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霁从地砖里头抽出铁骨朵,转身就走。
南宫夭夭心里就稳了,这确实是来找王巾寻仇的,此等猛士,实在是难得:“敢问这位义士,可愿留名?”
宇文霁朝外走的脚步其实有点慢,他既觉得王巾是救不活了,又满肚子担心:万一呢?万一他给救活了呢?
南宫夭夭这一叫,倒是恰好赶在了他下定决心回来的时候,宇文霁转头,一边朝回走,一边道:“邳州宇文霁,宇文景光。”
南宫夭夭被吓了一跳,有些后悔自己嘴快,直到看见宇文霁又朝着王巾去的,这才放下心来。
宇文霁提起铁骨朵,径直怼在了王巾的肚子上。
又连退数步的南宫夭夭都听见了“噗”的一声,他按在剑柄上的手顿时发起抖来——如一个腐烂的果子,被人一指头轻易捅破,但那可是人的腹部。
整个院子寂静无声,南宫夭夭回过神来的时候,宇文霁早已离开了。他猛地一吸气,才意识到自己憋了半天的气。他的周围,顿时也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吸气声,还有人抽泣了起来。可除了王巾,伤者不少,宾客中却没有死人。
南宫夭夭闻到了尿骚味,他以袖掩鼻,也懒得去追究到底是谁,只问左右:“他说他叫宇文霁?丕州的?难道是随平王世子来此的家奴?我若赦其罪,其可归否?”
当今的宇文厚是打进岐阳的,他和他的人明白将领与猛将的重要性,最不济这种人物带在身边当个侍卫,那也是安全得很。
他一身重孝来杀王巾,对旁人下手却有分寸,此人忠义沉稳,南宫夭夭又觉得自己行了。
“侯爷……这宇文景光,好像是平王世子的名字。”
南宫夭夭:“啊?平王世子不是叫宇文大趾?且只有九岁吗?”
【作者有话要说】
宇文霁:嗯,我叫宇文大趾……[捂脸笑哭]
第51章 大趾跑了
“平王世子该是十岁了……”
“你们跟我说刚才那猛士十岁?”
“难道就是如赵匕所言的, 丕州有猛将不居功,让功于宇文霁吗?”
“可赵司空(赵驹,如今任司空)言, 宇文霁生而威猛高壮,确为猛将。”
“一个孩子,再如何也不该是刚才那样吧?”
众人差点为刚才那个宇文霁到底是不是宇文大趾打起来, 不过终于还是有明白人的:“侯爷, 还是赶紧通知陛下吧。”
皇帝宇文厚在得知王巾被宇文霁所杀后,自然是派出禁军要将其击杀,禁军一路到了平王府,找到了被打晕的孙频一行。于是禁军兵分两路,一路出南门追捕, 一路将孙频送入宫中。
这队禁军原属宇文厚的卫队,行动速度还是极快的。
他们出城时, 城门守卫也道, 今日晌午进城的平王府队伍, 已经出城了。
可两边是有偏差, 城门守卫和禁军都以为宇文霁是带着全部八百人杀进的乐乡侯侯府, 走的时候自然也是跟着大队一块儿走的。
实际上, 大部队是先走的。而在禁军出城全力追捕的时候, 宇文霁还没出城呢。他在王快的带领下, 到了一个叫“踏玄坊”的岐阳街区, 正在与众人一起高喊:“娇娇山里红!”
这是木茄与他妻子商量好的暗号,木茄跟随赵匕出访前,也怕出事,他也知道,赵匕不是一个能照顾他身后事的主公, 因此便将妻儿托付给了他的一位好友。这人是一位生活在踏玄坊的箍桶匠人。
——能做不漏水的木桶,也是一门手艺。所以才有饭桶是骂人的话,因为漏水,只能装饭。
这暗语实在有些酸,但此时哪里顾得上太多?
喊了半刻钟,终于有个妇人拽着一双儿女出来了,她高喊:“青青泉下绿!”
这是她与木茄有一年去山中踏青,见树上有一只小红鸟,山泉里蹲着一只翠青碧绿的青蛙,说出来的话。后来就给儿女取名木蟾、木雀。
她也不多言,过来就将孩子向最近的一个骑兵递过去。可递完了孩子,她自己就跪下了。
孩子身轻(除宇文霁之外的),费不了多少马力,她虽也瘦弱,终究是个成年人,上马就是累赘,这女子只想给孩子一条活路。
“你不跟着,木茄定要再娶的。”宇文霁便道。
妇人站了起来:“妾怕是要拖累诸位英雄了。”但这回刘去疾来拽她,她是配合的。
“那位义士呢?”他问那位箍桶匠。
妇人咬了咬嘴唇,道:“他自杀了。”
宇文霁一脸莫名,但如今也没时间关注这些了:“出发!”
此时西门距离他们更近,宇文霁做好了杀出去的准备,结果……西门没有任何防备,就随随便便冲出去了——毕竟禁军没有进行详细的询问与追查,直接靠想的,就认为宇文霁已经出城了,根本没进行戒严与巡查。
此时不能怜惜马力了,众人以最快的速度前进。王快与他两个兄弟骑术不精,宇文霁便教他们趴在马上,抓着辔头。
这些军马也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宇文霁的黑鬃是它们的头领,即便无人驾驭,它们也会紧跟着黑鬃的步伐的,只是骑手不会配合,让马更累罢了。
跑着跑着,宇文霁看见前头的烟尘了。
他最初以为追上自家的队伍了,可再靠近些,就看见对方的禁军旗帜了。这禁军是干什么的,显而易见。
此时其他人的眼力还没看清前边的情况,宇文霁已经把弓摘下来了。宇文霁一手持弓,一手向刘去疾他们打了个手势,于是刘去疾三人先是抓住王快三人的缰绳,继而带着他们渐渐减速,隐入路边。
只有两个孩子问了一句,四个大人都很识时务,一声不吭。
而宇文霁却保持着速度,依旧在向前。虽然是孤身一人,但他看着禁军的马屁股,却有一种……这仗应该挺好赢的诡异自信。宇文霁看这队禁军,觉得人数也就六百左右。
这么少的人数,背后突袭,斩杀其将领,宇文霁自认为可以做到。
——实际,这是两千禁军。带队的禁军将军,也就知道平王世子进岐阳后,率兵杀了执金吾王巾后出逃。平王世子带了八百人进岐阳,他想对方长途赶路,历经厮杀,如今又仓皇逃命,那必定已是强弩之末。所以就没管什么队列阵型,只是率众追击。
禁军士兵们,比将军知道的更少,只听说要追击一个率领着几百杂兵的十岁孩子,都想着赶紧把人抓了,他们也好尽快回岐阳。
因怀着这样的心思,两千禁军早已失去阵形,整个紧挨成了一团。
而丕州骑兵,是一人双马甚至三马的。宇文霁看着对方马匹奔驰的烟尘计算人数,又习惯地减去了副马,也就得出了一个严重错误的人数。
宇文霁想着,要不要等禁军再跑跑,和自家的大队来个前后夹击的,可他想了想,又担心在没有事先商量的情况下,误伤己方士兵,干脆能自己动手就自己动手了。
宇文霁身高又窜了,已能将那张大弓拉得更圆满了——拿着这张弓,宇文霁有时候觉得自己拿着个放大版的自行车把手,重量和硬度上,可能还比自行车把手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