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你要相公不要?(14)

2026-07-02

  除非你是大户人家,有奴仆伺候,有浪费柴火的银钱,否则别想洗澡自由!

  明日和沈公子的初见非常重要,必须好好准备。

  首先,干净卫生是基础。

  ——干干净净,打扮一丝不苟的人总能让人更有好感;

  然后,是增加特殊印象。

  ——一个帅哥,和一个与众不同的帅哥,哪个更吸引目光不言而喻;

  这点韩璋早就在筹备了。

  他打算从衣服香薰入手。

  现代男女约会打扮时,为什么都喜欢喷香水?

  因为不同的香味,可以给人不同的感觉,营造不同的氛围,来刺激荷尔蒙。

  众所周知,一见钟情有很大原因,都是因为荷尔蒙。

  韩璋参考沈清澜的喜好,早就调配好了一款由薄荷为主,雪松和柏木为辅,搭配出来的木质调复合香薰。

  这款香薰给人的感觉,清新又沉稳,很适合约会用。

  不似目前大部分读书人喜欢使用的檀香、沉香……这些让人感觉沉稳厚重的熏香,更容易凸显出他的“特殊”。

  至于韩璋为什么还会调香这种偏僻技能?

  自然是因为末世前跑业务,为了讨好合作方,迎合人家喜好专门去学的,这技能他不是特别精通,但略懂皮毛已经够用了。

  把后日要穿的衣衫熏好。

  最后就是配饰!

  可千万别小看配饰穿搭,配饰戴好了,是可以起到画龙点睛作用的。

  韩璋仔细思考后,同样没有选择玉佩、玉坠、络子绳结……这些比较普遍的配饰。

  他选了一串不太常见的镂空铜质铃铛。

  选这个没别的原因,就是铃铃铛铛的响声,容易吸引注意力。

  人类总共就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五大感官。

  他现在……

  视觉上:有一张英俊帅气的脸;

  听觉上:有铃铛配饰吸引耳力;

  嗅觉上:有清新沉稳的熏香区别于人;

  韩璋就不信,他花了这么多小心思,到时候再加上甜言蜜语,还给沈清澜留不下深刻的好印象!

  一切准备就绪。

  和掌柜约定好的这天。

  看似打扮随意,实则满满心机的韩璋,终于来到书斋。

  “抱歉王掌柜,今日书院有事耽搁来晚了,不知先前您托小二哥告知韩某的《新经诗注解》,此刻可还有剩余?”

  突然响起的嗓音,低沉而富有磁性。

  略带急切脚步声中,还夹杂镂空铃铛之响,分外特别引人注意。

  这动静一下子就吸引了哥扮男装,早早来书斋等待,正无聊喝茶吃点心的沈清澜。

  沈清澜下意识抬头。

  不出意外,一眼就看到了从书斋门口快跑进来的韩璋。

  没办法,人家就是想不看见他都不行。

  因为整个书斋门口,路过的行人都在慢走,就他一个人在快跑。

  静态和动态的强烈对比,他跟别人完全不在一个图层中,沈清澜不一眼注意到他,还能注意到谁?!

 

 

第11章 

  老话说得好,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韩璋耗费心思准备的小心机,确实没有白费,全都戳在了沈清澜的心坎上。

  他今日衣着并不特别,是一件洗得微微发白褪色,但非常整洁的青布长衫。

  ——着装虽简朴但干净,让沈清澜觉得他举手投足皆是风骨;

  他此刻虽在小跑,却并不显狼狈,步伐稳健,背脊如松。

  ——让沈清澜觉得他自信大方,气质仪态上好;

  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充满男子的性张力。

  ——尽管沈清澜并不知道性张力这个词,但韩璋的声音让他耳朵发痒。

  最后是韩璋的相貌。

  鼻若悬胆,朗目疏眉,丰神俊朗。

  身高八尺,宽肩窄腰,整个人英气又俊逸,不似时下大多数文弱书生,更似富有阳刚之气的少年将军……

  惊鸿一见倾心许,半生痴念半生怨。

  沈清澜不爱诗书,偏爱潇洒意气,韩璋的长相气质妥妥在他的审美上。

  当看清来人的那刻,他只觉得胸口发紧,呼吸都滞了一瞬,脸颊霎时爬上两抹可疑的红晕,心脏不受控制地怦然跳动起来。

  一眼万年,心间悸动,情愫悄然生长。

  “他……就是到此一游,写《双魂记》的那位韩郎君吗?”

