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陪审团(97)

2025-10-09 评论

    兰开斯特抓号时运气不佳,名次排得很后,虽然通过了前两轮最后差了4排,还是没有能进入陪审团。他的档案也因此而被立即封存。
    可是现在又被打开了。经过过去24小时的调查研究,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大卫·兰开斯特在那个案子审理结束后过了短短1个月便从阿伦敦销声匿迹了。他的高丽房东一无所知。他那个录像机商店的老板说,有一天他未来上班,从此便音信全无。而且,在该市再也找不到谁知道曾经有过兰开斯特这么一个人。费奇的手下还在调查,但谁也不指望能有什么发现。选民的名单上现在他还在册,但据县登记处的人说,那是因为这个选民册5年之内要保持原样不变。
    到了星期三夜里,费奇已完全可以断定:那个大卫·兰开斯特,就是现在的这位尼可拉斯·伊斯特尔
    星期四一早,努斯曼收到了从芝加哥他自己那个事务所寄来的两只大箱子,箱子里装的是在俄克拉荷马州布鲁克艾罗市审理格拉文一案时陪审团的档案。在两年前状告特雷科烟草公司的那场官司中,庭上火药味很浓,双方争论十分激烈,而费奇却在律师们停止争吵之前,早就拿到了对被告有利的裁决。
    星期四努斯曼一夜未睡,对格拉文一案陪审团的档案仔仔细细研究了一个通宵,布鲁克艾罗有个白人男青年,名叫佩里·赫希,时年二十有五,自言生于圣路易斯,年月日经鉴定均属瞎编。在一灯厂打工,周末为饭店送皮萨馅饼。单身,天主教徒,大学退学,未担任过陪审员。上述几项材料均录自法院开庭前发给双方律师之简短书面调查表。此人于本案开庭前4个月进行了选民登记,声称与一姑母在活动房屋式拖车中一起生活。此人是应召愿意履行陪审员义务的200人之一。
    档案中有赫希的两张照片。在一张照片上,他正把一堆皮萨饼拖向一辆破旧的品脱小车,身上穿的是蓝红相间的店里的工作服,头上戴着工作帽,架一副金属丝架眼镜,留着络腮胡;另一张照片拍的是他站在他住的那部活动房屋式拖车旁的镜头,但面孔也难看清。
    赫希差点儿当上了格拉文一案的陪审员,但到最后关头却被原告方面“划掉”,究竟是何原因,当时并未弄清。该案结案后不久,他就离开了布鲁克艾罗。他在打工的那家灯厂用的名字是特雷·霍兹,而不是佩里·赫希。
    费奇雇用了一名当地的侦探,刨根究底,到处调查,却没有找到那位无名无姓的姑母,活动房屋式拖车停车场也没有任何记录。那家皮萨店里也没有谁记得有个名叫佩里·赫希的青年。
    费奇、潘和努斯曼此刻坐在黑暗中瞪着墙壁。墙上打出了赫希、兰开斯特和伊斯特尔的照片。伊斯特尔的胡子现在当然已经刮去,又是在他工作时偷拍的照片,没有帽子和眼镜,几张照片上的面孔属于同一个人。
    努斯曼的笔迹鉴定专家这天午饭后,从华盛顿乘坐派恩克斯公司的喷气式专机,赶到了比洛克西,花了不到30分钟,他就得出了结论。根据辛明诺和伍德两个案件的陪审员资料卡和格拉文一案书面调查表上的笔迹,他确信佩里·赫希和大卫·兰开斯特是同一个人。伊斯特尔的字迹与兰开斯特看起来似乎大不相同,但他在故意改变自己的笔迹时犯了一个错误。他使用那些正正规规的印刷体大写字母,显然是想与以前的书写方式区别开来。伊斯特尔在资料卡下部签名时露出了马脚。字母“T“里的一横写得很低,一钩则是由左到右,很易辨认。赫希用的是草体,写得歪歪扭扭,其目的显然是让人觉得其文化水平很低。但他所谓的出生地圣路易斯中的那个字母“T”,却与伊斯特尔签名中的“T”写得完全一模一样,尽管在未经训练的人看来,二者没有丝毫共同之处,这位专家毫不迟疑地宣布道:“赫希和兰开斯特是同一个人。赫希和伊斯特尔是同一个人,因此,兰开斯特和伊斯特尔肯定是同一个人。”
    “这3个名字都是同一个人。”费奇慢吞吞说。
    “正是。而且,此人还非常非常聪明。”
    笔迹鉴定专家离开凯布尔事务所后,费奇回到了自己的办事处,与潘和康拉德一起一直忙到深夜,他命令派驻在阿伦敦和布鲁克艾罗两地的部下,不惜一切代价,即使用重金贿赂,即使挖地三尺,也要找出赫希和兰开斯特的聘用记录和代扣所得税的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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