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粗神经的女人打小就没脑袋, 竟然将他当成芭比娃娃到处去炫耀, 还口口声声喊他“妹妹”! 最惨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 也不见她脑袋有多塞些脑浆进去, 自动忽略他对她的好── 大小家事他全一手包, 勤练武术只为了保护她, 连她演话剧反串他都亲自指导她, 搞到他差点擦枪走火要了她, 结果咧,这女人蠢得无可救药, 他就算想狠狠宠她一辈子, 也无法忍受她和别的男人Kiss好不好?......
只有他, 看到她的臃肿不会对她唱“大象”; 只有他, 让她占尽他便宜还不亦乐乎! 所以,在得知他要出国念书之际, 她跟他约定好相见时要比的手势, 以免到时他问:“小姐,你哪位?” 岂知,约定的时间过去, 他已跟她“相见不相识”!? 不行, 她一定要让他想起她, 因为--她决定赖他一辈子了!......
他知道他们两家是死对头, 所以他俩自小便势不两立, 但,他说要帮她清偿她们家的债务, 可是真心诚意的呀! 没想到她竟对他释出的善意视若无睹, 还固执的到处找金主, 准备卖身还债! 这脑袋不懂转弯的笨丫头…… 好! 要找金主是吧?要卖身还债是吧? 钱他多的是, 而她…… 就作好准备面对接下来的事吧!......
苦苦的暗恋终于被发现, 这个钻石级的男人用金钱帮她实现了梦想。 沉溺于幸福的婚姻之中, 一次聚会无意中让她听到了事情的真相。 怪不得新婚的清晨他会落泪, 怪不得他从没说过“我爱你”, 只因为这场“买来”的婚姻中, 她的暗恋竟是他与恩爱女友分手的罪魁! 而今,他与他的前女友重逢, 她又该何去何从?......
这个女人真有气死他的本钱!在范家方圆百里内,他范皓军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上至八十、下至八岁都爱他这个万人迷,偏就属他家对门的那个姚可宁最不长眼睛,活生生这么一个大帅哥在眼前,她看不顺眼也罢了,竟然在大家面前说“我姚可宁死都不会喜欢范皓军”!好个死都不会喜欢!他就跟这只姚恐龙杠上了~~ 敢说她是恐龙妹?这范三八是不想活了吧!不过就只有那张脸还算可以,就自以为是白马王子,拜托~~他这人明明小心眼得很,什么都爱计较,她参加哪种比赛,他都要参一脚跟她争,从中搞破坏!最可恶的是,他常常对她这么坏,偶尔却又有点温......
要不是这个臭男人, 她的童年生活不会一片黑暗! 要不是这个臭男人, 她的青春年华不会黯淡无光! 照理说, 她应该恨他恨得紧才对呀! 可是…… 为什么当他真的如她所愿, 离开她的身边时, 她非但没去买鞭炮回来庆祝, 反而终日恍惚, 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呢? 呜呜…… 中邪了!她一定是中邪了……......
全世界只有王羽茵有胆子管他,而且管得动他!艾君戎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了,本来是很讨厌这个多事又凶巴巴的小女生,可是被她管了十几年,好像越管也越逆来顺受,没有她在身边,像煮菜忘了加盐,拿铁咖啡少了牛奶;既然如此,她的下一任跟最后一任男友他全包了,心甘情愿被她管上一辈子,不准有别人…… 全世界就属艾君戎最不听话,得好好管教一下!小时候,艾家大哥就给了她“管教”艾君戎的权力,可以正大光明地爬到这小霸王的头上,感觉真好~~管他已经变成一种习惯,每天没有见他、念他几句,她就觉得全身不对劲,像电池没充电,车子没......
他怎么可以吻我!这简就是天不容、违伦悖理嘛!虽然自幼我就黏他,不准他交女朋友!但这也并不表示这位-‘有书有笔有肝胆,亦狂亦侠亦温文’的君子,可以乘大伙暑假来到繁叶山庄互揭疮疤时,把诸子百家、四书五经重新诠释一遍大逆转,偏作又有一个穿着红内裤,围着披风,二十四小时在我周围打抱不平的‘超人’,难道是将降大任?否则为何先苦我心志? 我竟吻了她!这算什么?近亲相奸?听说过古埃及王朝有姊弟结婚以巩固国土,可想到曝光之后,我会先被爷爷奶奶叔伯兄弟乱棒打死,呜呼哀哉!遗臭万年!不行!肥水不落外人田!我的身分证得重新更正......
