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扭头瞪大宝:陆霁川过来了,你怎么不提醒我?
大宝歪头看他,豆子似的小眼眨巴眨巴。
“方稚。”陆霁川说话了。
“干、干嘛?”
“我不会探究你的秘密,”陆霁川声色平静,“但你要明白,不告知同伴,深夜偷偷外出,很不安全。”
“我带了大宝。”方稚低头用脚尖蹭泥土。
“那也不安全。”
“好吧好吧,下次我不会一个人出来了。”方稚瘪瘪嘴,猛地又反应过来,什么时候轮到陆霁川教训他了?他挺直腰板,理直气壮道:“我就出来,咋地!有本事你咬我啊。”
陆霁川看他张牙舞爪的样子,又问:“秘密藏好了么?需要我回避吗?”
方稚侧过身,把小玉瓶塞进裤兜,说:“好了。”
陆霁川蹲下身,朝他伸出手。方稚握住他的手,被他拽了上去。大宝纵身一跃,屁颠屁颠跟在后面。方稚跟在陆霁川身后,心里不爽,扭头瞪大宝,大宝讨好似的蹭他裤腿,一副不知道自己哪里惹方稚不高兴,反正蹭就完了的样子。
等坐上老头乐,方稚觑陆霁川脸色,平平淡淡,一如既往,摸不清楚他是不高兴还是怎么样。方稚到底是心虚了,犹豫半晌,低头对着手指说:“那个,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等……等我考虑考虑,再跟你说?”
“没关系,”陆霁川侧过脸,轻声道,“我并不在乎这个。”
“真的?”
“嗯。”
“行,”方稚想了想,又说,“不过你不能有事瞒着我啊,必须对我毫无保留。知道不?”
世界上没有比方稚更霸道的人了,可是陆霁川又能怎么办呢?不知道为什么,陆霁川竟然享受这种感觉。他微微一叹,道:“好。”
第37章 食人陷阱
没两天的工夫,麦子就成熟了。站在云顶栈道上往下看,那一片麦子地金黄金黄的。风一过,麦子地就活了,一波推一波,一浪叠一浪,仿佛是大地在均匀地呼吸。
陆霁川说,麦子地太显眼了,必须尽快收。
的确,现在根本不是麦子成熟的时节,一片黄澄澄的麦子地实在是十分突兀。所以麦子一长出来,方稚就骑着老头乐,拉着两人一狗去收麦子。
方稚从阿婆家推出收割机,和陆霁川一起拽到麦子地里,然后推着收割机突突突地收麦子。陆可可和陆霁川跟在后头捡,把麦子归拢好。才半天的工夫,麦子就收完了,陆霁川开来小货车,把麦子运回了云尖村。
有了麦穗,还得粉碎成粒才能给猪吃。方稚找遍了云尖村,愣是没找到粉碎机。只村中央有个观赏用的石磨,几百年没用过了,难道他们要用石磨磨麦子么?那不得累死。
方稚懒病犯了,琢磨出个省力的招儿。他命令陆霁川把防水塑料布冲洗干净,铺在地上,上面铺上厚厚的麦穗,然后再铺一层塑料布。而他自己,则开着SUV缓慢地碾上塑料布。咔嚓咔嚓的声音传来,方稚开了几个来回,掀开塑料布一看,麦穗都碎了。
虽然碎得不均匀,但总比累死累活拉石磨强。方稚被自己的机智折服,回头骄傲地看陆可可和陆霁川,陆可可举着儿童画板,上面写着:天才!
把碎好的麦穗密封真空储存,方稚特地搬出村民的大秤称量了一下产量。忙活这么些天,他们一共收获了两百二十斤麦子。看着很多似的,说实话,少得可怜,也就够三头猪吃半个月。或许是灵液用得太少,产量才这么低。
当然,方稚还得再种点豆子,要不然猪的营养不均衡。
养猪太难了,方稚很想哭,弄猪的粮食比弄他自己吃的还费劲。
最关键的是,他们的冻肉仍在持续消耗,补充肉类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本来鱼塘可以钓鱼,然而不知道是不是他们钓得太勤的缘故,近几日钓上来的鱼都是小鱼,方稚扔回塘里让它们继续发育了。
“可以打猎。”陆霁川说道。
方稚摇头,“月亮山上只有野猪,野猪肉太难吃了。”
陆霁川展开地图,指向隔壁市的野生动物园。方稚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可行性,隔壁市是昌海市,是他们这个省的省会城市,人口密度比章南市大不少,但野生动物园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虽然说隶属于昌海,但实际上老偏了,离市区十万八千里。
所以理论上来说,去那儿并不算十分危险。
问题只在于路程,开车过去得四五个小时,加上打猎所需时间,他们定然无法一天完成来回,需要在路上过夜。这样一来,危险系数大大增加,不说酸雾,就说陆可可和大宝,把他俩单独留家里这么久,陆霁川能放心?
