融啊,我感觉你特别适配那个,厚黑学你知道吗?你到时候就这样面无表情,人家还以为你很正直,然后你就凭借这张脸迷惑所有人把他们都坑死。”
“你小说看多了吧,”余凛之把最后一口芋圆葡萄咽下去,又咬了咬吸管,对他投去一个看傻子的眼神,“我没有坑傻子的爱好。”
“怪不得你老坑我。”
陈半月捧起脸沾沾自喜。
“……”
“…………”
“你说句话行吗?你这样我很尴尬的。”
“求你了,哥。”
“给你五十块。”
“我个人觉得计算机更适合我,而且现在网络智能发展很快,顺应大趋势,潜力相当于一个金桶,很有发展前景。”
余凛之十指交叉放在桌子上,眼神冷静,声音平缓,人淡如菊的模样。
“……你高兴就好。”
【作者有话说】
写得很少……拖得很久……[爆哭][爆哭]很对不起大家QAQ,最近挺忙,主要是我人还倍儿懒,天天失眠到三四点钟心脏有点疼了,哎希望不会猝死,大家都要健健康康的,天气冷下来了多穿衣服,都别染上流感什么的,保持健康作息是最好的!!!!
第147章 “我喜欢你。”
“你要学计算机?很好啊。”
继陈半月之后, 又多了一个人对余凛之的选择表示肯定。
赢决本来看起来还有点儿心不在焉,但一听到余凛之谈到“以后发展”的问题, 马上就坐直了身子严阵以待,给了在门口探头探脑的几个笨蛋一个眼刀,继续鼓励面前的余凛之道:
“你看,你本来就擅长这方面,而且看发展的趋势,这几年什么智能机器人也是越来越火了, 你这么聪明,研究出来什么新东西,肯定能有大出息……”
余凛之坐在他对面,撑着下巴眼也不眨地听着看着赢决说话,时不时接上两句“嗯”“”“谢谢哥”之类捧哏的废话。
网络和人工智能研发这一方面的确大有可为,余凛之原本的世界科技进程要些微领先于现在这个世界,差的就是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一次变革。他空闲的时间里, 倒也没有全盘想着怎么与赢决谈情说爱,他花费了大量时间查询这个世界现有的计算机行业状态和需求,得出结论——到目前为止, 这里的确是一片充满金子与机遇的沙滩,只待有勇气和本领的人前来淘沥。
这么一想, 目的就已经非常明确了,对他来说,不失为一条可以一石好几鸟的捷径。余凛之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向来不太需要别人帮他拿主意,同样, 他决定好了的事情, 通常别人劝也没什么用。
至于那为什么还在这里接受爱的鼓励……那当然因为这是赢决。
老大不论是说话还是就那么发呆都帅气又可爱, 以为他担忧前路,努力安慰鼓励他的样子更是迷人到不行。余凛之聚精会神地看着他,看那双在灯光下湛湛发亮的漂亮浅瞳细瞧似乎含着那么一点莫名的情愫,只是与他对视时下意识闪躲,再想寻觅已经消弭无踪了。
牙尖无意识磨了磨唇瓣,余凛之垂眸,不想让赢决发现自己无法自控流露出的些许焦躁。
不能急,不能急。
不知何时,室内喋喋不休的唠叨声停止,赢决安静了下来。
很奇怪,北国冬日寒凉的天气,也没把信誓旦旦非说自己是夏天晒黑了的男人捂白回来,相比成年后整个儿消瘦漂亮下来的青年,他和余凛之刚认识他的时候没什么区别。肩线宽阔利落,五官深邃分明,每一处都是堪称锋利的英气,薄薄的唇不笑时,唇角就微微下撇,纵然有琥珀色似猫儿一般慵懒粲然的一双眼,也难免被这人一身的落拓与恣意衬出几分凶相的冷硬。明明长了一张脱俗的俊相,却好似左边脸写着“莫挨老子”,右边脸写着“我不好惹”,几乎能一棒子驱赶走99%见色起意的男男女女。
要余凛之说,小麦色皮肤才最适配这人一身藏不住的凶悍和蛮力,赢决什么都不需要做,只安安静静往那一站,令人迷醉的男性荷尔蒙气息就不断地溢散出来出来,能把任何时期的他迷得神魂颠倒七荤八素。而藏在凶悍外表下的一份柔,则是令他彻底倾心的主要原因。赢决在他心底是独一份的好,独一份的完美,他就这么自信,他喜欢的人一定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