哇哦!夏日小镇的方警官口出脏话了! 究竟为的是哪桩? 嘿嘿,还不就是因为“那个人”回来了。 那个十年前“爱慕虚荣、背信忘义、崇洋媚外”, 还不顾两人要永远在一起的誓言而离开的官梓言。 看来,夏日小镇又有好戏可看了。 猜猜看,美少女战士化身的方警官会怎么对付当初害她哭到泪干肠断的人? 猜看看,夏日小镇的镇民是纳凉著看戏, 还是一边倒的帮方警官出气? 猜一猜,官梓言当初为什么会不顾一切离开夏日小镇, 却在十年后选择回来?......
厚,她受够了! 这痞子从小就爱捉弄她, 爱跟她抢东西,爱害她出糗, 口口声声说喜欢她, 眼睛却同时偷瞄别的女人, 还收一堆别人送的巧克力…… 她就算再笨也不会再上当! 而现在, 她只想好好和她暗恋的经理谈恋爱, 他干嘛三番两次跑来搅局!? 哼!就这么决定, 为了彻底摆脱他的纠缠, 她决定出卖他, 登报让他成为“出租情人”……......
呜,她好歹命啊! 别人八岁还在玩洋娃娃,她却动了芳心 但直到十六岁拚死拚活才赢得严家媳妇的头衔 哪知他不认真经营夫妻关系,光靠她自己摸索 正室夫人的权益都没享受到,就有狐狸精趁虚而入 婆婆也不务正业,一天到晚引儿子饿虎扑羊 怂恿儿媳妇去混夜店,再制造出轨的乱象 把儿子搞得头昏脑胀,还是激不起“欲望”的火花 奇怪了,她的帅帅老公该不会“那个”有问题吧? 不成不成,她怎么可以眼睁睁看他“在家”当和尚? 正当她想尽各种花招,对付他那无欲无求的蠢样 才发现他他他……真的好委屈喔! 都怪她“性感有余,年龄不足” 他......
她懂了!她终于搞清楚了! 爱情→变心→分离, 友谊→快乐→一辈子, 所以, 为了和他一辈子不分离, 她决定和他只当朋友, 不当情侣! 只是…… 听了她的话, 他为什么翻脸? 为什么气得扭头就离去? 莫非, 他不想和她一辈子不分离?......
解析日报记者朱从夏小姐, 他分手不到十天的前女友,现任同居人, 天知道她去采访天后会跌入喷水池撞到头, 很芭乐的丢掉关于他们之间的爱情记忆, 害他要接她回家照顾还得解释老半天, 看著刚睡醒像只可爱小猫的她啥都不能做, 曾经抱也抱过、摸也摸过的人, 他连她左边屁股有三颗痣都知道, 可现在前男友身分蒸发了,只剩下── 单单纯纯、青梅竹马的邻家大哥哥, 她自己上班、自己下班不用他接送, 上网聊天高兴几点睡就几点睡他管不著, 还和色色男同事嘻嘻哈哈飞到德国出公差, 准备和史上无敌花心足球员冲进爱河, 再不丢下工作......
马翌纾白净的稚颜上有著标致的五官, 浓长的睫毛、灵动的眼眸、直挺的鼻、 粉嫩的唇,再加上家教良好而自然流露的好气质, 不论男女老少瞧了都觉得喜欢!齐大伟也不例外。 打从七岁认识她开始,情苗就在他的心田扎根茁壮, 可她却将他当成麻吉,对他的爱意视而不见…… 从小到大,他一直将她捧在手心中呵护! 她就像是他的女神,更是他情感唯一的归宿, 他心甘情愿的扮演著守护者的角色。 然而,环境的影响令他们渐行渐远, 精采的生活模糊了她的视线…… 他究竟该怎么做,才能让她看清他的真心、不再三心二意?......
