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先例,只不过是医学上的先例而已,是文献或学会报告上的东西,缺乏现实意义。”
“不过。我们对酒店内部进行了那么严密的搜查,不是也没有发现什么情况吗?”
“酒店内部并不一定非得局限于酒店的大厦之内。皇家饭店有49500平方米的院落,如果在院落中的某个地方受到袭击的话,就算是留下一些血迹,也会被地面吸收掉的。”
“在作案的那段时间里,院落中还有相当多的人,有人正在亭子里进行着烧烤野餐,而且还有来赴宴的客人正在散步。要躲开这些人的眼睛作案……”
“我认为那并不是什么难事。院落里既有树丛,又有竹林,就算是有人出来,也不可能注意到这个大院的每个角落呀!”
“据说沾在被害人风衣上的泥浆。并不是酒店大院里的。”
“那也不能因此就断定他是在酒店外部被刺的,他在遇害之前,随时随地都可能沾上泥浆什么的。”
“但是……”
就在两派互不相让地争论不休的时候。那须警部插了句话。
“被害人为什么要去大厦顶楼的餐厅呢?”
争论的双方都哑口无言了,将视线集中到那须身上。刚才大家一直都没有争论到这个问题。
“为什么那个男人要乘电梯上到40几层高的顶楼餐厅去呢?既然知道自己反正没救了,死在什么地方还不都是一样的吗?他尽管到了那么高的餐厅,不过也是一具再也无法吃饭的尸体了。”
那须的话说得虽然十分粗鲁,但却一语道破了大家一直都没有注意到的要害问题,大家原来都只是简单地认为,那人在临死之前,神志已经不清醒了,故而摇摇晃晃地混进了开往“空中餐厅”的电梯。
“被害人并没有把刺进胸部的刀子拔出来。据目击者说。他好象在护着那里似的。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被刺伤后,只要还有知觉,他首先会要将凶器从体内拔出,然而,被害人却偏偏不那么做,而是让凶器留在身上。显然他知道,如果拔出凶器,伤口就会流血不止,从而导致很快死亡。也许他想在临死之前到某个地方去。所以故意让凶器原封不动地扎在那里。就这样,他来到了皇家饭店的顶楼餐厅。其实,他本该去找家医院的,可是……”
“我认为他未必是要去顶楼餐厅的。”
那须组里最年轻的刑警下田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大家都把目光转向了他。
“被害人死在了电梯里面。我认为他是在进入电梯之后。抵达顶楼之前这段时间内断气的。所以是不是可以这样考虑:他本来是打算在中间某一层下电梯的,但结果却没能够做到。”
这就是说,是在电梯到达顶楼后,才偶然发现他已经死于非命。因此,看上去他好象是要去顶楼,但是,他也有可能是想去中间某一层的。在座的人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好象在说这个意见不错。那须点了点头,向四下里环视了一圈,仿佛在催促大家踊跃发言。
“但是,如果那样的话,他就应该告诉电梯小姐他要上的楼层数啊!”
资格最老的刑警山路提出了反驳意见。他鹤发童颜,鼻子下面总是在不停地冒汗。
“他当时可能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吧?”
下田嘴里虽然这么说。但心中却感到没有什么把握。
“下田君的意见也是有很大可能性的,假如被害人是要到中间某一层去的话,那么,他很可能是要去找当天在那里住宿的某位房客,因此,有必要查一下当天所有在那里住宿的客人。”
那须说。
“那部电梯是快速电梯。在20层以下是不停的。因此,调查范围能不能限制在20层以上呢?”
刑警草场问道。他的表情十分滑稽,活象法国著名喜剧演员费尔南代尔。
“不。应该考虑到,被害人已经分辨不出那是快速电梯还是慢速电梯了。”
刑警西河温和地插话道。他乍一看上去,并不太像是搜查一课的刑警,反倒更像是个银行职员。
根据酒后方面提供的住宿客人登记簿,当晚住在这里的客人共有2965名,约占该酒店可接纳住宿客人总数的70%。其中团体住宿的约为500名。本国人与外国人的比例为4比6.以外国人居多。在外国人当中,美国人便占了60%。其次是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和西班牙人等等,也有来自苏联和东欧各共产主义国家的客人。这里堪称是一个融会全世界不同种族的大熔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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