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是大户人家,有奴仆伺候,有浪费柴火的银钱,否则别想洗澡自由!
明日和沈公子的初见非常重要,必须好好准备。
首先,干净卫生是基础。
——干干净净,打扮一丝不苟的人总能让人更有好感;
然后,是增加特殊印象。
——一个帅哥,和一个与众不同的帅哥,哪个更吸引目光不言而喻;
这点韩璋早就在筹备了。
他打算从衣服香薰入手。
现代男女约会打扮时,为什么都喜欢喷香水?
因为不同的香味,可以给人不同的感觉,营造不同的氛围,来刺激荷尔蒙。
众所周知,一见钟情有很大原因,都是因为荷尔蒙。
韩璋参考沈清澜的喜好,早就调配好了一款由薄荷为主,雪松和柏木为辅,搭配出来的木质调复合香薰。
这款香薰给人的感觉,清新又沉稳,很适合约会用。
不似目前大部分读书人喜欢使用的檀香、沉香……这些让人感觉沉稳厚重的熏香,更容易凸显出他的“特殊”。
至于韩璋为什么还会调香这种偏僻技能?
自然是因为末世前跑业务,为了讨好合作方,迎合人家喜好专门去学的,这技能他不是特别精通,但略懂皮毛已经够用了。
把后日要穿的衣衫熏好。
最后就是配饰!
可千万别小看配饰穿搭,配饰戴好了,是可以起到画龙点睛作用的。
韩璋仔细思考后,同样没有选择玉佩、玉坠、络子绳结……这些比较普遍的配饰。
他选了一串不太常见的镂空铜质铃铛。
选这个没别的原因,就是铃铃铛铛的响声,容易吸引注意力。
人类总共就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五大感官。
他现在……
视觉上:有一张英俊帅气的脸;
听觉上:有铃铛配饰吸引耳力;
嗅觉上:有清新沉稳的熏香区别于人;
韩璋就不信,他花了这么多小心思,到时候再加上甜言蜜语,还给沈清澜留不下深刻的好印象!
一切准备就绪。
和掌柜约定好的这天。
看似打扮随意,实则满满心机的韩璋,终于来到书斋。
“抱歉王掌柜,今日书院有事耽搁来晚了,不知先前您托小二哥告知韩某的《新经诗注解》,此刻可还有剩余?”
突然响起的嗓音,低沉而富有磁性。
略带急切脚步声中,还夹杂镂空铃铛之响,分外特别引人注意。
这动静一下子就吸引了哥扮男装,早早来书斋等待,正无聊喝茶吃点心的沈清澜。
沈清澜下意识抬头。
不出意外,一眼就看到了从书斋门口快跑进来的韩璋。
没办法,人家就是想不看见他都不行。
因为整个书斋门口,路过的行人都在慢走,就他一个人在快跑。
静态和动态的强烈对比,他跟别人完全不在一个图层中,沈清澜不一眼注意到他,还能注意到谁?!
第11章
老话说得好,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韩璋耗费心思准备的小心机,确实没有白费,全都戳在了沈清澜的心坎上。
他今日衣着并不特别,是一件洗得微微发白褪色,但非常整洁的青布长衫。
——着装虽简朴但干净,让沈清澜觉得他举手投足皆是风骨;
他此刻虽在小跑,却并不显狼狈,步伐稳健,背脊如松。
——让沈清澜觉得他自信大方,气质仪态上好;
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充满男子的性张力。
——尽管沈清澜并不知道性张力这个词,但韩璋的声音让他耳朵发痒。
最后是韩璋的相貌。
鼻若悬胆,朗目疏眉,丰神俊朗。
身高八尺,宽肩窄腰,整个人英气又俊逸,不似时下大多数文弱书生,更似富有阳刚之气的少年将军……
惊鸿一见倾心许,半生痴念半生怨。
沈清澜不爱诗书,偏爱潇洒意气,韩璋的长相气质妥妥在他的审美上。
当看清来人的那刻,他只觉得胸口发紧,呼吸都滞了一瞬,脸颊霎时爬上两抹可疑的红晕,心脏不受控制地怦然跳动起来。
一眼万年,心间悸动,情愫悄然生长。
“他……就是到此一游,写《双魂记》的那位韩郎君吗?”