要她这个全年级第一名的资优生去教那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全年级倒数第一名的笨蛋功课?!当然不。绝对不。 叫她四眼田鸡?!还抓她头发?!简直不要命了! 以为她个子小好欺负?错!她是个儿小,力气也不怎么大,但―― 她很有“技巧”。看吧…… 恶梦啊……十几年前的那一脚, 竟让他向来引以为豪的男性雄风顿时垂头丧气, 实在大大损害他多金帅气猛男的形象。 幸好老天有眼,他终于等到报仇的机会了。 虽然她现下是很得老头宠爱、信任的得力助手, 但他绝对有信心有决心教她跪地求饶――......
秦若雪从小被爱玩的爸妈抛下,独立一人在外生活打拚, 神经大条、天性乐观的她,从来没有怀忧丧志过; 但也许是老天爷可怜她,让她遇上白虎啸,初次尝到被人保护、 放在手心呵疼的甜蜜感觉……可她突然收到他送的新娘头纱?! 她彷徨了,只因成为他的妻,就必须一并接下少夫人的沉重头衔── 迷惘的她选择离开,或许回归平静的生活,会找到她想要的答案…… 白虎啸长得帅、会玩又会念书,再加上全球知名企业的少爷身分, 身边的女人不是看上他的外表,就是想飞上枝头变凤凰,唯有她── 他从未见过如此没有心机的女子,只把他当成相知相伴......
从小到大女人缘就超级好的他,不管是小女生还是小女人, 只要见了自己的,就算不是脸红心跳也绝对是偷偷暗恋, 一直以来他也都很满意这种被捧上天的“尊荣”,不过…… 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臭女生,竟成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例外! 他千里迢迢从北跑到南是为了要探亲,又不是要当她的私人玩具, 她干嘛天天死缠著他不放,还以跟他斗嘴、耍嘴皮为乐? 像她这种爱跟、爱哭、爱告状,还老是害他被爷爷海扁一顿的小ㄚ头, 他没跟她算帐就已经够善良、够给她面子的了,她到底还想要他怎样? 更可恶的是,她这一缠还竟然缠了他整整十.二.年! 老......
他打算娶她? 放屁! 当年美国那一吻她可没忘记, 他令一个少女以为美梦成真, 差点心动沦陷, 可是吻后却当她是洪水猛兽, 隔天立刻就将她打包送回台湾, 从此除非必要,根本不回来! 这样的他, 要她如何相信是真心想娶她的? 又要她如何相信他当年是有苦衷的? 他本来就爱气她、整她, 这回肯定也不例外, 她可不会笨得再给他机会整她了!......
谁说好人一定会有好报? 他是她心目中的好男人表率,却被她整得惨兮兮 打小所有她惹出来的烂摊子都是他在收拾 偏生她硬要插手他的爱情,还妄想横刀夺爱 就像小说里为了得到男主角而搞破坏的坏心女配角 她利用他报恩的心态,强迫推销自己给他 搞得他妹妹气得离家出走,亲亲女友也和他说分手! 祸是她闯的、孽是她造的,她只好硬著头皮求他原谅 并帮助他拾回那段因为她而中断的幸福…… 咦,这位大哥是哪根筋不对?不肯配合就算了 还三不五时偷吃她的嫩豆腐,让她的决心起了动摇 她原是要让他和前女友复合,却不小心“监守自盗” 结果坏心......
人不是他杀的,但是蛋糕……嗯,真的是他吃的啦! 可是,这件大条代志真的不能怪他咩! 平平同一块蛋糕,她吃起来的样子就特别好吃, 好吃到令他心痒难耐、蠢蠢欲动, 看着看着,嘴巴就自己去抢她小嘴里的残碴碴吃, 还一吃吃上了瘾,从4岁起吃到念高中! 人家他都不计美少年形象,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她“相亲相爱”, 而且都这么久了,她也该习惯了呗! 她干嘛老是摆出一副“抵死不从”的死样子给他看?人家不依啦…… *** 认识他,是她三生阿不幸!从小到大,就爱抢她的东西吃, 这就算了,现在竟然一脸气冲冲的说来“兴师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