  沈清澜视线落在门口走进来的人身上。

  往日骄纵的说话语气,突然变得温柔含蓄起来,之前还称呼韩秀才,现在也变成了韩郎君,眼眸害羞又明亮。

  旁边的贴身小侍巧东和巧西,注意力也被门口的韩璋吸引,一时并未注意到自家主子的异样,闻言赶忙回道。

  “他刚才自称韩某,还说要买《新经诗注解》,今日这么巧的只有写《双魂记》的那位韩秀才了。”

  “公子,他定是韩秀才!没想到韩秀才话本写得好,模样也长得这般俊朗!”

  巧东巧西语气激动,双眼也是冒星星。

  他们因为是贴身小侍,自然也有幸跟着沈清澜提前看过话本内容,同样被话本故事深深吸引,此刻也难免有些面见偶像的滤镜和兴奋。

  主仆三人对韩璋的第一印象都非常好。

  而另一边的王掌柜。

  因为有主子叮嘱,所以也并未立刻把书籍交给韩璋,而是笑道。

  “韩郎君莫急,向南书院夫子教学严格,王某早料郎君恐怕来晚,索性单独留了一本,韩郎君请往雅间歇息片刻,我这就差人去取书来。”

  “当真?太好了,多谢掌柜惦念,来日韩某定当回报。”

  韩璋欣喜道谢。

  王掌柜乐呵呵笑:“韩郎君无需客气,您有空多写几回话本,让咱们书斋能多揽上几位客人,就可以了。”

  说罢,便让伙计带韩璋去雅间喝茶歇息。

  书斋不是茶楼,并不会长时间接待客人,因此雅间面积并不大。

  韩璋走进去便看见了沈清澜主仆三人。

  他视线落在沈清澜身上,先是目光微怔,眼中流露出被沈清澜哥扮男装的俊俏模样惊艳到的神色。

  然后便反应过来自己失礼,不好意思拱手作礼打招呼。

  “抱歉,兄台气度华章,令人见之心折,方才是韩某失礼了。”

  沈清澜长得虽漂亮,但却并不是柔弱那款,而是俊美精致,扮做男装并不突兀,像个温文尔雅的美男子。

  韩璋被惊艳怔楞的反应并不稀奇,甚至很正常。

  所以,沈清澜也并未觉得冒犯,反而心中还有些隐秘欢喜,忍不住主动邀请道。

  “无妨。兄台若是不介意,一起同桌如何?”

  说罢想到什么,又补了一句:“在下姓王,单字一个澜。”

  “……好,王兄不嫌弃,那韩某便叨扰了。”

  韩璋只是稍微犹豫了下,就笑着走过去坐下。

  然后也自我介绍:“在下姓韩,名勤璋。”

  他举止大方,性格不卑不亢。

  沈清澜很喜欢他这般坦荡不做作的性格,不由想与他多说些话,继续主动挑起话题。

  “韩兄,你姓韩,今日又恰巧前来购买《新经诗注解》,韩兄莫不就是写《双魂记》的那位韩先生?”

  “王兄,你……”是如何得知的!

  韩璋闻言自是露出惊疑之色。

  毕竟写话本对读书人来说,不是什么正经之事,大部分书生都不愿让人知道马甲。

  沈清澜见状,把提前准备好的说辞拿出来解释。

  “王掌柜乃是家叔,我平时帮叔叔打理书斋,专门负责书籍的抄写和刻印等事宜,因而提前阅读过先生的大作。”

  “先生大才,想法奇特,行文妙笔生花,我很喜欢先生写的《双魂记》!”

  “前日听叔叔说,先生今日可能会来书斋,心中甚是欢喜,一时心急冲动,便没忍住前来瞻仰先生风采,顺便……顺便向先生讨问书中内容后续,那张秀才是否能够一举高中,与乐哥儿有情人终成眷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