沈清澜视线落在门口走进来的人身上。
往日骄纵的说话语气,突然变得温柔含蓄起来,之前还称呼韩秀才,现在也变成了韩郎君,眼眸害羞又明亮。
旁边的贴身小侍巧东和巧西,注意力也被门口的韩璋吸引,一时并未注意到自家主子的异样,闻言赶忙回道。
“他刚才自称韩某,还说要买《新经诗注解》,今日这么巧的只有写《双魂记》的那位韩秀才了。”
“公子,他定是韩秀才!没想到韩秀才话本写得好,模样也长得这般俊朗!”
巧东巧西语气激动,双眼也是冒星星。
他们因为是贴身小侍,自然也有幸跟着沈清澜提前看过话本内容,同样被话本故事深深吸引,此刻也难免有些面见偶像的滤镜和兴奋。
主仆三人对韩璋的第一印象都非常好。
而另一边的王掌柜。
因为有主子叮嘱,所以也并未立刻把书籍交给韩璋,而是笑道。
“韩郎君莫急,向南书院夫子教学严格,王某早料郎君恐怕来晚,索性单独留了一本,韩郎君请往雅间歇息片刻,我这就差人去取书来。”
“当真?太好了,多谢掌柜惦念,来日韩某定当回报。”
韩璋欣喜道谢。
王掌柜乐呵呵笑:“韩郎君无需客气,您有空多写几回话本,让咱们书斋能多揽上几位客人,就可以了。”
说罢,便让伙计带韩璋去雅间喝茶歇息。
书斋不是茶楼,并不会长时间接待客人,因此雅间面积并不大。
韩璋走进去便看见了沈清澜主仆三人。
他视线落在沈清澜身上,先是目光微怔,眼中流露出被沈清澜哥扮男装的俊俏模样惊艳到的神色。
然后便反应过来自己失礼,不好意思拱手作礼打招呼。
“抱歉,兄台气度华章,令人见之心折,方才是韩某失礼了。”
沈清澜长得虽漂亮,但却并不是柔弱那款,而是俊美精致,扮做男装并不突兀,像个温文尔雅的美男子。
韩璋被惊艳怔楞的反应并不稀奇,甚至很正常。
所以,沈清澜也并未觉得冒犯,反而心中还有些隐秘欢喜,忍不住主动邀请道。
“无妨。兄台若是不介意,一起同桌如何?”
说罢想到什么,又补了一句:“在下姓王,单字一个澜。”
“……好,王兄不嫌弃,那韩某便叨扰了。”
韩璋只是稍微犹豫了下,就笑着走过去坐下。
然后也自我介绍:“在下姓韩,名勤璋。”
他举止大方,性格不卑不亢。
沈清澜很喜欢他这般坦荡不做作的性格,不由想与他多说些话,继续主动挑起话题。
“韩兄,你姓韩,今日又恰巧前来购买《新经诗注解》,韩兄莫不就是写《双魂记》的那位韩先生?”
“王兄,你……”是如何得知的!
韩璋闻言自是露出惊疑之色。
毕竟写话本对读书人来说,不是什么正经之事,大部分书生都不愿让人知道马甲。
沈清澜见状,把提前准备好的说辞拿出来解释。
“王掌柜乃是家叔,我平时帮叔叔打理书斋,专门负责书籍的抄写和刻印等事宜,因而提前阅读过先生的大作。”
“先生大才,想法奇特,行文妙笔生花,我很喜欢先生写的《双魂记》!”
“前日听叔叔说,先生今日可能会来书斋,心中甚是欢喜,一时心急冲动,便没忍住前来瞻仰先生风采,顺便……顺便向先生讨问书中内容后续,那张秀才是否能够一举高中,与乐哥儿有情人终成眷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