那就只有一个法子,把小妹和大宝都带上。
方稚眨巴眼睛,“你愿意带上小妹么?”
这可不太符合陆霁川的风格,之前去个鱼塘而已,方稚都求了他好半天他才同意。
陆霁川闭了闭眼,低声道:“末世已经来了,她的生活方式不能再因循守旧,我必须让她适应这个世界。”
从前读幼儿园,是为了顺利升小学,升初中、高中、大学,最后能够立足于社会,成为一个能够自食其力,于社会国家有所裨益的人。而现在,过往的规划统统失去了意义,人的第一要务是求生,是躲避丧尸,躲避天灾,寻找食物。
尽管云尖村很安全,可末世没来的时候,大家也觉得这个世界很安全。世界已然变成一个烂泥滩,那么陆霁川就必须教会陆可可,如何在泥滩里行走。
“家里的冻肉暂时还够,过两个月再去吧。”方稚挠了挠头,说,“我们可以先带小妹在周边逛逛,适应下,循序渐进嘛。而且现在想出远门也不行,我有预感,过几天室外就不适合活动了。”
“什么意思?”陆霁川眉头拧紧。
方稚只说了三个字:“紫外线。”
当气温突破五十度,大气层发生变化,紫外线会大幅度增强,白天人们甚至无法站在太阳光下,因为不出一分钟,皮肤就会被灼伤。到那时,人们只能在夜间活动,危险系数大大提高。
上辈子的这段时间,方稚住在地下室里。没有电,只有地下的气温适宜人们生存。地铁站、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成了人们的避难所。而丧尸因为本能地躲避的太阳光,居然也往房子里钻,很多人在丧尸的袭击中死去。
不过,现在方稚有了准备,恰恰要反其道而行之。
白天丧尸钻房子里,人也躲在地下不出来,路上不就没人了么?正是方稚出门的好时候。很多以往不能去的地方都能去了,比方说市区。不过金城开发区方稚仍是不想去,实在是对那帮吃人的家伙有心理阴影。
眼看最高气温破了五十大关,方稚每天早上起来出门之时,总是预先把一片五花肉插在筷子上,伸出去看一看。猪肉没事儿,他才允许大伙儿出门。
直到这么做的第十天清晨,方稚在陆可可和陆霁川的目光中把五花肉伸出去——
薄薄的五花肉缓缓泛白,冒起了烟,接着发出了烤肉的香味。
方稚在太阳底下晾了几分钟,五花肉彻底熟了。他把五花肉拿回来,撒上孜然粉,吹了吹,一口吞了。陆可可看看外头又看看方稚,吓得乌黑的眼睛瞪得溜圆。
“看到了吧,”方稚叮嘱她,“以后不能随便跑出门了,大宝也要看好。如果你乖乖写作业,考试得了80分以上,我和舅舅就带你开车出去玩儿。”
陆可可眼睛一亮,用力点头,蹬蹬蹬跑回家写作业了。
“你准备了消防隔热服,对么?”陆霁川问。
“没错!防紫外线又防高温,我们无敌了。”方稚叉腰大笑。
两个人换上隔热服,骑着老头乐出去转了一圈。山路上空空荡荡,平日里游荡的老弱病残丧尸都不见了,土壤晒得板结,世界一片死寂,连蝉鸣也不再能听见。
二人去田地里看前几天种下的豆子,绿色的小苗蔫巴巴的,无精打采,方稚取出灵液,背着陆霁川倒进水桶,然后让陆霁川拎着桶浇水。全数浇过一遍,小苗才挺拔了些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