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龙(4)

2025-10-09 评论

“罪犯是金黄色头发,习惯使用右手,而且非常健壮。穿十一码的鞋。能系帆脚索。所有作案痕迹都是皮面光滑的手套留下的。”

“这些你已经在公开场合说过了。”

“他玩锁不是玩得太好,”克劳福德说,“最近的这次作案他用玻璃刀和吸盘进了屋里。哦,对了,他的血型是AB阳性。”

“他受伤了吗?”

“据我们所知还没有。我们是从他的精液和唾液中测到的血型。他是个隐私窥探者。”克劳福德看着眼前平静的大海。“威尔,我想问你件事。案情你在报纸上都看到了,所有电视台又都大量报道第二起案件。你就没有想过给我打个电话吗?”

“没有。”

“为什么?”

“开始的时候,对伯明翰发生的案子公布的细节很少。任何犯罪类型都有可能:报复,一个亲戚杀的。”

“可是在第二起案件以后,你知道它是什么类型。”

“对,是精神变态者干的。我没给你打电话是因为我不想打。我知道你手上已经有很多大腕来共同侦破这案子。你有最棒的实验室,你有哈佛大学的赫姆利奇,芝加哥大学的布隆——”

“我还有你,在这儿修他妈的船发动机。”

“我并不觉得我会对你有多大用处,杰克。我再也不想办案了。”

“真的吗?可是你两次抓到了罪犯。我们办的那两个系列凶杀案件的主犯,是你抓到的。”

“怎么抓的?还不是和你和其他人一样的抓法!”

“不完全是那样,威尔。是你的特殊的思考方式破的案。”

“我想关于我的思考方式已经有够多的混账话在聒噪了。”

“你有很多思维跳跃从来都没有解释过。”

“因为证据在那里摆着。”格雷厄姆说。

“是有证据,足够多的证据——可都是在事后发现的。在主线索突破之前我们手里的证据太少了,我们根本无法找到一个犯罪原因去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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